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產品中有2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萬的網紅鄭麗文,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行政院這次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部分,包含配合產檢次數增加為14次,將產檢假日數由5日增加為7日;另為不增加雇主負擔,雇主先行給付產檢假薪資後,其中逾5日的部分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補助。也刪除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2條,未來不論配偶是否就業,不再限定須有正當理由,受僱者均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及家庭照顧假,...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 在 Workforce 勞動力量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7-11 08:50:48

#Workforce勞動力量祝福大家38婦女節快樂 嗨嗨大家,今天是38國際婦女節,源自女性勞工意識抬頭、追求自身權益而存在的節日。雖然我們的法規與社會已讓女性權利日漸提升,但現實中仍會有隱藏性的問題😣因此Workforce勞動力量便想跟大家聊聊,目前女性在職場上仍會遇到哪些不平等的待遇,如果你看完...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 在 劉耀鴻律師-劉哥的律師日記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4-23 11:32:26

美麗是個剛入社會的社會新鮮人, 對於主管的要求可說是有求必應、力求表現, 但因為美麗生理期會嚴重不適, 所以每月都必須要請生理假在家好好休養, 然而, 嚴厲的主管卻跟美麗說請假會影響全勤獎金,並且要求美麗提出生理期的證明, 於是美麗就跑來詢問劉哥這樣合不合理, 劉哥搖了搖頭,且聽劉哥娓娓道來。 ...

  •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 在 鄭麗文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7-02 13:42:58
    有 1,168 人按讚

    行政院這次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部分,包含配合產檢次數增加為14次,將產檢假日數由5日增加為7日;另為不增加雇主負擔,雇主先行給付產檢假薪資後,其中逾5日的部分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補助。也刪除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2條,未來不論配偶是否就業,不再限定須有正當理由,受僱者均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及家庭照顧假,鼓勵受僱者及其配偶共同分擔養育子女責任。

    為使勞工可以安心請家庭照顧假的同時享有就業保險相關福利,#麗文也提案,要新增長期照顧安排留職停薪及津貼規定。

    ✅受僱者之配偶妊娠期間,雇主應給予陪產檢假五日。

    ✅產檢假、陪產檢假及陪產假期間,薪資照給。

    ✅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原由雇主及受僱者負擔之保險費,免予繳納。

    ✅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因天然災害發生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七日為限。

    ✅家庭照顧假期間,薪資照給,餘依各該事假規定辦理。

    要減少準媽媽與準爸爸心理、生理和知識上的落差,並一起參與孕產過程,也減少日後雙方養育負擔不均與衝突的可能性,以上提案實屬必要🥰

    #希望可以減輕大家的壓力
    #更願意生小孩
    #少負擔多幸福❤️

  •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 在 李昆澤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7-01 13:01:06
    有 420 人按讚

    育兒新制上路,減輕爸媽負擔~~

    為了讓職業婦女安心懷孕平安生產,我在103年提案也三讀通過了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明定5天的有薪產檢假,今年,我也再度修正將有薪產檢假從5天增加為7天,因為立法修法需要時間,也感謝行政院督促勞動部,修正相關要點,讓7/1起,新增這2天產檢假能夠實施,此外雇主有付受僱者第6日、第7日產檢假薪資,勞動部也將給予全額補助。

    除此之外,7/1起還有其他育兒相關新規定上路,包括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加碼(加給投保薪資20%之補助)、產檢補助從10次增加到14次等,希望透過這些制度,來降低爸爸媽媽的負擔,我也會持續在立法院督促相關單位,為減輕育兒負擔,加強相關照顧來努力~~

    勞動部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加碼、產檢假薪資補助說明
    https://www.mol.gov.tw/topic/6026/49654/49656/49658/
    https://www.mol.gov.tw/announcement/2099/49682/?fbclid=IwAR1QXNqAue5cpgwpndJAptiShLlj9aOqvYZt0yqcZ21WhpkvaTZHCdpp7BI

    國民健康署擴大補助產檢服務資訊
    https://www.hpa.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4306&pid=14286

  •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 在 公視新聞網 PNN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4-28 18:30:10
    有 86 人按讚

    【#P街訪】想請卻又不敢請?育嬰假真實經驗大公開
     
    #育嬰假 #六個月六成薪 #拔拔麻麻敢請嗎
    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規定,員工在職滿6個月,就可申請為期最長2年的育嬰假。2009年再開放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來,每年申請案從10萬件,成長到近年突破40萬,可以發現父母們對育嬰假的需求漸增。
     
    不過爸爸媽媽會/敢/想請嗎?
     
    #每月上街 #聽您的心聲
    政府提供的育嬰假及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是否可以幫爸媽們減輕育嬰負擔?
    請完育嬰假後,能順利重返職場嗎?
    同事又怎麼想?

    來聽聽民眾怎麼說!
     
    |延伸閱讀|
    婦女因生育無法復職、被迫調職 成為生育率隱憂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23284
     
    #pSharp #新聞實驗室
    #公共電視 #看見更好的未來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