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所得稅法第14條第3項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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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所得稅法第14條第3項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佃農取得之補償費,應申報綜所稅💰💰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佃農承租之耕地,經出租人收回終止租約所領取之補償費,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3項規定,耕地出租人收回耕地,而依平均地權條例第77條規定,給予之補償費為變動所得,應以補償費之半數列為其他所得。 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 ...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0的網紅民進黨立法委員江永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永昌今天向蘇建榮部長指出 @財政部 的兩項疏失! 第一項是近一週內,兩起引發爭議的新聞事件: 一是國內有中資疑慮的電商平台蝦皮購物要求國內賣家進行實名認證, 還扯說是配合財政部關務署政策, 民眾可能因此誤信是政策要求,不敢不提供, 讓中資企業藉此蒐集使用者個資。 關務署雖已發新聞稿說明,但內容含...

  • 所得稅法第14條第3項 在 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7-02-13 10:20:01
    有 3 人按讚


    💰💰佃農取得之補償費,應申報綜所稅💰💰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佃農承租之耕地,經出租人收回終止租約所領取之補償費,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3項規定,耕地出租人收回耕地,而依平均地權條例第77條規定,給予之補償費為變動所得,應以補償費之半數列為其他所得。

    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

  • 所得稅法第14條第3項 在 民進黨立法委員江永昌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0-11-12 19:41:34

    永昌今天向蘇建榮部長指出 @財政部 的兩項疏失!

    第一項是近一週內,兩起引發爭議的新聞事件:

    一是國內有中資疑慮的電商平台蝦皮購物要求國內賣家進行實名認證,
    還扯說是配合財政部關務署政策,
    民眾可能因此誤信是政策要求,不敢不提供,
    讓中資企業藉此蒐集使用者個資。
    關務署雖已發新聞稿說明,但內容含糊不清,
    民眾根本無法了解所指何事!

    二是媒體報導,
    財政部針對營建署推出的十件大型公辦都更案表示,
    如果得標廠商如期完工,減稅效益上看百億元。
    新聞內容極可能讓民眾誤認財政部圖利廠商!
    營建署在新聞報導出現當天,立即發布新聞稿反駁;
    但財政部既未澄清,也未發新聞稿導正訊息!

    第二項,根據去年三讀通過的「所得稅法第14條」(名模條款),
    明列「職業專用服裝費」、「進修訓練費」及「職業上工具支出」,
    每年最多可以扣除該職業薪資收入總額3%。
    今年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首度適用扣除,
    但6月報稅截止至今將近半年,財政部還沒統計出申報人數與金額,
    導致沒有數據評估政策效益,
    更無法回應現行「進修訓練費」被民眾詬病申請條件太嚴苛的評論。

    不論是面對外在引發爭議的新聞消息無動於衷,
    或是內部財稅資料統計拖延,都顯示財政部「螺絲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