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宗教衝突例子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宗教衝突例子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宗教衝突例子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宗教衝突例子產品中有13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67的網紅政經八百,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政經八百政字標記 〔#政教關係面面觀 #從塔利班看國家與宗教的距離〕 ▌追求政教合一的塔利班 ⁡ 近一個月來國際矚目的焦點,無疑是塔利班政權再度控制阿富汗,2001年倒台的「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重新復辟。 ⁡ 傳統上,伊斯蘭社會屬於政教合一的體制,宗教涉入政府各個部分,伊斯蘭教的領袖既是政治領...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410的網紅爽樂團,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在網路的世界裡,你是殺人狂嗎?」 同性議題一直都是個沈重的議題,可以說是傳統以及開放思維拉扯的例子之一。然而,即使法律部分能給他們一個明文保障,這個社會風氣還是要過上很久的時間,才能讓彼此的衝突與誤解完全消失...... 這首歌就是在寫這樣的現象,但也不僅僅限於同志議題。 今天一個人是好還是壞,取...

宗教衝突例子 在 政經八百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9-10 21:14:04

#政經八百政字標記 〔#政教關係面面觀 #從塔利班看國家與宗教的距離〕 ▌追求政教合一的塔利班 ⁡ 近一個月來國際矚目的焦點,無疑是塔利班政權再度控制阿富汗,2001年倒台的「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重新復辟。 ⁡ 傳統上,伊斯蘭社會屬於政教合一的體制,宗教涉入政府各個部分,伊斯蘭教的領袖既是政治領...

宗教衝突例子 在 數位外交研究室 Digital Diplomacy Lab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9-16 10:22:15

|#公眾外交事件簿 030 📂事件代號:難民外交 🔎涉案國家:土耳其 📆案發時間:2015年至今 阿富汗危機延燒,各國紛紛表態收容難民與否;台灣雖然還沒通過 #難民法,但外交部也少見地對此議題發言:「將視狀況在能力範圍內提供援助!」 其實,近年來,難民議題已是當代國家外交政策的焦點之一。長...

宗教衝突例子 在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5-26 10:21:46

今天與家母些許不愉快 當下我似乎拿著「自認為懂的道理」 很有情緒的回應「我認為她應該...這樣對待我」 腦中已經有一種模糊設定好的反應 發現到我「又」因為家人而不愉快,就決定先冷靜 尤其與家人的關係,現在感受變得越來越敏感也表示我靈魂無法忍受舊有的模式,已經無法用以前「漠視、當沒事的態度面對,但一...

  • 宗教衝突例子 在 政經八百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8-31 21:57:44
    有 17 人按讚

    #政經八百政字標記
    〔#政教關係面面觀 #從塔利班看國家與宗教的距離〕

    ▌追求政教合一的塔利班

    近一個月來國際矚目的焦點,無疑是塔利班政權再度控制阿富汗,2001年倒台的「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重新復辟。

    傳統上,伊斯蘭社會屬於政教合一的體制,宗教涉入政府各個部分,伊斯蘭教的領袖既是政治領袖,也是宗教領袖;伊斯蘭律法(sharia law)更是一切法律的依歸。

    20世紀末竄起的塔利班也不例外,他們以建立世界上最純潔的伊斯蘭國家為號召,在1996年成立政教合一的伊斯蘭酋長國,以嚴厲的伊斯蘭律法統治阿富汗。

    那麼,政教合一跟政教分離究竟差在哪?國教又是什麼?本周我們就從阿富汗出發,來帶各位壯士了解國家與宗教的距離。

    ▌政教關係的分類

    國家與宗教間的關係,一直是西洋政治思想界熱切探討的議題,過往曾有「上帝的歸上帝;凱薩的歸凱薩」的論點,英國思想家洛克(John Locke)也曾提出政教分離三個基本原則,主張政治與宗教應明確地劃分彼此的任務與責任,互不介入與干涉。然而政治與宗教之間的關係在現實上往往更加複雜。

    今天我們將參考日本學者小原克博的觀點,將政教關係分為三種進行介紹:

    1、教會主宰國家政治的神權政治,宗教的權威與政治的權威完全融合在一起。
    2、國家與教會建立同盟關係,並且透過法律來規範兩者的關係。
    3、為保障信仰自由,宗教與國家分離,國家亦不得介入教會的經營。

    ▌神權政治

    首先是神權政治,英語為theocracy,是希臘文中神(theos)與權力(cracy)的結合,國家元首為神的代理人,具有神聖性(divinity)且為宗教領袖。

    梵第岡是天主教唯一的神權國家,國家主權來自上帝,行政、立法、司法三權,皆集於最高主權(上帝),再交付給人間代行天道者(教皇)。

    而塔利班新政權或許也將成為神權政治的代表,塔利班官員先前接受路透社訪問時明確表示,未來阿富汗將由治理委員會謹遵伊斯蘭律法來治理國家。最高領袖艾昆薩達(Haibatullah Akhundzada)將成為宗教領袖。而女性工作權、受教權及衣著等相關規定,都將交給伊斯蘭學者組成的委員會定奪。

    ▌國家與教會的同盟

    國家與教會透過法律規範兩者的關係。一種是透過法律承認教會的地位,另一種則是基於多數國民有共同信仰,以立定國教的方式,給予教會一定的特權,例如英國、丹麥及多數的伊斯蘭教國家。

    要特別注意的是,設有國教的國家並不等於神權國家,也不代表國教受到政府控制,只是政教並未分離而已。

    在這些國家中,國教被視為形塑國家認同的一部分,教會也是國家體系的一份子,神職人員多半直接由國家所聘用。只不過教會在各國地位也有落差,例如丹麥的信義宗教會欠缺自主組織架構,反觀希臘的教會自治程度則相當高。

    常見措施包含:教會自治、承認宗教婚具效力、宗教教育列入國民教育必修課程、禁止褻瀆神明或禁止勸誘改宗等等。但也常衍生不少爭議,尤其是國家價值和宗教自由產生衝突時。

    ▌政教分離

    政教分離顧名思義,追求政治生活和宗教生活的分離,認定世俗政治與宗教組織相互獨立,國家應秉於宗教信仰自由的原則,在宗教事務上採取中立態度,無論任何教會組織,皆平等視為民間團體。

    原則上也禁止任何教派插手政治事務,神職人員必須退出國家組織,有些國家甚至會以憲法或其他法律加以落實這項限制。

    不過在實際運作上,政教分離國家仍有許多樣貌及差異,小原進一步將政教分離制度區分為三種模式:完全分離制、敵對的分離制以及寬容的分離制。

    法國是恪守完全政教分離的代表國家。在1905年頒布政教分離法後,憲法明定共和國保障宗教自由,但對各種宗教維持中立,不在經濟上扶持任何特定宗教,教會的功能僅僅是私法人,不得掌握任何政治或行政權力。近年更是積極試圖消除公眾領域中的宗教符號,衍生出不少爭議。

    而敵對的分離制常見於冷戰時期的共產國家,由於共產黨信奉無神論,因此視教會為敵對的存在,自然不容許宗教影響人民的政治生活,更甚者會無所不用其極地試圖削弱教會的力量。

    至於寬容的分離制,又稱條件式政教分離,典型的例子則是德國。

    德國在一戰後正式實行政教分離,憲法中雖承諾中立對待宗教和世界觀,但這個「中立」並不等於國家要對宗教敬而遠之,相反的,國家反而認為宗教能夠對社會團結做出貢獻,因此國家和宗教可以進行夥伴式的合作,例如國家可以資助宗教團體所設立的醫院或社會性機構。

    這樣國家和教會的密切合作,是和法國嚴格的政教分離不同之處。德國基本法所確立的政教體制是既有教會與政府的分離,但又同時透過憲法保障政府和教會合作方式,這是在保有國教和嚴格的政教分離之間走出的折衷道路。

    ▌結語

    經過簡單的介紹後,不知道大家是否有更了解政教關係的各種型態?我們不僅希望大家多多關注阿富汗的後續動態,也要澄清一個概念:伊斯蘭律法並沒有一套明確的法體系,在現實中如何踐行,高度仰賴執政者的詮釋角度,因此不能將塔利班的詮釋化約為是所有穆斯林的詮釋。

    不幸的是,塔利班政權對於伊斯蘭教法的執行採最嚴格的詮釋,從過去的經驗看來,公開處決、石刑和鞭刑將在阿富汗重現。更令人憂心的是阿富汗的女性處境,日後不僅必須穿著遮蓋全身罩袍才能出門,工作、教育以及獨自外出的權利恐怕也會遭剝奪,前景不容樂觀。

  • 宗教衝突例子 在 倫敦男子日常 london.nanzhi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7-12 17:45:12
    有 1,445 人按讚

    昨晚決定性的罰球後,我心想:「完了,3 個沒有爲英格蘭得分的球員都是有色人種。」果不其然,昨天比賽結束後,滿滿的種族歧視留言溢滿了這三位優秀球員的 IG,不過今早起床再看一次,幸好,良善溫暖戰勝了足球流氓,正面鼓勵的留言遠遠超過了無謂的批評和謾罵,幸好幸好。​


    足球流氓,這個字不是我創的,而是在歐洲足球界眾所皆知的名詞,Football Hooligans,其中英國算是滿惡名昭彰的國家之一,在維基百科甚至有一個專屬頁面。足球賽事期間,不同隊伍的球迷幫派引發暴力衝突,1960 - 1980 年代最爲嚴重,後來英國政府通過了 The Football Offences Act 1991,禁止觀眾丟擲任何物品到足球場上、禁止種族歧視叫囂、禁止隨意闖入球場等等。2012 年,蘇格蘭則立法規範與宗教信仰相關的仇恨和威脅犯罪。 雖然 2021 今天的足球流氓真的只佔英國足球迷的一小部分(當然也很遺憾地連累到其他行爲正常的球迷),不過他們的瘋狂行徑和超大聲量依舊讓人害怕,這季歐國盃足球賽就是最好的例子。​


    英格蘭與丹麥那場比賽結束後,有丹麥球迷在倫敦各地被英格蘭人攻擊,其中一個案例甚至是一對夫妻帶著小孩。昨天比賽開打前,某些沒有買票的球迷闖入體育館,佔領其他人的座位,英格蘭輸球後,某些球迷隨意找無辜的義大利球迷宣泄情緒、在市中心攻擊警察、破壞公物、找路人出氣。一台停在球場附近的廂型車被蓄意砸毀。在倫敦市中心,足球流氓們留下了滿地滿地的垃圾。​


    今年是我第一次認真看足球賽,我很享受,也確實喜歡上了幾位英格蘭隊的球員,尤其是年僅 19 歲的 Saka,他只是個孩子啊,這麼認真和優秀,昨晚背負了超大壓力,結果還得承受網路酸民的恐怖種族歧視,太令人難受了。這些有色人種球員贏了球獲得掌聲,輸了球就得被罵「滾回你們的國家」,不是啊,他們都是在英國土生土長的優秀移民後代耶。​


    爲英格蘭隊伍感到惋惜,但在足球流氓幾乎消失之前,我是無法真心喜歡足球的,希望未來有這麼一天,我身爲亞洲人和同志,可以大大方方地跟 A 先生牽手出現在足球場,可以開心平安地享受賽事。(​如果不幸遇到激進極右派的足球流氓,他們恐同又種族歧視,很可怕。我們就曾經牽手走在倫敦路上被這樣的球迷叫囂挑釁)


    種族歧視留言的截圖,我就不放了,留言區附上正面鼓勵的截圖和其他相關新聞。

  • 宗教衝突例子 在 台灣物聯網實驗室 IOT Labs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6-13 13:41:48
    有 0 人按讚

    AI 助陣醫學、防疫,個人隱私難兩全?

    2021/06/09 研之有物

    規範不完備是臺灣個資保護的一大隱憂,《個資法》問世遠早於 AI 時代、去識別化定義不清、缺乏獨立專責監管機構,都是當前課題。

    評論

    本篇來自合作媒體研之有物,作者周玉文、黃曉君,INSIDE 經授權轉載。

    AI 醫療、科技防疫的人權爭議

    健康大數據、人工智慧(AI)已經成為醫療研發的新聖杯,新冠肺炎(COVID-19)更將 AI 技術推上防疫舞臺,各國紛紛串聯大數據監控足跡或採用電子圍籬。但當科技防疫介入公衛醫療,我們是否在不知不覺中讓渡了個人隱私?

    中研院歐美研究所副研究員何之行認為,規範不完備是臺灣個資保護的一大隱憂,《個資法》問世遠早於 AI 時代、去識別化定義不清、缺乏獨立專責監管機構,都是當前課題。

    「天網」恢恢,公衛醫療的新利器
    自 2020 年新冠疫情大爆發,全世界為了因應危機展開大規模協作,從即時統計看板、預測病毒蛋白質結構、電子監控等,大數據與 AI 技術不約而同派上用場。但當數位科技介入公共衛生與醫療健康體系,也引發人權隱私的兩難爭議。

    2020 年的最後一夜,臺灣再次出現本土案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警告,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的民眾,都不應參加大型跨年活動。而且,千萬別心存僥倖,因為「天網」恢恢,「我們能找得到您」!有天網之稱的電子圍籬 2.0 出手,許多人拍手叫好,但也挑起國家進行隱私監控的敏感神經。

    隱私爭議不只在防疫戰場,另一個例子是近年正夯的精準醫療。2021 年 1 月,《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發布亞太區「個人化精準醫療發展指標」(Personalised-health-index)。臺灣勇奪亞軍,主要歸功於健全的健保、癌症資料庫及尖端資訊科技。

    國際按讚,國內反應卻很兩極。早前曾有人質疑「個人生物資料」的隱私保障,擔憂是否會成為藥廠大數據;但另一方面,部分醫療研究者卻埋怨《個人資料保護法》(簡稱《個資法》)很嚴、很卡,大大阻擋了醫學研發。為何國內反應如此分歧?

    中研院歐美所副研究員何之行認為,原因之一是,

    《個資法》早在 2012 年就實施,跑在 AI 時代之前,若僅僅仰賴現行規範,對於新興科技的因應恐怕不合時宜。

    健保資料庫爭議:誰能再利用我們的病歷資料?

    來看看曾喧騰一時的「健保資料庫訴訟案」。

    2012 年,臺灣人權促進會與民間團體提出行政訴訟,質疑政府沒有取得人民同意、缺少法律授權,逕自將健保資料提供給醫療研究單位。這意味,一般人完全不知道自己的病例被加值運用,侵害了資訊自主權。案件雖在 2017 年敗訴,但已進入大法官釋憲。

    民間團體批評,根據《個資法》,如果是原始蒐集目的之外的再利用,應該取得當事人同意。而健保資料原初蒐集是為了稽核保費,並非是提供醫學研究。

    但支持者則認為,健保資料庫是珍貴的健康大數據,若能串接提供學術與醫療研究,更符合公共利益。此外,如果過往的數據資料都必須重新尋求全國人民再同意,相關研發恐怕得被迫踩剎車。

    種種爭議,讓醫學研究和資訊隱私之間的紅線,顯得模糊而舉棋不定。何之行指出,「個人權利」與「公共利益」之間的權衡拉鋸,不僅是長久以來政治哲學家所關心的課題,也反映了現代公共衛生倫理思辨的核心。

    我們有權拒絕提供資料給醫療研究嗎?當精準醫療的腳步飛也似向前奔去,我們要如何推進醫學科技,又不棄守個人的隱私權利呢?

    「精準醫療」與「精準健康」是近年醫學發展的重要趨勢,透過健康大數據來評估個人健康狀況,對症下藥。但健康資料涉及個人隱私,如何兼顧隱私與自主權,成為另一重要議題。

    去識別化爭點:個資應該「馬賽克」到什麼程度?

    何之行認為,「健保資料庫爭議」短期可以從幾項原則著手,確立資料使用標準,包括:允許退出權(opt-out)、定義去識別化(de-identification)。

    「去識別化」是一道安全防護措施。簡單來說:讓資料不會連結、辨識出背後真正的那個人。何之行特別分享 Google 旗下人工智慧研發公司 DeepMind 的慘痛教訓。

    2017 年,DeepMind 與英國皇家醫院(Royal Free)的協定曝光,DeepMind 從後者取得 160 萬筆病歷資料,用來研發診斷急性腎衰竭的健康 APP。聽來立意良善的計畫,卻引發軒然大波。原因是,資料分享不僅未取得病患同意,也完全沒有將資料去識別化,每個人的病史、用藥、就醫隱私全被看光光!這起爭議無疑是一大教訓,重創英國社會對於開放資料的信任。

    回到臺灣脈絡。去識別化指的是以代碼、匿名、隱藏部分個資或其他方式,無從辨識特定個人。但要達到什麼樣的隱匿保護程度,才算是無從識別特定個人?

    何之行指出,個資法中的定義不甚清楚,混用匿名化(anonymous)、假名化(pseudonymised)、去連結(delink)等規範程度不一的概念。臺灣也沒有明確定義去識別化標準,成為爭點。

    現行法令留下了模糊空間,那麼他山之石是否能提供參考?

    以美國《健康照護可攜法案》(HIPAA)為例,法案訂出了去除 18 項個人識別碼,作為去識別化的基準;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則直接說明,假名化的個資仍然是個人資料。

    退出權:保留人民 say NO 的權利

    另一個消解爭議的方向是:允許退出權,讓個人保有退出資料庫的權利。即使健保資料並沒有取得民眾事前(opt-in)的同意,但仍可以提供事後的退出選項,民眾便有機會決定,是否提供健康資料做學術研究或商業運用。

    何之行再舉英國國民健保署 NHS 做法為例:英國民眾有兩階段選擇退出中央資料庫 (NHS Digital)的機會,一是在一開始就拒絕家庭醫師將自己的醫病資料上傳到 NHS Digital,二是資料上傳後,仍然可以在資料分享給第三方使用時說不。畢竟有人願意為公益、學術目的提供個人健康數據,對商業用途敬謝不敏;也有人覺得只要無法辨識個人即可。

    近年,英國政府很努力和大眾溝通,希望民眾認知到資料分享的共善,也說明退出所帶來的社會成本,鼓勵人們留在資料庫內,享受精準醫療帶給個人的好處。可以看到英國政府藉由公眾溝通,努力建立社會信任。

    參照英國經驗,目前選擇退出的比率約為 2.6%。保留民眾某種程度的退出權,但善盡公眾溝通,應是平衡集體利益與個人隱私的一種做法。

    歐盟 GDPR 個資保護的四大原則

    健保資料庫只是案例之一,當 AI 成為大數據浪潮下的加速器,最周全之策仍然是針對 AI 時代的資料運用另立規範。 歐盟 2018 年實施的《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以下簡稱 GDPR),便是大數據 AI 時代個資保護的重要指標。

    因應 AI、大數據時代的變化,歐盟在 2016 年通過 GDPR,2018 年正式上路,被稱為「史上最嚴格的個資保護法」。包括行動裝置 ID、宗教、生物特徵、性傾向都列入被保護的個人資料範疇。
    歐盟在法令制定階段已將 AI 運用納入考量,設定出個資保護四大原則:目的特定原則、資料最小化、透明性與課責性原則。

    其中,「目的特定」與「資料最小化」都是要求資料的蒐集、處理、利用,應在特定目的的必要範圍內,也就是只提供「絕對必要」的資料。

    然而,這與大數據運用需仰賴大量資料的特質,明顯衝突!

    大數據分析的過程,往往會大幅、甚至沒有「特定目的」的廣蒐資料;資料分析後的應用範圍,也可能超出原本設定的目標。因此,如何具體界定「特定目的」以及後續利用的「兼容性判斷」,便相當重要。這也突顯出「透明性」原則強調的自我揭露(self-disclosure)義務。當蒐集方成為主要的資料控制者,就有義務更進一步解釋那些仰賴純粹自動化的決策,究竟是如何形成的。

    「透明性原則的用意是為了建立信任感。」何之行補充。她舉例,中國阿里巴巴集團旗下的芝麻信用,將演算法自動化決策的應用發揮得淋漓盡致,就連歐盟發放申根簽證都會參考。然而,所有被納入評分系統的人民,卻無從得知這個龐大的演算法系統如何運作,也無法知道為何自己的信用評等如此。

    芝麻信用表示,系統會依照身分特質、信用歷史、人脈關係、行為偏好、履約能力等五類資料,進行每個人的信用評分,分數介於 350-950。看似為電商系統的信用評等,實則影響個人信貸、租車、訂房、簽證,甚至是求職。

    這同時涉及「課責性」(accountability)原則 ── 出了問題,可以找誰負責。以醫療場域來講,無論診斷過程中動用了多少 AI 工具作為輔助,最終仍須仰賴真人醫師做最後的專業判斷,這不僅是尊重醫病關係,也是避免病患求助無門的問責體現。

    科技防疫:無所遁形的日常與數位足跡

    當新冠疫情爆發,全球人心惶惶、對未知病毒充滿恐懼不安,科技防疫一躍成為國家利器。但公共衛生與人權隱私的論辯,也再次浮上檯面。

    2020 年 4 月,挪威的國家公共衛生機構推出一款接觸追蹤軟體,能監控足跡、提出曾接觸確診者的示警。但兩個月後,這款挪威版的「社交距離 APP」卻遭到挪威個資主管機關(NDPA)宣告禁用!

    挪威開發了「Smittestopp」,可透過 GPS 與藍牙定位來追蹤用戶足跡,提出與感染者曾接觸過的示警,定位資訊也會上傳到中央伺服器儲存。然而,挪威資料保護主管機關(NDPA)宣告,程式對個人隱私造成不必要的侵害,政府應停止使用並刪除資料。

    為何挪威資料保護機關會做出這個決定?大體來說,仍與歐盟 GDPR 四大原則有關。

    首先,NDPA 認為挪威政府沒有善盡公眾溝通責任,目的不清。人民不知道這款 APP 是為了疫調?或者為研究分析而持續蒐集資料?而且,上傳的資料包含非確診者個案,違反了特定目的與資料最小蒐集原則。

    此外,即便為了防疫,政府也應該採用更小侵害的手段(如:僅從藍牙確認距離資訊),而不是直接由 GPS 掌控個人定位軌跡,這可能造成國家全面監控個人行蹤的風險。

    最後 NDPA 認為,蒐集足跡資料原初是為了即時防疫,但當資料被轉作後續的研究分析,政府應主動說明為什麼資料可以被二次利用?又將如何去識別化,以確保個資安全?

    換言之,面對疫情的高度挑戰,挪威個資保護機關仍然認為若沒有足夠的必要性,不應輕易打開潘朵拉的盒子,國家採用「Smittestopp」這款接觸追蹤軟體,有違反比例原則之虞。

    「有效的疫情控制,並不代表必然需要在隱私和個資保護上讓步。反而當決策者以防疫之名進行科技監控,一個數位監控國家的誕生,所妥協的將會是成熟公民社會所賴以維繫的公眾信任與共善。」何之行進一步分析:

    數位監控所帶來的威脅,並不僅只於表象上對於個人隱私的侵害,更深層的危機在於,掌握「數位足跡」(digital footprint) 後對於特定當事人的描繪與剖析。

    當監控者透過長時間、多方面的資訊蒐集,對於個人的「深描與剖繪」(profiling)遠遠超過想像──任何人的移動軌跡、生活習慣、興趣偏好、人脈網絡、政治傾向,都可能全面被掌握!

    AI 時代需要新法規與管理者

    不論是醫藥研發或疫情防控,數位監控已成為當代社會的新挑戰。參照各國科技防疫的爭論、歐盟 GDPR 規範,何之行認為,除了一套 AI 時代的個資保護規範,實踐層面上歐盟也有值得學習之處。

    例如,對隱私風險的脈絡化評估、將隱私預先納入產品或服務的設計理念(privacy by design),「未來照護機器人可能走入家家戶戶,我們卻常忽略機器人 24 小時都在蒐集個資,隱私保護在產品設計的最初階段就要納入考量。」

    另外最關鍵的是:設置獨立的個資監管機構,也就是所謂的資料保護官(data protection officer,DPO),專責監控公、私營部門是否遵循法規。直白地說,就是「個資警察局」。何之行比喻,

    如果家中遭竊,我們會向警察局報案,但現況是「個資的侵害不知道可以找誰」。財稅資料歸財政部管,健康資料歸衛福部管,界定不清楚的就變成三不管地帶。

    綜觀臺灣現狀,她一語點出問題:「我們不是沒有法規,只是現有的法令不完備,也已不合時宜。」

    過往許多人擔心,「個資保護」與「科技創新」是兩難悖論,但何之行強調法令規範不是絆腳石。路開好、交通號誌與指引完善,車才可能跑得快。「GDPR 非常嚴格,但它並沒有阻礙科學研究,仍然允許了科學例外條款的空間。」

    「資料是新石油」(data is the new oil),臺灣擁有世界數一數二最完整的健康資料,唯有完善明確的法規範才能減少疑慮,找出資料二次利用與科技創新的平衡點,也建立對於資料二次利用的社會信任。

    資料來源:https://www.inside.com.tw/article/23814-ai-privacy-medical?fbclid=IwAR0ATcNjDPwTsZ4lkQpYjvys3NcXpDaqsmE_gELBl_UNu4FcAjBlscxMwss

  • 宗教衝突例子 在 爽樂團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7-10-13 19:57:24

    「在網路的世界裡,你是殺人狂嗎?」
    同性議題一直都是個沈重的議題,可以說是傳統以及開放思維拉扯的例子之一。然而,即使法律部分能給他們一個明文保障,這個社會風氣還是要過上很久的時間,才能讓彼此的衝突與誤解完全消失...... 這首歌就是在寫這樣的現象,但也不僅僅限於同志議題。 今天一個人是好還是壞,取決在他的內心,而不是宗教、學歷、金錢、背景甚至是他的性向,這點其實所有人都是知道的,一定了解「包容」「理解」「和善」等等的正面詞彙。 然而清楚歸清楚,實際上親身遇到時,卻有不少人是身為「丟石頭謾罵」的那一方,去了解狀況、釐清思緒等等的都不做了,藉著網路的便利性以及匿名型,不假思索、口舌心快、不負責任地含血噴人竟已成為時下社群網站、PTT的常態。 人的心中,都有那麼的一把尺,衡量一切、判斷定義事情的好與壞。但是這世界並不是童話般的非黑即白,所以也不該用那把尺四處見人就劈;我們都有言論自由,但過度地無限上綱,把言語當刀子砍呀砍、肆意妄為、謾罵批評...... 這跟殺人狂沒有分別。

    《陌生人他又撿起了》
    詞/曲:禮義
    編曲:爽樂團

    陌生人他又撿起了 那顆批判 兇殘的石頭
    無助的他又不說了 輕輕摸著 受傷的胸口

    你的心頭 是否有那麼的一把尺
    衡量一切 判斷定義事情好與壞
    我都知道 但世界並不是只有黑白
    所以不要用那把尺 四處見人就砍

    小明很乖 散播正能量善良的他
    然而大家 因為心靈不同而討厭他
    惡意撻伐 言語刺呀刺呀最後逼死他
    不知道為啥 暴民不看見做好事的他

    人的好壞 是決定在他的內心
    不是宗教職業學歷還有他愛的人是誰
    別讓仇恨散播 不要當嗜血傻B
    這很重要 讓我再唱一次給你聽
    人的好壞是決定在他的內心
    不是宗教職業學歷還有他愛的人是誰
    別讓仇恨散播 不要當嗜血傻B
    別毀了別人應該擁有的美好一切

    陌生人他又撿起了 那顆批判 兇殘的石頭
    無助的他又不說了 輕輕摸著 受傷的胸口

    大聲講話就是老大 先砍人的絕不會受傷
    哇靠你們這些傢伙難道都是白癡嗎
    你說言論自由 我說你啊別無限上綱
    把言語當刀子砍呀砍呀 這叫殺人狂
    批判很爽 踩著傷口再給他一顆糖
    反正全世界上 只有你是對的是嗎
    瘋了嗎 我們拿著石頭互砸
    很爽嗎 直到我們遍體鱗傷

    人的好壞是決定在他的內心
    不是宗教職業學歷還有他愛的人是誰
    別讓仇恨散播 不要當嗜血傻B
    人的好壞是決定在他的內心
    這很重要讓我再說一次給你聽
    不是宗教職業學歷還有他愛的人是誰
    別讓仇恨散播 不要當嗜血傻B
    別毀了別人應該擁有的美好一切

    陌生人他又撿起了 那顆批判兇殘的石頭
    無助的他又不說了 輕輕摸著受傷的胸口

    爽臉書Facebook
    https://www.facebook.com/taiwansoul

    _

    曲 Composed/詞 Lyrics:禮義
    製作人 Producer:禮義
    編曲Music:爽樂團
    主唱 Vocal:紅中
    貝斯 Bass:禮義
    鍵盤 Keybroad:小樂
    吉他 Guitar:維軒
    錄音 Recorded:賴威成_喜歡音樂錄音室
    混音 Mixed:康小白_小宇宙音樂工作室
    影片腳本/拍攝/場地道具:Molly Chiu
    影片剪輯:禮義
    出品:尬音樂 Got Music.

  • 宗教衝突例子 在 老外看中國、老外看台灣 | A Laowai's View of China & Taiwan | 郝毅博 Ben Hedges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3-09-18 11:41:27

    中國日前針對網路犯罪言論,做出了最新的司法解釋,不過解釋出爐後,除了引起大陸各界的反彈聲浪,外媒也紛紛對此加以批評,本集的老外看中國,英國主持人郝毅博也特別針對這個荒謬的司法解釋,分享了他的看法,一起來看看!

    按讚加入主持人郝毅博Facebook,一起討論中港台時事新聞!
    https://www.facebook.com/benhedgesntd

    訂閱《老外看中國》頻道,觀賞最新精采有趣影片!
    http://www.youtube.com/Laowaikanzhongguo

    哈囉!各位觀眾朋友們大家好,我是郝毅博!上禮拜兩岸都很關注這個「蘭陵王」的現代版,發生在台灣的「9月政爭」。不過不管是政治鬥爭也好,捍衛憲政也好,大家可以看到,馬總統或是王金平院長目前都還在透過記者會,或是法律判決等等,持續的你來我往,結果還不確定,我們再繼續關注下去。

    不過說到這個法律上的爭議,大概同樣的時間點在大陸,兩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卻發佈了一個被大家認為是非常荒謬的司法解釋,內容是針對網路誹謗,同一則如果瀏覽次數超過5千次,或是轉發次5百次以上,就被認定是「情節嚴重」,可以判刑3年。先不談他的實質內容,首先這個解釋就存在著一個非常大的技術缺陷,我們打個比方。

    大家明白了嗎?因為不管是轉發或是瀏覽次數,都可以藉由這樣的手段去達成,也就是說,如果想要陷害人,你都可以用這種人為的方式去做,那大家可能會說,那你不發誹謗的文章不就沒事了?就不用怕點擊次數了?不是這樣的,我給大家舉個例子:

    前幾天路透社發表了一篇採訪新浪微博網路審查員的文章,他們提到因為網友們常用青蛙或癩蛤蟆來代表江澤民,所以這兩種動物變成了微博敏感詞。今年六四時也一樣,因為有網友把坦克人照片PS成大黃鴨,微博那時候就真的變成「鴨雀無聲」了。所以大家想想,在一個連青蛙和鴨子都害怕的政權底下,什麼是誹謗?

    回到剛剛說的技術缺陷,這些中共官員會不清楚嗎?我不認為,所以與其說是「缺陷」,我倒覺得是法院給中共政府開了一道抓捕百姓、陷害百姓的任意門。

    所以國外媒體的評論,大部分都認為這是中共掐緊對人民言論控制的一個手段,為什麼?很簡單,網路的力量造成真相的曝光,而真相的傳播和曝光永遠是邪惡最害怕的。大大看看這一兩年來,有多少官員或政府的醜聞都是在網路上被爆料,然後傳遍國際。

    然後還有一點我覺得也很有意思的是,剛剛說的這些案子,基本上都必須由受害人自己提起訴訟,不過如果有「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情形,那就要由公安偵查、檢察院提起公訴。什麼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這次的解釋裡也說了,有7種情形,分別是:引發群眾事件、引發公眾混亂、引發民族或宗教衝突、損害國家形象等其他嚴重危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情形。

    講完大家是不是都想笑了,因為這些不就是中共最基本的業務,他們自己每天都在做的事嗎?還有一點要特別注意的,就是「其他」,我一直覺得「其他」是法律裡非常厲害的一個字眼,什麼是其他?我想抓你,又不符合上面的理由,那就是其他,我就用其他這個理由抓你。

    當然,如果這些法條是在中國以外的民主國家,可能大家都不會這麼緊張,反彈這麼大,因為民主國家的法治,相對來講,是讓人民放心很多的,那中共的法治,那不是法治,那是羅織,那是鎮壓。

    關於這點,我覺得我們台裡的濤哥、石濤的比喻很有意思,他說,中國的法律就是共產黨的二奶,為什麼?二奶好看,二奶招之即來,揮之即去,但二奶如果想扶正的話,馬上一巴掌給妳打下去。二奶絕對不可能明媒正娶,因為二奶雖然帶的出手,用起來好用,但是如果變成正宮,可能就會反了。好的,今天就到這裡,我們下次再見!我去看看剛剛那則影片有沒有被轉發5百次了...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