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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球位置英文簡稱 在 歷史時空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1952年香港 六十八年前 看粵語片尋找往昔香港
香港加路連山道 #南華球場聖約翰救傷隊檢閱會操,早期 #荔園遊樂場 #美孚新邨 前身舊貌 #荔灣 #美孚油庫 也看伊秋水,陶三姑精采演出,
#南華球場 1920年代中期,鑑於南華成績優異,但是沒有場地作為訓練或者比賽用途,南華體育會於是以全香港華人利益為理由,向香港政府請求在加路連山撥地予南華體育會以興建運動場。1928年9月,香港政府撥出銅鑼灣加路連山土地予南華體育會作為會址。1930年代初期,在香港政府及鴉片大王利希慎的支持下,及由時任南華體育會名譽會長羅旭龢及會長羅文錦出面斡旋下,南華體育會成功爭取在該地段興建加山運動場館。運動場館於1934年3月17日開幕,由香港總督貝璐主持開幕儀式,當日亦有一場足球表演賽進行,由南華對聯隊。場館設有一座足球場、網球場、籃球場、排球場、滾球場及田徑等設施。初期球場不設看台,至1953年以三合土製造的看台落成,能夠容納12,000名觀眾。當時不少足球比賽都安排於南華體育會運動場舉行,球場經常人山人海。
#荔枝角美孚油庫和荔灣泳棚,(今天美孚新邨)★荔枝角灣(簡稱荔灣;英文:Lai Chi Kok Bay)是香港昔日海灣,位於九龍荔枝角以西,九華徑以南,1980年代因進行填海工程消失。荔枝角灣存在的時候,主要用於康樂用途,20世紀初葉至中葉大量泳棚供人遊泳,也有小艇出租。荔園和宋城都建在灣畔橫跨荔枝角灣之荔枝角大橋1968年通車,是香港首條跨海大橋。荔枝角灣的位置現在是荔枝角公園(附設硬地足球場、游泳池、圖書館和體育館)、港鐵美孚站和美孚新邨的一部分,昔日香港。(資料維基百科)
#歷史時空
排球位置英文簡稱 在 James Huang (黃政堯)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Taiwan Squash 創辦人 Tina 她是我姊姊。
小時候我們一起在球場打球,直到現在我還在堅持這條路,而她也一直在後面當我的推手。
長大自己當教練了才發現,其實自己還滿勇敢的,原來不是每個運動員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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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轉自@Burtina Huang的文章
前言:
我掙扎了很久,決定把選手們不敢說的話,一次說清楚。因為如果連我這個不靠體育吃飯的人都不敢說了,我不知道還有誰敢說。
另外,如果各位看完,覺得我是針對少數協會主事者的攻擊,那也太抬舉這些少數者,而我也太自以為高尚了。在這樣的封閉獨佔的絕對權力下,沒有人能夠維持幾十年不腐敗,所以我說針對少數權力者的批評是過於自以為高尚;在接二連三各領域的國家代表選手站出來為體育改革發聲,他們賭上一輩子,如只是為了讓少數權力者感到難堪一些,那也太抬舉協會主事者了,這些人不值得國手們再賠上任何一分一毫的希望。
在體育圈裡,尤其是競技項目,本來就沒有所謂的人人有獎。體育的本質就存在著競爭,我們追求的是公平的競爭,靠的是實力而不是關係,才有可能真正提升台灣競技運動的品質,走向國際。當選手赤裸裸的面對競技場,而背後的協會卻不用面對任何的競爭、批判 ,這制度的本質上就是錯的。那麼多選手倒下了,他們犧牲自己,要的是制度的翻轉,回歸運動的本質。
最後,以下言論,都只代表我個人。我個人願意全權負責。
前壁球國手 Taiwan Squash發起人 黃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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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台灣體育需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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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運動發展不起來之各項運動協會獨佔、封閉、缺乏競爭力:
台灣各個運動項目的頂尖運動員,往往缺乏該項運動所需的專業訓練資源,許多運動員甚至沒有被適當的對待,因為主導該項運動的協會,是由體育圈內與政治利益掛鉤的少數人主持,而且長期獨佔該項協會主導權,既沒有輪替,也無法制衡。
以游泳項目為例,台灣所有國手的訓練中心位於高雄左營(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簡稱左訓)沒有游泳池,全台灣也沒有一座專業的逆水池供頂尖選手訓練,更不用說,前次世大運比賽泳池還蓋錯規格。諸如此類宛如外行主導的離譜事件,不只在游泳項目,而是台灣各項運動中普遍存在的現象:期待人治,而非法治。(阿我們不是民主國家捏?)
台灣在今年出了一位世界第一的羽球選手戴資穎,站到運動員最高峰的她,第一個反應竟是球衣不合身。賽事期間,她的袖子都必須反折偽裝成無袖,褲管捲或不捲都不對。羽球協會事後發表了回應聲明:往後會量身訂做戴小姐的球衣。事實是,台灣的國手們要穿完全合身的球衣需要點運氣,難怪羽球協會認為這位世界第一很難伺候,光看體育圈內大老們都紛紛表示教練和球員在此事件中也有責任就不難看出他們的思維。出問題了才改口球員應該事前主動反應問題,但會主動反應問題的選手,往往爬不到世界第一就先被取消國手資格或是逼得黯然退出體育圈。
其實,這些只不過是冰山的一角。在我的壁球選手生涯中,20年來,可不只沒有合身的球衣,運動的本質從來就不被重視。出國比賽,與壁球完全無關的某某老師會跟著上飛機,這些神秘的圈外人與協會高層,從不避諱談論要到哪吃喝玩樂,下了飛機就再也不見人影,只會留下一位倒霉的領隊帶著我們吃、住、比賽。一下飛機,通常隔天就比賽,沒時間熟悉球場是常態。即使我們擠出時間主動反應想要練球,也要看管理方的態度。吃和睡不是重點,但卻是選手比賽期間最容易影響身心狀態的一環。年輕球員曾經出國每天都到同一個餐廳只能選同樣的餐,而我卻遇過一次,在隔天一早全隊都要比賽的前一晚,協會秘書長帶選手們去吃六星級buffet吃到半夜,當下不知該開心還是難過。受傷第一時間連冰塊都不知道去哪拿,隨隊防護員是頂級夢幻奢望。沒有專業資源,選手們只好團結,但在隊友中場休息時給予建議,很可能被冠上藐視教練的罪名。反觀日本隊的協會秘書長在球員中場休息時幫忙遞冰塊、教練站在一旁讓更有實力的世界級好手給予隊友指導,香港隊在前一晚教練與選手會研究明天對手情報,在爭執中討論出適當的戰略。我以為那只是因為壁球在台灣是冷門才沒有這樣的「專業」,直到排球選手黃培閎也跳出來指稱排球選手也從來沒有過這樣的基本支援。
2016年台灣舉辦亞洲盃壁球錦標賽,台灣的年輕選手們被要求到場,在每場比賽中場休息時幫忙擦拭比賽場地,整整四天沒有任何薪水,沒辦法認真觀摩球賽,因為這些「清潔人員」必須躲在球場後方,總不能與觀眾搶位置吧!?!台灣有四男、四女參賽,比賽前一天到了飯店才拿到球衣,長褲褲管沒有一人是不落地的。賽事期間某天男子組比完賽等不到放飯,被要求吃中午工作人員剩的便當,大家怕隔天腸胃不爭氣,便自掏腰包買晚餐,必須請示核准離開飯店用餐。女子組在比賽前一天到球場練習,熟悉比賽場地,到了現場卻發現沒有規劃我們練習的時間。當時馬來西亞的女子隊正在練習,好心分我們一個場地,他們說他們已經來練習了四次,比賽前一晚不用練太累也好,而明明我們才是地主隊啊。到了比賽最後一天,冠亞賽事的觀眾席臨時拒絕所有球迷入場,僅供協會認可的VIP,引發觀眾與工作人員衝突。保留的VIP位最後根本沒人坐,協會只好要求工作人員和外國選手都上看台湊人數。少數的球迷擠在球場兩側狹小的走道上,剩下的多數只能爬到運動中心的二樓隔著玻璃窗看著無聲的比賽,不知道比分、聽不見判決、看不清楚選手。這個賽事花了八百萬台幣,協會網站寫著推廣壁球,卻拒絕遠道而來的球迷進入現場。事後球迷發起連署向體育署和中華民國壁球協會申述,全部石沈大海,至今沒有任何回音。
這些都只是賽事期間,非賽事期間呢?選手們完全感受不到中央協會的存在。假如你感受到協會的存在,那可能是最不幸的幸運:恭喜你榮獲協會重點培育選手。很快地,在台灣的環境下你會感受到自己的進步有限,外面的世界很大,其他國家選手的訓練好專業,他們對戰術、技巧的認知總是不斷嘗試突破,你也希望國家的錢可以用在刀口、可以讓選手們的實力更突破。這些建議即便再卑微,也很難不被貼標籤,所以聰明的你會選擇沈默,得到學校保送資格或是坐穩國手位置就好,台灣第一,可能是永遠世界的最尾巴。如果你真的想要打好球,更上一層樓,只有與協會撕破臉自掏腰包出國闖一闖,賭上自己的一輩子,面對絕對的孤獨。孤獨到有一天,你即便靠實力選上國手(啊!選拔的過程還不讓大家公開錄影),即便你很可能會為國爭取到一面獎牌,協會也能不讓你出賽,就像旅美擊劍選手蔡曉晴想要自費披上國家隊的球衣上場,被協會以「不能讓外界以為我們以財力選拔選手」為由,剝奪你的機會。
台灣頂尖的運動員只能在這個環境下,沒有專業的訓練資源,還要懂得陪笑、懂得沈默、懂得委婉。也難怪盧彥勳說,他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踏上網球選手這條路:「我覺得這是一個受人尊重、尊敬,特別在國外,的一個項目、一個職業,我也是這樣過來的,但是從我的口中我卻不願意讓我的小孩,以後變成我同樣的職業。」...「明明道路就已經是石頭路了,你還要在道路上放一大堆的針、刺,然後讓他們踏在上面嗎?」他說的委婉,圈外人又聽得懂多少?這是台灣運動員最堅毅、寂靜的求救。
台灣運動員的遭遇和我們有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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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繳稅嗎?
教育部體育署每年都會撥款給各項運動協會,外交部也會補助各項運動協會於台舉辦國際賽事,然而這些人民的納稅錢去哪裡?怎麼用?沒人知道。
2.要發展文化軟實力嗎?
當我們批評金錢外交無用,每次出國遇到路人還是傻傻分不清台灣與泰國。一位傑出的運動員,卻能很輕易地把台灣推銷至海外,例如林書豪讓許多人認識台灣,即使他是美國籍的球員。我們在各領域都需要台灣之光,但我們投資了什麼?你看看韓國每年投資多少經費在文化休閒產業咧~
3.我們口中的「台灣之光」,被怎麼養成?
國家代表運動員(國手)與協會間的權力不對等,如遭遇不當對待卻完全無申述管道,同時國手與協會非傭聘關係,也無合約保障,更沒有為其權益發聲的團體,大部份參與賽事更沒有保險。他們是無聲的。而我們卻寄望這樣被對待的人能夠在國際上發光發熱,成為台灣之光。
4.最後,你看球賽嗎?
我們受夠中華隊一直輸球。
如果台灣體育需要改革,怎麼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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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開放協會供民眾參與入會,禁止單項協會近親繁殖(三等親內不得同時擔任理監事)、理事長與秘書長防弊條款,立法委員不得兼任理事長、法案三讀後各單項協會半年內改選。
2.要求協會財務公開透明。
3.保障選手理事席次,不得少於全體理事總額五分之一。
其他國民體育法改革內容– 引述 黃國書 立委臉書:
1.長期被詬病的體育課借課問題,以附帶決議方式要求未來要進行課責。
2.於條文中新增體育班選手須有出賽限制、加強生涯輔導文字,保護體育班學生選手生涯 ,完善生涯規劃。
3.出場費、零用金制度入法,增設戴資穎條款(選手權益保障與申訴仲裁制度)。
4.將短期失能文字加入國家代表隊保險制度。
5.長期被詬病的協會壟斷的裁判、教練授證制度,由體育署做直接監督。
6.落實開放民眾入會精神,保障選手權益,規範選手理事須達五分之一以上,團體會員不 超過二分之一。
7.以附帶決議要求未來體育署協會考評應納入民眾評分、協會劣跡、選手權益受損等項目 ,避免與社會主觀認知脫節。
反方說詞1:開放協會給一般民眾參與,怎能維持協會的專業?
現在的協會就是沒有專業性,更沒有心。有心,人人都是食神。何況,我不認為一般路人會想繳年費參與協會會務,沒有半點了解就花時間、金錢在這裡實在說不過去。有私利、有企圖、有激情都好,大亂鬥也比少數人獨佔要好,至少有競爭。
反方說詞2:政府介入協會運作,違反奧運憲章,會害台灣失去國際資格。
可能體育圈大老的英文真的不太好(誤),協會確實應該獨立運作,政治不干預體育,但不能只拿這部分來講,卻沒有說國際奧會大喊運動員應為運動的主體,鼓勵各項運動協會成立運動員委員會,推廣運動並對社會大眾建立誠信的最佳表現便是開放、透明。更何況,奧運憲章找半天,也只有『舊版、1997年版的奧運憲章中的第四章第九款。其條文的主要精神,是「任何對於該國奧會以及相關協會有傷害的介入,國際奧會有權利對該國行使禁止權」。但是在新版、2015年的奧運憲章中,已經將第四章第九款的兩項說明條款拿掉,也就是現行條文變成,「任何對於該國奧會有傷害的介入,國際奧會有權利對該國行使禁止權」。對照舊版,新版的條文中,已經將協會的部分刪除,僅對於奧會有保護條款的規定。』–引述自體育改革聯會
目前改革的進度到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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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體法初審已經在今年5月2日通過了,卻在26日『立法會本會期最後一次進行大院院會時,從去年12月開始進行的修法過程中,從未參與審查過程,也未曾召開公聽會的親民黨,第一次出聲竟然就要求將國體法從二、三讀程序拉下,進行黨團協商。這次立法院將會加開三次臨時會,時間分別是6/12-7/4、7/10-7/21、第三次臨時會最快是8/21開始。第一次臨時會由於尚有年金改革、前瞻建設條例兩大議題,很可能無暇處理國體法二、三讀,因此最有可能在7月中的第二次臨時會,才能完成國體法最後修法程序。』–引述自 體育改革聯會
我想支持台灣體育改革,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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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你是運動迷還是選手,想要支持體育改革,請加入連署:
http://votionary.com/FGT/
勾選你想加入的單項運動協會,等待國體法修正三讀通過,一起加入協會吧!政治不能介入體育,政府不能干預協會運作,需要你我參與才能真正落實改革。
https://www.facebook.com/FairGameTAIWAN/videos/1340775702707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