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房屋設定塗銷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房屋設定塗銷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房屋設定塗銷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房屋設定塗銷產品中有9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蘇家宏律師,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房貸結清,為何房子還會被法拍? 裡面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塗銷抵押權的正確步驟是什麼? 塗銷不塗銷的優缺點各是什麼 ? 有朋友提到曾經向銀行辦理房屋貸款,把房產抵押給銀行借錢,最後這筆房貸已經還清,為什麼銀行可以向法院聲請拍賣他的房產? 這有幾種可能: 1.『人客』還有其他欠款: 我們跟銀行辦...

  • 房屋設定塗銷 在 蘇家宏律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8-14 12: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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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貸結清,為何房子還會被法拍? 裡面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塗銷抵押權的正確步驟是什麼? 塗銷不塗銷的優缺點各是什麼 ?

    有朋友提到曾經向銀行辦理房屋貸款,把房產抵押給銀行借錢,最後這筆房貸已經還清,為什麼銀行可以向法院聲請拍賣他的房產?

    這有幾種可能:
    1.『人客』還有其他欠款:

    我們跟銀行辦理房屋貸款時,會將房屋抵押給銀行,我們以為房屋抵押的目的只有針對這件銀行貸款,但通常『最高限額抵押權』的設定會是針對一段期間內,債務人欠銀行的債務,如果我們仍有跟同一間有其他債務關係(例如:信用貸款、融資、保證…),也可能會因為有其他債務關係沒有清償,而遭受到拍賣。

    此外,就算沒有設定抵押權,銀行為了其他債務沒有清償,也可以向法院提出假扣押、返還借款訴訟、本票裁定…等,之後在聲請拍賣房產。

    2.銀行算錯了
    銀行因為計算錯誤,認為客戶還沒有還清貸款,因此進行拍賣房產的動作。

    如果碰到這樣的狀況,我們在跟銀行溝通無效後,向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請評議,如果評議不成,再向法院提出『確認債權不存在』的訴訟。

    3.『人客』被設計了
    如果真的已經還完債務,竟然房屋被法拍,而銀行又提出相關有力的證據,『人客』又提不出還款證明,先跟銀行聲請影印所有資料,再好好回想,這整個過程『陷阱』在哪裡?例如:這次銀行貸款是由何人介紹?有沒有代辦人?何人經手貸款流程?錢有沒有被其他人拿走的可能?還款來源?……確認可能的問題點後,再提出正確訴訟來走出陷阱。

    例如:發現是銀行承辦人員偽造你的名義增貸100萬元,借據上面簽名不是你簽的,你戶頭的錢轉出,也不是你做的。可以向偽造文書的人提起刑事告訴,也可以向法院主張『確認債權不存在』。

    至於塗銷抵押權的正確步驟是什麼?
    向銀行取得(1)抵押權塗銷同意書(清償證明)(2.)他項權利證明書。
    之後再向地政機關辦理塗銷抵押權登記(填妥土地登記申請書並蓋章,附上抵押權塗銷同意書、他項權利證明書、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等)。

    不去塗銷抵押貸款的優點在於:之後再貸款,免除掉再次設定的手續。也有人故意留下塗銷登記,使自己的財產在外觀上看起來『有債務』,減少第三人『肖想』房產的機會(之前有詐騙集團專挑沒有抵押權要出售的房屋,假意要購買,在沒有履約保證的情形下,買家過戶後迅速在轉手,而這個買家卻付不出錢來,造成屋主損失慘重)。

    不塗銷抵押權登記就是讓債權人仍然對房產有拍賣的『權利』,所以,除非有特別考慮,在還清債務後就去辦理塗銷底押權登記,才是對房產有最好的保障,就不容易輕易被『法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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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片中的建物並非本故事中的建物

  • 房屋設定塗銷 在 李永萍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1-01 21:34:48
    有 1,493 人按讚


    【請新潮流不要再使出暗黑網軍奧步,來污染汐止七星選風】

    今天是2020年的元旦,原本應是「一元復始,萬象更新」,但我的對手賴品妤在2020年的第一天就散發不實的抹黑文宣攻擊,又接連在媒體及網路造謠扭曲事實,意圖影響選舉,將新潮流的暗黑選舉奧步帶到七星區來,永萍深感痛心。

    賴品妤陣營準備了8萬份抹黑文宣,在今天部分派報業者因擔心觸犯選罷法而拒接生意,無法全數散發後,馬上開記者會並在網路「帶風向」,轉移焦點,繼續散播更多更大量的網路謠言,這是典型「新潮流」綠網軍暗黑操作手法。

    永萍將賴品妤陣營違反「選舉罷免法」、「刑法」加重誹謗罪的法條列舉於文後,誠懇呼籲賴品妤及其網軍「懸崖勒馬」,如不撤下,永萍將委任律師於明天上午提告。永萍也懇切希望,臉書網友們及各區民眾,切勿配合賴陣營傳播錯誤資訊,以免以身試法,誤觸法網。

    針對賴品妤印製的抹黑文宣內容,我在此提出事實說明:
    👉🏻在「松菸案」部分
    1️⃣監察院105年11月的調查報告早已證明,「臺北市政府辦理松菸BOT案於法尚無違誤」,早已還李永萍清白,並無圖利情事。
    2️⃣在監院調查時,時任柯市府的秘書長及法制局長也作證指出,永萍當年的行政流程處理並無瑕疵。
    3️⃣監院調查已證明「子虛烏有」的事情,賴品妤陣營刻意將媒體當年補風追影的臆測「移花接木、張冠李戴」,恰恰屬於「假新聞」、「謡言」的範疇。

    👉🏻在「樂陞案」的部分
    1️⃣檢察官早已作出不起訴處分,證明我及其它獨立董事毫不知情,被矇在鼓裏,我們的清譽受損,也是被害人。
    2️⃣指控我脫產,並非實情。當時房屋的二胎貸款,單純屬於家族財務調度,與樂陞案無關;永萍並於兩年前全額返還二胎貸款,並已塗銷抵押權登記,回復房屋原先產權設定狀態,也很容易查證。

    這些事情的發展已歷經多年,稍微上網搜尋就可得知事實的進展。賴品妤陣營不用心查證,一心仰賴網軍側翼用抹黑手段打選戰。先前已在網路流傳不實指控一段時間,永萍因不想陪對手打低格調選戰、也念在她是政壇新人,所以一直隱忍。

    但這二天的惡化發展,證明新潮流為了勝選,又再次欲使出大規模抹黑的奧步,永萍為了捍衛七星區的乾淨選風,無法再坐視不管,司法是最後一道防線,絕不能讓做壞事的人得逞。這也是為了我們七星區的正義及將來。

    # # #

    ▌究竟誰施壓警方? 洩露個資? 網軍抹黑連環套

    真相到底是什麼? 警局處理經過的說明如下:
    1、
    「汐止警分局指出,經初步調查該文宣中均引用報章媒體報導內容,但因檢舉人提供的文宣圖樣中,並未拍攝到任何人署名部分,造成該文宣疑似黑函的樣貌。分局為求慎重,先依法通報情資,並未限制或干預文宣發放。分局秉直行政中立,依法行事。」

    2、
    「本分局接獲第十二選區疑似有選舉黑函之相關通報,為維護公平、淨化選風,旋請各單位加強注意相關情事。

    昨(31)日晚間,本分局雙溪分駐所發現有類似文宣發放情形,本分局員警到現場經派報人員同意,將文宣資料帶回派出所檢視,經查為正常選舉文宣,隨即完整送還,並無查扣或禁止發送等相關情事。該文宣亦於本(1)日正常於自由時報、中國時報等報夾送發送。」

    * * *

    新北市警局多方求證,謹慎通報提醒注意,以免影響選民選舉投票意向,警局維持選舉中立的辛勞及用心值得肯定。

    但賴品妤陣營刻意操作及扭曲,一早即發布警局處理案件的「內部先期文件」,斷章取義,與警局「完整處理後的事後說明」完全不符。這份內部文件如何取得,誰去施壓警方?誰是真正幕後黑手? 答案不是呼之欲出? 這不正是典型的「作賊喊追賊」的綠營慣用手法?

    賴品妤初入政壇的「起手式」,不是努力讓大家了解自身的主張與抱負,而將精力集中在製做抹黑文宣及攻擊對手上,這樣還能大剌剌說自己「年輕乾淨不勾結」,豈不諷刺? 施壓警方、發動綠媒及網軍扭曲真相,背後的新潮流要角還痛斥辛苦維持選舉中立的警方「低能」,這社會的是非價值到底要被民進黨及新潮流扭曲到什麼地步?

    各位好朋友,為了捍衛乾淨選風及台灣的正道與未來,我們一定要拼盡全力,號召全民「下架民進黨」!

    ———————————
    【賴品妤陣營所違反的法條】為:
    1.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4條: (違反選罷法意圖使候選人不當選罪) 「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或意圖使被罷免人罷免案通過或否決者,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1. 刑法第310條:(加重誹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2. 刑法第313條(散布流言損害他人信用罪)「(第一項)散布流言或以詐術損害他人之信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第二項)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傳播工具犯前項之罪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 房屋設定塗銷 在 李永萍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1-01 21:34:48
    有 1,487 人按讚

    【請新潮流不要再使出暗黑網軍奧步,來污染汐止七星選風】

    今天是2020年的元旦,原本應是「一元復始,萬象更新」,但我的對手賴品妤在2020年的第一天就散發不實的抹黑文宣攻擊,又接連在媒體及網路造謠扭曲事實,意圖影響選舉,將新潮流的暗黑選舉奧步帶到七星區來,永萍深感痛心。

    賴品妤陣營準備了8萬份抹黑文宣,在今天部分派報業者因擔心觸犯選罷法而拒接生意,無法全數散發後,馬上開記者會並在網路「帶風向」,轉移焦點,繼續散播更多更大量的網路謠言,這是典型「新潮流」綠網軍暗黑操作手法。

    永萍將賴品妤陣營違反「選舉罷免法」、「刑法」加重誹謗罪的法條列舉於文後,誠懇呼籲賴品妤及其網軍「懸崖勒馬」,如不撤下,永萍將委任律師於明天上午提告。永萍也懇切希望,臉書網友們及各區民眾,切勿配合賴陣營傳播錯誤資訊,以免以身試法,誤觸法網。

    針對賴品妤印製的抹黑文宣內容,我在此提出事實說明:
    👉🏻在「松菸案」部分
    1️⃣監察院105年11月的調查報告早已證明,「臺北市政府辦理松菸BOT案於法尚無違誤」,早已還李永萍清白,並無圖利情事。
    2️⃣在監院調查時,時任柯市府的秘書長及法制局長也作證指出,永萍當年的行政流程處理並無瑕疵。
    3️⃣監院調查已證明「子虛烏有」的事情,賴品妤陣營刻意將媒體當年補風追影的臆測「移花接木、張冠李戴」,恰恰屬於「假新聞」、「謡言」的範疇。

    👉🏻在「樂陞案」的部分
    1️⃣檢察官早已作出不起訴處分,證明我及其它獨立董事毫不知情,被矇在鼓裏,我們的清譽受損,也是被害人。
    2️⃣指控我脫產,並非實情。當時房屋的二胎貸款,單純屬於家族財務調度,與樂陞案無關;永萍並於兩年前全額返還二胎貸款,並已塗銷抵押權登記,回復房屋原先產權設定狀態,也很容易查證。

    這些事情的發展已歷經多年,稍微上網搜尋就可得知事實的進展。賴品妤陣營不用心查證,一心仰賴網軍側翼用抹黑手段打選戰。先前已在網路流傳不實指控一段時間,永萍因不想陪對手打低格調選戰、也念在她是政壇新人,所以一直隱忍。

    但這二天的惡化發展,證明新潮流為了勝選,又再次欲使出大規模抹黑的奧步,永萍為了捍衛七星區的乾淨選風,無法再坐視不管,司法是最後一道防線,絕不能讓做壞事的人得逞。這也是為了我們七星區的正義及將來。

    # # #

    ▌究竟誰施壓警方? 洩露個資? 網軍抹黑連環套

    真相到底是什麼? 警局處理經過的說明如下:
    1、
    「汐止警分局指出,經初步調查該文宣中均引用報章媒體報導內容,但因檢舉人提供的文宣圖樣中,並未拍攝到任何人署名部分,造成該文宣疑似黑函的樣貌。分局為求慎重,先依法通報情資,並未限制或干預文宣發放。分局秉直行政中立,依法行事。」

    2、
    「本分局接獲第十二選區疑似有選舉黑函之相關通報,為維護公平、淨化選風,旋請各單位加強注意相關情事。

    昨(31)日晚間,本分局雙溪分駐所發現有類似文宣發放情形,本分局員警到現場經派報人員同意,將文宣資料帶回派出所檢視,經查為正常選舉文宣,隨即完整送還,並無查扣或禁止發送等相關情事。該文宣亦於本(1)日正常於自由時報、中國時報等報夾送發送。」

    * * *

    新北市警局多方求證,謹慎通報提醒注意,以免影響選民選舉投票意向,警局維持選舉中立的辛勞及用心值得肯定。

    但賴品妤陣營刻意操作及扭曲,一早即發布警局處理案件的「內部先期文件」,斷章取義,與警局「完整處理後的事後說明」完全不符。這份內部文件如何取得,誰去施壓警方?誰是真正幕後黑手? 答案不是呼之欲出? 這不正是典型的「作賊喊追賊」的綠營慣用手法?

    賴品妤初入政壇的「起手式」,不是努力讓大家了解自身的主張與抱負,而將精力集中在製做抹黑文宣及攻擊對手上,這樣還能大剌剌說自己「年輕乾淨不勾結」,豈不諷刺? 施壓警方、發動綠媒及網軍扭曲真相,背後的新潮流要角還痛斥辛苦維持選舉中立的警方「低能」,這社會的是非價值到底要被民進黨及新潮流扭曲到什麼地步?

    各位好朋友,為了捍衛乾淨選風及台灣的正道與未來,我們一定要拼盡全力,號召全民「下架民進黨」!

    ———————————
    【賴品妤陣營所違反的法條】為:
    1.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4條: (違反選罷法意圖使候選人不當選罪) 「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或意圖使被罷免人罷免案通過或否決者,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1. 刑法第310條:(加重誹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2. 刑法第313條(散布流言損害他人信用罪)「(第一項)散布流言或以詐術損害他人之信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第二項)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傳播工具犯前項之罪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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