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經八百政治標記
〔#回不了家就不能投票?#討論不在籍投票〕
不在籍投票能降低投票成本並確實實踐人民的公民投票權,而台灣在關於不在籍投票的研討會、研究也都非常完整,卻一直都沒有實行,主要跟政治考量以及技術考量有關。
▌先介紹幾個不在籍投票的類型
❶通訊投票:選民將選票用郵寄的方式取...
#政經八百政治標記
〔#回不了家就不能投票?#討論不在籍投票〕
不在籍投票能降低投票成本並確實實踐人民的公民投票權,而台灣在關於不在籍投票的研討會、研究也都非常完整,卻一直都沒有實行,主要跟政治考量以及技術考量有關。
▌先介紹幾個不在籍投票的類型
❶通訊投票:選民將選票用郵寄的方式取代親自至戶籍地投票, 例如服役中之軍人、政府駐外人員與僑居海外之公民可藉由通訊投票行使選舉權 。美國採行此方案,因為美國幅員廣大,需要使用郵寄的方式來進行缺席投票。
❷ 代理投票:選民委託他人代表投票,如失明之選民可藉此種方式他人協助行使投票權。然此方式可能影響秘密投票原則。
❸ 特別投票所投票:針對某些特定身份之選民,因其身分特殊無法外出投票, 在其工作或生活場所設置特別投票所的一種措施,例如在監獄服刑的受刑人。
❹ 移轉投票:因工作或就學等因素無法返回戶籍地投票,選民可以在選前向選務機關申請在其工作或就學地所屬之選舉區投票,例如選務人員可以在其工作地投票 。此方案是目前討論的方案中最為可行的,利用事前登記移轉投票所的方式,使選舉流程依舊維持本人親自到場、當日投票的模式,不違反秘密投票原則並且降低弊案發生。
以上不同的類型能依照國情不同去選擇,在台灣實行不在籍投票的困難之處能簡單歸類為:居住海外的公民、不常住戶籍地者有沒有資格投票、秘密投票原則。
首先,因為台灣政治情勢複雜,可能有境外勢力介入,所以海外公民之投票權行使作法還須再研議,通訊投票暫時排除在不在籍投票的討論之外。
再來,常常是「不住在戶籍地、不常回戶籍地的人」能不能有投票權的哲學辯論,在兩方爭辯討論的結果下,多數認為我們無法確定不住戶籍地者是否真的在乎或瞭解當地發展,但我們也無法證明住在戶籍地者真的確實關心並瞭解當地政治發展,因此為了保障完整的公民投票權,實行不在籍投票依舊是持續要實踐的目標。
▌該採用何種方式、在何種選舉實行,也是很重要的問題。
目前,移轉投票是最可行的方式,維持「本人、現場、當日投票」,降低爭議;而學者也建議,在公投或地方層級的縣市首長選舉先試辦不在籍投票。公投的政治爭議較低;縣市首長選舉規模中等,比起總統選舉較不會引起政治信任的問題、相較於鄉鎮里長選舉也不會規模過小,規模小(登記移轉投票的人少)實行不在籍投票易有違反秘密投票的問題。
實行不在籍投票已是世界趨勢,也是台灣一直以來不斷討論的問題,為了能確實保障人民的公民權,同時兼顧選舉的重要原則,除了舉辦的時點、選舉模式,人民對於政府的信任也是很重要的,制度的改變很可能就會直接影響選舉結果,這時候要使人民信服這項制度,就是政府以及公民社會的功課了。
#政治 #政經八百 #科普政治學 #科普 #投票 #台灣 #臺灣 #不在籍投票 #2020 #政府 #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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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告民進黨、柯建銘,勿再阻擋不在籍投票修法
國民黨團為了因應疫情所帶來的衝擊,避免國民為了返鄉投票而大規模移動,因而提出「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訂定「不在籍投票」。所謂不在籍投票,是指合格選民在選舉日因某些特殊因素無法到指定的投票所親自投票時,可事先向選務機關申請,以其他合法方式行使投票權的制度 。綜整各國不在籍投票作法,可分為移轉投票、通訊投票、代理投票、提前投票、設置特別投票所等方式。
在美國、英國、日本、韓國、德國、澳洲等民主國家,不在籍投票的制度早已行之有年,我們卻還停留在「技術」討論階段,為了提升公民政治參與度,國民黨團認為不在籍投票應早日完成立法,以保障國民參政權利。
為了避免全面施行不在籍投票會引發過多爭議,國民黨團本次提案只修《公民投票法》,沒有處理「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請柯建銘總召不要當烏賊,一直亂吐黑墨汁,惡意構陷國民黨團,其心可議!極不可取!
中選會去年五月已將公投法不在籍投票專法送到行政院,迄今都沒能完成相關討論,同年8月28日蔡英文總統率領行政院長一起宣布開放萊豬進口,從此只力推餵人民吃萊豬,難道民進黨擔心不在籍投票修法通過會讓萊豬進口破滅?因此對於不在籍投票修法(立法)只是擺擺樣子,能不碰就不碰!人民行使民主的權利因而一直被擋,難道民進黨已經改名民主進步「擋」!
國民黨團所提公投法修正案第25條之4明定,辦理通訊投票者,必須本人拿著身分證到戶籍所在地向戶政機關以書面提出申請,同條第4項亦授權中選會對郵遞寄回方式另訂辦法,甚至增訂罰則對干預通訊投票影響結果之行為予以嚴懲,如此以一來可以杜絕海外人士或綠營所謂的敵對滲透干預通訊投票的問題。若對此仍無法釋疑,可以在修法時再好好討論,不用急著抹黑造謠,如果通訊投票會有「買票」、「政治算計」等問題,那麼請最愛引進萊豬的民進黨,看一下其他國家通訊投票怎麼進行,也可以研究拿到大量通訊投票者支持的美國總統拜登,他是怎麼贏的。
身為執政黨團的總召這麼不相信通訊投票?難道你也覺得執政無能,因此不相信政府防弊、抓賄能力?如果真的這麼害怕、擔心,國民黨團也可以以配合修正相關條文,執政黨對於議案還沒審查就開始亂造謠,如此作法非常不民主。
再者,民進黨在立法院佔有多數,國民黨團的提案豈會容易通過?國民黨團此時提出公投法修正草案,是為了解決疫情對公民行使投票權面臨的困境,國民黨團呼籲民進黨,不要再找藉口,惡意帶風向,一起好好面對疫情下的民主投票改善課題。
中選會說現在修法通過移轉投票,他們也需要幾個月的準備,也需要時間完備細則。這個說詞跟陳朝建以往擔任學者時所說差異頗大!當年陳副主委說不在籍投票只要戶政系統鉤稽一下就好了,怎麼現在會需要一年的整備?
無論修公投法或是開臨時會,民進黨在立法院擁有超過半數的席次,民進黨若要「擋」沒人可以攔得住。國民黨團要再次呼籲民進黨、柯建銘,朝野一起好好面對新冠疫情所帶來的民主課題,儘速將不在籍投票修法完備,讓選務機關能早日規劃修訂相關法制作業,以落實公民參政權之保障。
國民黨團總召費鴻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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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日有放假 #2月6日投不同意罷免票
許多人來問,2月6日,投票日當天有放假嗎?我要上班怎麼辦?依據規定,投票日當天,有放假唷!若雇主要求需上班,仍然應給予足夠的時間外出投票!所以所以,請大家,2月6日一定要排除萬難,到投票所,投下 #不同意罷免票。拜託大家了,我們風雨無阻~
Q:2月6日,當天放假嗎?
A:2020年2月6日(六)為罷免案之投票日,該日具投票權且該日原屬「工作日」之勞工,應予以 #放假一日 ;至於該日為原定之例假、休息等免出勤日者,不另給假給薪。
Q:雇主要求上班怎麼辦?
A:應給勞方 #足夠投票 時間,且雇主都必須就勞工該段期間出勤時數給予加倍工資。
另外依行政院函釋,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舉辦之各種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非屬星期日或休息日者,為便利前往投票,選舉區內各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是日均以放假處理;至選舉區外之各級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其戶籍設在選舉區內具投票權者,亦比照辦理。
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其放假及工資給付等事項,仍請依主管機關勞動部之規定辦理。
若有投票日的勞資問題,歡迎撥打勞基法諮詢專線(07)8124613#232~234,或與我的服務處聯絡!
#二月六號投下不同意票
#捷伴支持鳳山認真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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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情 / 政策建議,請洽:
(07)710-1230/鳳山區中泰街42號
111投票權戶籍 在 高雄市議員 陳玫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告發疑似罷韓賄選
溫情喊話:「罷韓不值得你違法!」
高雄市議員邱于軒今天偕同高雄市議員宋立彬、李雅芬、陳若翠、陳玫娟、黃柏霖、曾麗燕,於今(27日)下午三點.在律師的陪伴下於高雄地檢署按鈴申告,正式告發罷免案疑似出現賄選事件。
高雄市議員邱于軒收到市民所提供情資顯示,高雄市楠梓區清豐里出現罷韓疑似期約賄選的行為。現場發放公民割草署名的罷韓文宣與市價超過新台幣兩百元以上的抗菌液。過程更進行人別詢問針對特定具有戶籍(有投票權者)進行發放。邱于軒議員認為此行為已有疑慮是構成期約賄選的要件必須要勇敢站出來告訴高雄市民,也要法務部勇敢站出來進行查察。
#點我看完整新聞稿 https://www.kmtks.org.tw/2020/05/8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