[爆卦]時效視為不中斷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時效視為不中斷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時效視為不中斷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clarinetinb (蘑菇)看板Examination標題[課業] 行政程序法第132、13...


各位前輩好
請問一下
行政程序法第133條,為什麼會加上「不得訴請撤銷或因其他原因失其效力」呢?

以第133條來看
我可以理解不得訴請撤銷後就重行起算,但為何失效後仍能從新起算呢?
為什麼不是像第132條所說的「已中斷之時效視為不中斷」?
兩個是否有矛盾呢?
而不得訴請撤銷代表此行政處分已成立,而失其效力不就代表無效?
這兩個相反的又怎麼會放在一起呢?

而第134條
請問為何中斷而重行起算後的時效會比原來的時效長呢?
是有什麼特別的原因嗎?

對關於時效的這幾條有點看不懂
因此來請教各位前輩
感謝大家的解答~~

第132條
行政處分因撤銷、廢止或其他事由而溯及既往失效時,自該處分失效時起
,已中斷之時效視為不中斷。

第133條
因行政處分而中斷之時效,自行政處分不得訴請撤銷或因其他原因失其效
力後,重行起算。

第134條
因行政處分而中斷時效之請求權,於行政處分不得訴請撤銷後,其原有時
效期間不滿五年者,因中斷而重行起算之時效期間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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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5.196.193
pooooop:閱讀順序131>133>134>132。 10/28 22:51
chengtingXD:李惠宗老師書上是說,應該是「不因其他原因失效...」 10/29 06:21
chengtingXD:至於134民法也是這樣,我想是因為你要過一次,第二次 10/29 06:22
chengtingXD:給你優惠吧XD? 10/29 06:22
king38538:首先,失效和無效是不同的!失效有可能溯及或向後失效 10/30 10:41
king38538:無效是自始當然確定無效。 10/30 10:43
king38538:133條「自行政xxx訴請撤銷」就是行處已執行完就不能撤銷 10/30 10:47
king38538:但是後來調查後認為行處違法失去效力。 10/30 10:49
king38538:綜合來說:133就是「把原來的時效中斷的行處失效後」 10/30 10:55
king38538:原時效期間會「重行」起算,並非「重新」起算,重行就是 10/30 10:57
king38538:剩下的繼續算下去! 10/30 10:58
king38538:134條給你至少5年的時效期間去補救因行處所造成的延誤 10/30 11:02
pooooop:重行不是繼續算下去吧!? 11/02 08:06
sssn1:自行政處分(不得訴請撤銷或因其他原因失其效力)後,重新起算 05/19 22:05
sssn1:就是 VA確定會存在後才開始再重算5年 05/19 22:06
sssn1:134 例如本來請求權為一年 機關在快滿一年的時候做出VA要求 05/19 22:08
sssn1:人民給錢 但人民不想給一直拖 且也沒想去申請撤銷(ex.訴願) 05/19 22:09
sssn1:不實際去積極想辦法消除VA 只是拖著不交 則等到VA確定後 133 05/19 22:11
sssn1:開始重算時效 然後結果就是 134告訴你本來一年的當場變五年 05/19 22:12
sssn1:看你有能耐躲多久這樣 有足夠時間讓機關作成應對奧客的VA 05/19 22:13
sssn1:134就是防止人民躲債 給機關充分時間追蹤債務而請求的條文 05/19 22:14
sssn1:132算最簡單理解的 原VA被打槍後 原本中斷過的當作沒發生過 05/19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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