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投票權戶籍幾個月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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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投票權戶籍幾個月產品中有1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873的網紅林宜瑄-關心社會大小事,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不在籍投票,在去年美國大選後我就寫了一篇關於台灣可以如何進行不在籍投票。 先講結論: 1. 在國內預先登記同一天實體投票。 2. 不能在國外、郵寄、通訊投票。 3. #限定總統、#政黨票(不分區立委)、#全國性公投、#修憲複決、#原住民的六席立委。 【 台灣適合「不在籍投票」嗎? 】 目前全球...

  • 投票權戶籍幾個月 在 林宜瑄-關心社會大小事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7-07 10: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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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在籍投票,在去年美國大選後我就寫了一篇關於台灣可以如何進行不在籍投票。
    先講結論:
    1. 在國內預先登記同一天實體投票。
    2. 不能在國外、郵寄、通訊投票。
    3. #限定總統、#政黨票(不分區立委)、#全國性公投、#修憲複決、#原住民的六席立委。

    【 台灣適合「不在籍投票」嗎? 】

    目前全球已一百多個國家實施「不在籍投票」,大概分為「事前投票」、「通訊投票」等方式,台灣的鄰國例如日本、韓國、馬來西亞等,也都有相關規定。這次美國大選因為郵寄投票、海外投票開票時間不同的因素,幾個搖擺州的開票過程「由紅轉藍」,引起川普展開法律訴訟戰,在台灣也再次掀起了討論:「不在籍投票」究竟好還是不好?適不適合台灣?

    今年四月國民黨提案的《公民不在籍投票法》已完成一讀付委審查,其中就包含了「海外公民可以申請郵寄投票」。而「郵寄投票」是這次美國大選出現最多爭議之處,國民黨該草案的版本裡明訂「郵寄投票」為其中一種選舉類型,適用總統副總統選舉、立法委員選舉、直轄市市長與縣市長選舉、直轄市議員與縣市議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涵蓋甚廣。

    有些民眾贊成國民黨提案中的郵寄投票、有些則非常反對。基於保障人民的參政權以及鼓勵人民參政,實施「不在籍投票」看似勢在必行,因此,我們必須思考:「什麼樣的不在籍投票才適合台灣」。

    筆者有以下兩點建議:

    1. 可使用不在籍投票的選舉層級:限定總統副總統選舉、立委不分區(政黨票)及原住民立委、全國性公投、修憲複決。

    為維持「#秘密投票」原則,不開放縣市層級以下選舉,是因縣市層級以下選舉可能會出現投票人數太少導致破壞秘密投票原則的可能。假設今天只有一人申請在馬祖、蘭嶼、綠島人口較少的區域投新北市區域選舉,等於直接亮票,違反「秘密投票」的原則,而全國性選舉因為投票人數較多,則不會有違反秘密投票的問題。

    2. 不在籍投票的實施方式:事前登記,#當日現場投票;#不開放郵寄選票。

    因循「 #開票的公開、#透明原則」,開放事前登記,當日現場投票。不開放「郵寄投票」是因為可能會有偽造選票爭議,例如,擁有他人個資就能申請選票,會出現代申請、代投問題,再加上因為要遵守「#無記名原則」,因此無法確定選票是否為本人投票,綜合以上原因,筆者認為如果台灣要推行不在籍投票,開放事前登記,當日現場投票,但不開放郵寄選票是比較理想的作法。

    #台灣實施不在籍投票的條件與現況

    相較起實行不在籍投票多年的美國,台灣其實更適合實施不在籍投票。原因之一是台灣有完整的選民戶籍資料且戶政系統全國連線,只要在某地的戶政機關登記了「不在籍投票」,此人的選票就鎖定只能在登記地領取與投票,可避免重複領票、或非本人冒領投票的問題。另外,台灣有現場公開計票的規定,較可避免選舉舞弊。

    事實上,台灣已經有類似不在籍投票的相關規定和作法,只是範圍較小,也就是所謂的「移轉投票」。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7條「選舉人,除另有規定外,應於戶籍地投票所投票。投票所工作人員,得在戶籍地或工作地之投票所投票。但在工作地之投票所投票者,以戶籍地及工作地在同一選舉區,並在同一直轄市、縣(市)為限」。也就是說,台灣目前有就特殊原因開放特殊族群不在籍投票的規定和實際經驗,所以要實行全國性選舉的「不在籍投票」,是有基礎的。

    #保障投票權,#就是保護民主

    基於擴大公民參政權、保障公民權利的原則,落實「不在籍投票」除了可以促進公民參政的機會,也是民主國家落實人權、民主的一步。綠黨核心價值是能夠直接參與對其生活有所影響的環境、經濟、社會和政治決策,基於這個理念,我們主張應該降低投票的成本,讓在外地工作、求學但無法請假、或無法負擔交通費用的人被剝奪了憲法所保障的基本投票權利。

  • 投票權戶籍幾個月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7-05 23: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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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敬告民進黨、柯建銘,勿再阻擋不在籍投票修法

    國民黨團為了因應疫情所帶來的衝擊,避免國民為了返鄉投票而大規模移動,因而提出「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訂定「不在籍投票」。所謂不在籍投票,是指合格選民在選舉日因某些特殊因素無法到指定的投票所親自投票時,可事先向選務機關申請,以其他合法方式行使投票權的制度 。綜整各國不在籍投票作法,可分為移轉投票、通訊投票、代理投票、提前投票、設置特別投票所等方式。

    在美國、英國、日本、韓國、德國、澳洲等民主國家,不在籍投票的制度早已行之有年,我們卻還停留在「技術」討論階段,為了提升公民政治參與度,國民黨團認為不在籍投票應早日完成立法,以保障國民參政權利。

    為了避免全面施行不在籍投票會引發過多爭議,國民黨團本次提案只修《公民投票法》,沒有處理「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請柯建銘總召不要當烏賊,一直亂吐黑墨汁,惡意構陷國民黨團,其心可議!極不可取!

    中選會去年五月已將公投法不在籍投票專法送到行政院,迄今都沒能完成相關討論,同年8月28日蔡英文總統率領行政院長一起宣布開放萊豬進口,從此只力推餵人民吃萊豬,難道民進黨擔心不在籍投票修法通過會讓萊豬進口破滅?因此對於不在籍投票修法(立法)只是擺擺樣子,能不碰就不碰!人民行使民主的權利因而一直被擋,難道民進黨已經改名民主進步「擋」!

    國民黨團所提公投法修正案第25條之4明定,辦理通訊投票者,必須本人拿著身分證到戶籍所在地向戶政機關以書面提出申請,同條第4項亦授權中選會對郵遞寄回方式另訂辦法,甚至增訂罰則對干預通訊投票影響結果之行為予以嚴懲,如此以一來可以杜絕海外人士或綠營所謂的敵對滲透干預通訊投票的問題。若對此仍無法釋疑,可以在修法時再好好討論,不用急著抹黑造謠,如果通訊投票會有「買票」、「政治算計」等問題,那麼請最愛引進萊豬的民進黨,看一下其他國家通訊投票怎麼進行,也可以研究拿到大量通訊投票者支持的美國總統拜登,他是怎麼贏的。

    身為執政黨團的總召這麼不相信通訊投票?難道你也覺得執政無能,因此不相信政府防弊、抓賄能力?如果真的這麼害怕、擔心,國民黨團也可以以配合修正相關條文,執政黨對於議案還沒審查就開始亂造謠,如此作法非常不民主。

    再者,民進黨在立法院佔有多數,國民黨團的提案豈會容易通過?國民黨團此時提出公投法修正草案,是為了解決疫情對公民行使投票權面臨的困境,國民黨團呼籲民進黨,不要再找藉口,惡意帶風向,一起好好面對疫情下的民主投票改善課題。

    中選會說現在修法通過移轉投票,他們也需要幾個月的準備,也需要時間完備細則。這個說詞跟陳朝建以往擔任學者時所說差異頗大!當年陳副主委說不在籍投票只要戶政系統鉤稽一下就好了,怎麼現在會需要一年的整備?

    無論修公投法或是開臨時會,民進黨在立法院擁有超過半數的席次,民進黨若要「擋」沒人可以攔得住。國民黨團要再次呼籲民進黨、柯建銘,朝野一起好好面對新冠疫情所帶來的民主課題,儘速將不在籍投票修法完備,讓選務機關能早日規劃修訂相關法制作業,以落實公民參政權之保障。

    國民黨團總召費鴻泰

  • 投票權戶籍幾個月 在 鄭麗文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7-05 15:06:21
    有 2,152 人按讚

    【推行不在籍投票,讓民主更直接便利】
    現行公投法明定,
    公投需要在八月第四個週六舉行
    然而因為疫情升溫,今年的四個重大公投案
    #反萊豬、#護藻礁、#重啟核四 及 #公投綁大選 不得不延期至12月18日

    但是,疫情發展難測、防疫恐成常態
    如果12月疫情仍然嚴峻
    公投還要再拖延?
    再延期的法源有完善了嗎?

    1⃣️國際上已有很多先例,
    在疫情期間採行 #不在籍投票
    🇰🇷韓國在2020年疫情期間選舉,
    採取不在籍投票方式確保民主參與,
    投票率創下20年以來最高紀錄
    🇸🇬新加坡去年也適逢五年一次的國會大選,因為推行不在籍投票15年、加上當地提供安全措施,本屆選舉不怕受疫情影響照常進行

    2⃣️什麼是不在籍投票❓
    不在籍投票,是指選民在選舉日因某些特殊因素無法到指定的投票所親自投票時,
    事先向選務機關申請,
    以其他合法方式行使投票權的制度。
    也就是說,戶籍地在台中的小編,
    也可以透過事先申請的方式,
    留在工作地台北投票❗️

    3⃣️不在籍投票制度有哪些種類❓
    世界各國的不在籍投票制度
    可以區分為以下幾種:
    (一)提前投票:選民若已確定在法定投票日當天無法投票,可以在法定投票日前依選務機關指定的日期與地點進行投票
    (二)通訊投票:選民若位於海外,可以事前申請以取得選票,並於指定日期前將選票郵寄至投票所
    (三)特別投票所投票:選務機關針對特定身份之選民,在他們工作或生活的場所設置特別投票所,如在監獄、軍營、國外使領館、老人療養機構等
    (四)移轉投票:選民可以在事情向選務機關申請,於投票日在工作地或就學地的投票所投票
    (五)電子投票:使用電子方式進行投票,包括投票的過程以及計票程序,主要執行的方式包括使用電子投票機與線上投票兩種。在資訊科技時代,結合科技設備輔助選舉過程, 以電子選票取代傳統的紙印選票,乃時勢所趨。

    4⃣️不在籍投票的好處
    ☑️充分保障你我的參政權,不因為特殊的工作或身體狀況,喪失行使參政的機會
    ☑️提高投票率,選舉制度的規劃就是要讓所有有投票權的人都能來投票
    ☑️便民,讓遊子可以安心在工作地或求學地就近參與政治決策
    ☑️疫情期間可以減少跨縣市移動、降低群聚風險

    既然公投法裡面,
    本來就有明文規定可以採行不在籍投票
    而中選會也將不在籍投票的草案送至行政院
    朝野立委亦有許多相關版本的法案,已成共識 現在就等行政院送至立法院審議這個延宕良久的政策❗️

    疫情間的選務,
    當然需要考量選民及選務人員的安全
    但公投茲事體大,
    是人民展現直接民主的重要方式
    現有許多先進國家的經驗都可以學習,
    則行政院也應儘速送立法院審議、
    建立完善的配套措施
    讓台灣以引為傲民主與防疫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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