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教育部申訴管道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教育部申訴管道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教育部申訴管道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教育部申訴管道產品中有5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新學期開始的重要提醒 #一起留意校外人士不當教學 開學了!家長們組成的校園志工隊還有熱心的校外人士也一起動了起來,感謝大家,都是推動校園事務的重要助力。 但為了促使孩子學習更健全,學校對於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活動內容應有把關與處理機制。 我去年推動教育部公布 #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 http://pnn.pts.org.tw/ ) PNN 粉絲專頁 ( http://www.facebook.com/pnnpts.fanpage ) PNN Youtube頻道 ( http://www.youtube.com/user/...

教育部申訴管道 在 志祺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5-03 19:28:15

你知道最近有學生告贏學校了嗎?趕快點開內文來看看! - 花蓮高中陳姓同學因為朝會未到,遭到學校以「重大集會未到」為由記警告,但陳同學認為這已經違反了教育部的相關規定,於是透過校內管道申訴,但最後卻被學校駁回。但他還是覺得學校的做法不合理,因此再向教育部提起訴願,沒想到教育部也以「警告並非行政處分」為...

  • 教育部申訴管道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05 20:30:22
    有 701 人按讚

    #新學期開始的重要提醒
    #一起留意校外人士不當教學
     
    開學了!家長們組成的校園志工隊還有熱心的校外人士也一起動了起來,感謝大家,都是推動校園事務的重要助力。

    但為了促使孩子學習更健全,學校對於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活動內容應有把關與處理機制。

    我去年推動教育部公布 #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或活動注意事項( https://bit.ly/3t6QDlo ),避免不當違法內容趁機混入。
     
    隨著開學,我的辦公室再度接到憂心的家長陳情,表示學校內有些志工的教學和活動好像怪怪的,擔心再度出現 #違反宗教中立 以及 #違反性別平等 的問題。
     
    #教育部接到申訴的統計分析
     
    本辦追蹤,「注意事項」公布後,教育部今年8月針對實施情形有初步統計分析,109學年度上學期收到陳情或申訴校外人士不當教學的問題多為:
     
    📊 校外人士背景具宗教色彩 100%
    📊 未落實部定、校訂課程之課程審查機制 45.5%
    📊 未落實非部定、校訂課程之審查機制 36.4%
    📊 與家長之溝通缺乏多元管道 27.3%
     
    #志工是豐富學習
    #不要變成傳遞假消息的工具
     
    志工等校外人士進入校園、協助教學和活動,原本用意良善,是希望藉此協助學校,豐富孩子學習的深度及多元性。
     
    少部分校外人士濫用此美意,透過 #晨光時間 #課後社團 及部分 #正式課程,長期違法傳遞錯誤資訊,影響孩子的學習發展,甚至導致學生長大後因此傷害且自責。
     
    例如,我曾聽過有個女孩說,自己在志工家長的教導下,一直認為女生的第一次是送給丈夫的禮物,女生必須盡力守護自己的貞節,否則就不是好女孩。

    在她某天不幸遭遇性暴力後,她因此覺得自己的人生毀了,她說:「#我從此髒掉了,即使其他人告訴我不是我的錯,但過去那些教導仍讓我覺得自己很髒。」

    在那之後花了很多年,她才逐漸走出來,才可以接受自己是值得被愛的,女性可以決定自己的價值及追求。
     
    另一位年輕的同志說,某堂課的老師和志工媽媽,一直和全班說同性戀是錯誤的、需要被矯正。

    當時剛發現自己喜歡同性的他,因此覺得很恐懼,覺得自己做錯事,班上其他人也拿「同性戀」來嘲笑其他陰柔氣質的男同學。

    這個恐懼和陰影,伴隨了他很長的歲月,直到他大學真正了解同志是什麼後,真正開始接納自己後,狀況才逐漸好轉。
     
    好些家長和我抱怨,不懂為什麼小孩到學校必須要學特定宗教的經典?為什麼會有志工在學校活動的戲劇上,主角姓名隱藏信望愛?或是教小朋友唱宗教色彩的兒歌?

    #改變不是一蹴可及
    #我們繼續為孩子的就學權把關

    「注意事項」施行這一年間,我持續和教育部討論實施狀況,也協助家長把陳情反映給教育部。

    有許多家長跟我說,很高興真的看到學校有落實校外人士協助教學內容的審查。

    也有進班說故事的家長,傳給我看要簽一張「入校須知範本」,裡面要一一勾選可以遵守性別平等教育法、不得有特定政治或宗教團體活動等項目;家長說雖然多一個程序,但多一份把關,真的比較安心。

    我追蹤教育部收到的陳情申訴數量,也發現確實持續下降。這些都顯示「注意事項」上路後,原有問題逐步改善中。

    #教育部新公告現場執行QA
    #協助學校更順利執行注意事項

    新規定上路一年,感謝教育部,在蒐集各方意見及討論後,前天公告了「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或活動注意事項」現場執行Q&A( https://bit.ly/3gUfRhQ ),讓學校及地方政府執行「注意事項」時能更加順利。

    我也再特別整理給 #家長 的指引,包括以下三面向,請所有家長一起來 #守護孩子安心學習:
     
    1⃣蒐集資訊:
    📌確認學校有無制定校外人士注意事項且妥善公告。
    📌了解學校志工的資格與任務。
    📌了解學校說明「校外人士課程/活動」的管道,查閱相關資訊。
     
    2⃣透過學校日、班親日或與老師聯繫的機會,跟老師詢問:
    📌班上和學校的課程及活動,是否還有 #志工 #校外人士 入班?
    📌如果有,其內容為何?是否符合學校及教育部的注意事項?
    📌若不符規定,請跟老師表達希望改善。
     
    3⃣申訴不當教學:
    📌如果以上都還是無法阻止 #違法的 校外人士教學,可以依下列順序申訴或陳情:
    >學校專責單位
    >各縣市教育局處
    >教育部國教署
    >范雲辦公室

    新學期,給孩子 #單純與專業的校園環境。我會繼續和大家站在一起,務必阻擋不當教學進入校園,維護每個孩子安心學習的基本權利。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 教育部申訴管道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8-25 16:23:01
    有 611 人按讚

    「幼兒接連受暴,處理制度漏洞百出;週全的處理機制,才能遏止暴力再犯!」
     
    今年 1 月,我接到了多位台北某公立幼兒園家長的陳情,園內的老師疑似有不當對待的情形,因此我便建議家長們向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正式通報,並聯繫台北市議員 林亮君 、呱吉 邱威傑 辦公室,協助緊盯北市教育局是否落實幼兒園疑似不當對待案件的調查程序。
     
    然而,我們卻看到許多調查程序上的問題,而且,這樣漏洞百出的處理制度其實已存在許久,今天上午,我便與 人本教育基金會、林亮君議員、邱威傑議員、陳情家長等,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必須儘速周全相關機制,才能遏止未來更多這樣的憾事發生!
     
     
    🔴 調查小組獨立性不足,園方竟然能夠球員兼裁判?
     
    雖然教育局在接獲通報後的確啟動了調查程序,並組成調查小組,但是,在調查過程中,卻並非由調查小組全權進行調查,甚至還讓該幼兒園參與調查事務,不免令人有球員兼裁判的質疑!

    例如,將訪談地點設在事發園所,或是園方以具名方式要求家長回覆訪談意願調查表,使得目睹事件發生兒童的家長,因為畏懼遭到事後報復,不敢出面參與訪談,而在訪談進行的當下,甚至有老師、校方擔任工作人員,就坐在旁聽席聽家長們陳述。
     
    其實,我去年在質詢時已要求教育部,應訂定幼兒園不當對待案件的處理流程與程序,教育部也確實在今年公告相關的注意事項,不過,該規範雖有明定調查過程的流程,例如:應組成調查小組、小組成員應為具有相關專業知能之專家學者,但從此次案件調查過程中的種種疏漏,恐怕仍有不足。
     
    針對調查小組的問題,我會持續爭取,要求未來在處理幼兒園不當對待案件的調查時,應比照《性別平等教育法》,由理應作為第三方公正單位的調查小組全權進行調查程序!

    🔴 調查小組遴選機制不明,調查委員具備足夠的專業知能嗎?
     
    此次的調查小組遴選了 5 位外部委員,但我們並不清楚這些調查委員的遴選機制為何?我們想問,教育局是否有明列專家名單進行遴選?若有名單,這些名單內的專家是否都有足夠專業知能足以讓當事兒童、其他目睹事件發生的兒童,能夠安心陳述呢?
     
    其實,台灣目前在兒童表意權的實踐上仍有待加強,尤其在涉及兒童權益的調查程序上,更為明顯!我們希望教育部能夠更重視兒童表意權,在涉及兒童權益的程序時,也應該要讓孩子有充分表示意見的權利,並且應該有相對應的機制,協助兒童好好表達自己的意見。
     
    因此,我們呼籲教育部,有義務確保全數調查委員都具備與幼兒心理知能,或其他可協助幼兒表達意見的專業知能,並且,也應該比照《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來建置調查的專業人才庫!
     
    🔴 調查報告不提供給家長,讓家長申覆無門?
     
    在此案調查完畢後,社會局認定 A 家長所在班級的 2 位老師,確有管教方式不妥、有不當情緒,但僅以行政指導輔導即可;B 家長所在班級的老師,則因證據不足,認定無不當對待情形。
     
    然而,對於這樣的結果,家長就只拿到一張說明案件結果的公文。老師有哪些行為,經過調查後屬實?老師有那些管教方式不妥?不當情緒又是發生什麼事?這些家長通通都不知道,想和教育局索取調查報告,卻被以「有個資疑慮」,而拒絕提供,對於調查結果和局的認定,也沒有申復管道可以救濟。
     
    在今年 5 月公告的《處理教保服務機構疑似不當對待幼兒案件注意事項》中,雖然規範「須將調查結果通知相關幼兒的家長」,但是,只提供調查結果,難以讓家長得知認定不當對待案件成立與否的原因、調查委員審酌證據採納的理由等,恐怕將導致調查報告難以讓受害家長信服。
     
    因此,我們要求教育部針對教保不當管教案件,應持續修正相關幼照法、教保人員服務條例及相關注意事項,並比照《性平法》調查程序,調查會議必須以正式書面通知,並且明定調查結果必須以書面附調查報告予申訴人,並提供申覆管道。

    🔴 調查過程進行中,園方製造家長對立?

    園方在家長反映後,不僅沒有依法進行通報、組成調查小組,反而還召集幼兒園志工團的志工家長,表示「最近和某些家長誤會,需要正向相挺一下學校」,造成相信園方的家長群起攻擊陳情家長。這個情形其實並不少見,我們在多起幼兒園不當對待案件的處理過程中,都常常會看到園方使用類似的分化手法,給予陳情家長莫大的壓力。
     
    若比對《性別平等教育法》,該法規範校方應有保密義務,且規定校方於組成性平委員會調查的期間,只能視情況就相關事項、處理方式及原則予以說明,等事件處理完成後,也要經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後,才能就事件有無、樣態及處理方式予以公布,如此一來,才能遏止園方於調查程序進行中給予陳情家長壓力。
     
    對此,我們也要求教育部應修正相關法律及相關辦法,比照《性別平等教育法》,完善機構於調查小組在調查程序中的保密義務!
     
     
    在去年3月底時,我們已提出《幼照法》修正,不過,後續我們也會針對前面提及的程序面問題,繼續提出《幼照法》、《兒少權法》的修正!
     
    此外,教育部目前也正在擬具相關條文修正草案,對此,我們仍要再次呼籲,希望教育部能按照規畫期程,盡快將法案送至立法院;也要強烈呼籲衛環委員會與教文委員會,儘速排審相關法案,才能讓我們透過修法,將以上種種問題,從根本改善!

  • 教育部申訴管道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7-26 17:28:30
    有 1,338 人按讚

    今年初雲林縣淵明國中爆出的體罰事件,還有人記得嗎?
     
    今年初,雲林縣淵明國中爆出有高達五成的學生曾遭體罰,而且校內不僅有髮禁,連女學生的內衣顏色都有所限制 ...... 當時事件爆發後,便掀起了一波輿論,當時我也著手追查這起事件。
     
    在今年三月,我和 廖郁賢 雲林縣議員、 臺灣青年民主協會 TYAD、人本教育基金會 ,一同召開記者會,揭露完整的報告內容:「 7 成學生,曾聽過校內老師會體罰;近 5 成學生,有被用棍棒、藤條打過;近 3 成學生,被以特定動作處罰(拱橋、交互蹲跳);近 4 成學生,曾經歷少十分打一下」,報告揭露了這些學生親口訴說的事實,更凸顯了淵明國中體罰問題的嚴重性。
     
    後來,我也把這案帶到立法院院會上,質詢蘇貞昌院長和潘文中部長,當時他們都坦承,該校的管教措施確實有不妥之處,教育部也承諾會成立專案小組處理,並且要求雲林縣府依法行政;此外,國教署長也親自承諾我,會敦促雲林縣府針對報告中被點名的教師進行調查,並且全面盤整校內是否有類似情形,更要提供淵明的孩子們,一個友善的申訴管道。
     
    四月時,校方正式召開校事會議審議,針對入校報告中明確指出的 6 位教師進行調查,不過,理應在六月公開的調查結果和後續懲處,卻遲遲沒有公開,不論是國教署或議員辦公室多次索取,雲林縣府都仍以各種理由搪塞。
     
    一直到上週,雲林縣府才終於公佈了調查結果。
    但令人憤怒的是,這份整整拖了一個多月的調查報告,內容卻是荒謬至極!
     
    根據決議內容所示,因為本案「非屬情節重大,或因體罰構成要件不完全;或處罰行為已逾 3 年」、「體能之訓練屬於合理教學範疇;師生雙方訪談一致,表示無體罰之情事」,因此,綜合各項事實價值判斷後,認定 6 名教師無教師法不適任情形,應予結案。
     
    這樣的調查結果,實在讓人完全無法接受!
     
    根據今年三月公布的完整報告內容,明明就是針對本學年度的學生進行詢問,並且也明確指出,這樣的體罰行為直到今年上半年都還是進行式,怎麼會是縣府說的,是「逾 3 年的行為」呢?另外,老師反覆要求學生做交互蹲跳、拱橋,顯然涉及不當管教,又怎麼會「符合合理教學範疇」?
     
    更誇張的是,根據我們初步和國教署了解,他們也擔憂,這份報告的調查委員是否有包含校外公正人士,而學生抽訪方式也不清楚,因此,他們也已要求雲林縣府進行說明。
     
    這種遮掩真相、虛應故事,甚至意圖搪塞行政部門的調查報告,雲林縣府和淵明校方根本就是把當初的承諾全都當成笑話,如此蔑視的態度,實在讓人氣憤!更遑論先前承諾會進行的擴大調查、申訴管道友善宣導等,至今仍不見蹤影,根本是把教育部的指引當作耳邊風!
     
    我要敬告雲林縣府,請儘速出來解釋,這樣的報告內容究竟是怎麼一回事?並且也應該儘速重啟調查;除此之外,我也要呼籲國教署,絕不能縱容地方主責機關,讓他們這樣無視學生權益,不能讓違法體罰的學校,就這樣打混過去!

  • 教育部申訴管道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1-02-15 22:4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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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視新聞網 ( http://news.pts.org.tw )
    位在中壢的萬能科技大學,有一名大二學生,在校門口靜坐長達34天,抗議學校不准他成立社團,還把他退學,而今天有一群來自其他大學的學生前來聲援,要求萬能校方公開道歉,讓這一名邱姓學生重返校園,不過校方表示,這名學生被退學的原因,是因為污辱師長以及曠課太多,並不是反對他成立社團,如果有異議可以向教育部訴願,也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在校門口靜坐進入第三十四天,來自國內各大學的學生,也前來聲援,抗議遭到校方不當退學的大二邱同學,也說起這段期間受到的委曲。

    邱同學說,他在去年想成立一個服務弱勢的""邊緣之聲""社團,但卻遭到學校行政人員的百般刁難,先是以名稱不佳被退回,改名後校方又要求,必須符合至少8個系所同學共同成立等門檻,才會收件,邱同學不滿,於是在校園展開一連串的抗議行動,卻被校方以「在交通要道靜坐」「寫海報公然污辱師長」「未經許可將溝通過程錄影」,再加上曠課等理由,將他退學處分。

    校方強調,其實去年12月2號就通過了邱同學的社團申請,退學是學期末的事情,不知道他為何還要展開一連串的抗議,針對學生的申訴,校方表示,經過討論,決定維持退學的原決議,如果邱同學不服,可以向教育部提出訴願,也可以循行政訴訟管道,為自己爭取權益。

    記者陳姝君林志堅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