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妨害秘密罪舉證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妨害秘密罪舉證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妨害秘密罪舉證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妨害秘密罪舉證產品中有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萬的網紅瑩真律師,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在日常生活中,配偶之間或情侶之間互看手機,好像是一種再平常不過的事情,甚至還帶有一些情趣。但是在法律上,這種行為卻具有危險成分,甚至可能造成觸法,千萬要小心! 因為依據刑法第315條規定:「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封緘信函、文書或圖畫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無故以開拆以外之方法,窺視其內容者,亦同...

妨害秘密罪舉證 在 瑩真律師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5-17 09:34:56

在日常生活中,配偶之間或情侶之間互看手機,好像是一種再平常不過的事情,甚至還帶有一些情趣。但是在法律上,這種行為卻具有危險成分,甚至可能造成觸法,千萬要小心! 因為依據刑法第315條規定:「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封緘信函、文書或圖畫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無故以開拆以外之方法,窺視其內容者,亦同...

  • 妨害秘密罪舉證 在 瑩真律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4-20 17:04:53
    有 152 人按讚

    在日常生活中,配偶之間或情侶之間互看手機,好像是一種再平常不過的事情,甚至還帶有一些情趣。但是在法律上,這種行為卻具有危險成分,甚至可能造成觸法,千萬要小心!

    因為依據刑法第315條規定:「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封緘信函、文書或圖畫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無故以開拆以外之方法,窺視其內容者,亦同。」也就是說,沒有經過別人同意,就偷看人家的封緘信函、文件,甚至是電子郵件、手機訊息,都會構成這裡所規定的妨害祕密罪。

    還有更危險的,如果配偶的手機有加裝密碼,就表示裡面的資訊是屬於更機密、更具有隱私保護必要的內容,因此以破解手機密碼的方式來窺視手機裡的資訊,是更嚴重的犯法行為喔!

    因為依據刑法第358條規定,無故以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的方式破解電腦保護措施還取得機密資訊者,還會觸犯這一條所規定的妨害電腦使用罪,最高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沒事真的不要隨便亂看人家的手機,甚至還把破解密碼當成遊戲,一不小心可是會吃上官司的!

    但是有些人可能會有疑問,如果我不看配偶手機,我怎麼會知道配偶偷吃呢?難道即使配偶外遇了,另一半還是不能透過偷看手機來取得證據嗎?

    為了要取得配偶外遇證據之蒐證方式,法律上稱為「不貞蒐證權」,但是所謂的不貞蒐證權,並非都是合法的。以目前台灣司法實務上的判決看來,如果行為手段涉及妨害秘密罪、妨害電腦使用罪之構成要件,仍然會有違法的風險,不會因為外遇證據難以蒐集,就會變成合法的。

    但是在配偶外遇而向法院訴請損害賠償的民事案件中,對不貞蒐證權的容許程度較高,法院多半認為,只要手段不是太過誇張,違法情況不是特別嚴重,還是會容許這種方式取得的證據,可以拿來舉證證明配偶外遇行為的。

    所以各位啊,千萬切記,別讓自己養成偷看他人訊息的習慣,情侶配偶間的相處在於信賴與真誠,這可是法律給不了的。

    至於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何孟遠與采子劈腿風波,在新聞中竟然可以看到他們兩人之間的私密訊息內容,大家難道沒有好奇,這些私密訊息到底是怎麼流出的?是不是違法取得的呢?今晚八點,敬請鎖定瑩真律師頻道,和瑩真律師一起來聊聊囉!

  • 妨害秘密罪舉證 在 法律救生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5-31 14:42:53
    有 82 人按讚

    大法官釋字791號《通姦除罪》後留下一些問題沒有解決。

    其中最大的是,被害配偶即便可以進行民事求償,但是舉證配偶與第三者上床的難度更高,之後如何平衡兩造的問題?

    有學者或律師認為民事求償更為容易,這是誤解,就單純牽手、親吻、擁抱而言,舉證難度並沒有改變,一樣是委託徵信社來處理,真的拍到的話,可以進行民事求償,但是只舉證到牽手、親吻、擁抱的賠償金額非常低,很難超過三、四十萬元。

    真的賠償金額要高的話,要舉證到有上床,甚至有私生子的程度才行。

    取證到上床的部分,大法官釋字公布後,除非拍到一起坐車進去旅館,不然很難證明有上床,特別是現在無刑事犯罪,員警再也不會配合被害配偶去捉姦,徵信業者並沒有進入旅館取證的公權力,因此之後要能取證到上床,幾乎已經不太可能。

    此外,蒐證對方手機內容部分,一般實務上也認為,除非手機沒設密碼,或自願同意交出,否則被害配偶盜輸密碼,或盜刷臉孔開鎖,一樣構成妨害秘密罪,有刑事責任。到時會變成蒐證越線者有刑事責任,而通姦者卻沒有刑事責任的可笑現象。

    又GPS蒐證部分,目前已經「可能」有妨害秘密之刑事責任(新光公主與華南小開案尚未判決確定),而竊聽蒐證部分,基本上已經違反通訊保障暨監察法,刑責很重,也不可行。

    因此被害配偶的蒐證手段更受侷限,幾乎最多只能在民事求償上取得牽手、親吻、擁抱的賠償而已,不平之心恐怕更甚。

    我國民、刑律師並無類似英美法系的強制取證的權利,在除罪化風潮之下,恐怕於被害一方更形不利。不過,大法官似乎不太關心這個議題,只熱衷在解開第一道鎖,對因此關起來的一扇門,並沒有興趣。大法官解釋在宣告立即違憲之時,其實也可以對某些立法方向、配套作出建議,可惜的是,本案並沒有。

  • 妨害秘密罪舉證 在 張齡予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5-30 22:55:28
    有 531 人按讚


    通姦除罪後的法律新世界 by 熊大律師

    (歡迎註明出處轉載、轉貼)

    1.除罪後,立法院如果沒有修法會怎樣?

    熊大:釋字791號規定即日起失效,不修法也無傷大雅。這與同婚釋字有兩年討論不一樣。

    2.刑事除罪代表可以任意通姦?

    熊大:當然不是。刑事除罪,民事還是可以判賠。

    3. 還沒除罪前,如何產生男女不平等?

    熊大:刑事部分,原配可以對老公原諒後撤告,只剩小三繼續在訴訟中打轉,變成偷吃的男人可能沒事,小三有事,男女不太公平。

    4.還沒除罪前,實務狀況?

    熊大:刑度大概落在2-6個月,可以易科罰金,但錢繳給國家,不是給原配。所以原配勞心勞力打訴訟後,只換來一張判決,婚姻也維持不下去,拿不到錢,意義不大。

    5.刑事除罪後,對於原告舉證,有什麼好處?

    熊大:刑法通「姦」的「姦」,顧名思議,需要有「姦」,也就是「異性插入射精」,所以至少需要找到沾有精液衛生紙、或已生了私生子、或影片簡訊、或老公承認等等,才可能成罪,門檻很高。但如果是民事賠償部分,只要舉證侵害配偶權,就可以判賠,比較容易。

    6. 民事侵害配偶權判賠的標準?

    熊大:民事不像刑事門檻這麼高,只要達到「侵害配偶權」就能判賠。諸如曖昧簡訊、出雙入對的合照、阿翔謝忻親吻照,都可能可以判賠。

    7.刑事除罪後,對民事判賠,有什麼好處?

    熊大:過去民事勝敗,很容易受刑事影響;而因為刑事成罪門檻比較高,一旦刑事不成立,民事提告敗訴機率變大。通姦除罪後,如果只剩民事賠償,兩造與法官反而更能花更多力氣在賠償金的討論,原配拿到錢的機會變大。也就是把「少了刑事,民事盡可能給」的補償心態。

    8.通姦除罪對同性婚姻的影響?

    熊大:通「姦」的「姦」限於「異性插入」,所以同性配偶出軌,如果是跟同性,本來就不犯罪,所以除罪對於同性配偶沒有影響。

    9.刑事除罪後,請徵信社偷拍的風險?

    熊大:徵信社偷拍可能構成刑法妨害秘密罪, 越來越多判決認為捉姦不能侵害隱私權,所以成立妨害秘密罪。通姦除罪後,如果為了民事判賠委請徵信社偷拍,還是有可能構成妨害秘密罪。

    10.熊大名言

    婚姻應該靠情感維繫,不應該依靠刑法維持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