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契約公證效力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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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契約公證效力 在 DJ-Trista«薛薛»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12-08 21: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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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個禮拜有一則很轟動的新聞是:鴻海有一名協理在2013年2月7日的公司尾牙上抽中10張股票。
    因為這名協理在2013年3月就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所以協理在同年2月22日向公司申請退休,並在申請退休的文件上注記請公司將他中獎的十張股票一併核發。
    總經理對此批示「准予核發」,後總經理轉呈總財務長,但總財務長以「退休申請在抽獎前不符合」為由拒絕核發中獎股票。
    這名協理不服鴻海拒絕核發10張股票,就起訴到法院。
    法院在今年11月2日作出判決,認定鴻海決定不核發10張股票給這名協理是合法的,判決原告也就是這名協理敗訴。
    為什麼法院會這麼判。法院在審理這個案子的時候,認為本件審理的重點在於,公司在尾牙上舉辦的抽獎活動,抽獎抽到的股票,性質到底是什麼?
    法院認為,員工在公司舉辦的抽獎活動中抽中獎品,公司與員工間就因此成立一個「贈與契約」。
    又因為公司在抽獎開始前,會場前方就有以投影片方式逐一宣達抽獎規則,而且主持人也有以口頭方式對抽獎規則逐條說明,抽獎規則裡面就載明了「獎項發放時需在職始具領取資格」。
    所以其實這個贈與契約,是附「停止條件」的。白話來說,就是必須滿足一定要件,贈與契約才生效,公司才有履行贈與的義務。也就是如果條件沒滿足,公司不需要履行這個贈與契約。
    可是,這名協理在申請退休的時候不是有註明請公司核發十張股票,而且總經理也准予核發了嗎?為什麼公司可以反悔不核發股票呢?
    法院認為,其實從鴻海公司內部的「授權核決權限一覽表」可以看出,關於獎金發放的部分,不論是年度獎金總額(現金、股票),或主管年度績效獎金及股票分紅,其等之核決權限在於「總裁」,而非「總經理」。
    所以雖然總經理在協理的申請文件上簽名,但只是行使建議權,表示會將申請文件呈遞給總財務長做最後決定。因此法院認為,總經理依照公司內部規定,並沒有權限核發獎金,所以就算他在員工的申請文件上簽名,也不會發生同意核發獎金的生效力。

    所以提醒民眾,在向公司主管申請獎金或其他事項的時候,不要以為自己的主管簽名了,就表示自己的權利可以獲得實現。一定要清楚知道公司內部,就相關事項有決定權的是哪個部門、哪個主管。
    另外,法院還提到說,因為是贈與契約,所以只要在公司還沒有把股票背書轉讓給員工以前,其實根據民法第408條第1項前段的規定,都有撤銷贈與意思的權利。
    所以只要公司在還沒把股票轉讓給員工前,公司可以隨時撤銷贈與。所以在這個案件中,公司既然有撤銷贈與的表示,那員工就沒辦法再主張這十張股票了。

    謝憲愷律師提醒大家,依我國民法規定,當一方同意贈與,另一方接受此種贈與,那麼雙方間成立贈與契約。但是,在贈與物還沒有移轉前,例如約定送一筆不動產,在還沒辦理過戶前,;或者約定送一輛汽車,在汽車沒有交付給受贈人前;或者像新聞中的例子一樣,約定送股票,但還沒背書轉讓前,贈與人隨時都可以撤銷贈與,不負擔任何責任。當然,如果已經履行贈與的程序了,例如已經過戶、交付、背書了,就不能反悔,不能撤銷已經履行的贈與。當然也必須提醒民眾,這種可以隨時撤銷贈與的情況,也有例外,例如贈與有經過公證,或者贈與是為了履行道德上義務的,就不能隨時撤銷贈與。
    所以民眾如果成立了贈與契約,受贈人想確保贈與人不隨時撤銷贈與的話,建議民眾可以對這個贈與契約作公證的動作。

    以上內容為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團隊提供,亨達法律事務所可以為您提供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詳情可上網Google搜尋「亨達法律事務所」,http://xn--hengdaattorneys-ic40an498b.com/;或上臉書查詢粉專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提供您最完善的協助。

  • 契約公證效力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8-31 17:5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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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白社群總監珞亦,你想不想多益考高分?】

    欸珞亦,你知道要怎麼樣多益拿高分嗎?以及為什麼要拿高分嗎?

    我們來告訴你。

    做律師,英文要不要好?

    當一位律師,英文就要不要好呢?

    當然不一定,要看你在處理什麼樣的案件,如果要涉及英語世界的案件,訴訟文書或是各種契約。

    舉例來說,在律師處理的案件中,很多不是訴訟案件,是「非訟案件」。在非訟案件中,可能會需要公證的文書,例如外國出生、結婚和死亡證明,或是外國工作的僱傭證明和以外文製成的各類聲明。

    甚至各行各業的契約,常見的有經銷代理契約、網頁使用者條款和隱私條款、授權契約和商品買賣契約,這些東西都經常需要專業的法律解釋和理解能力。

    這種工作對於一般的法律從業人員來說並不容易,因為契約本身的特性,無論用什麼語言寫成,都會在法律上發生效力,因此在詞彙上必須要力求精準。

    例如 unjust enrichment 不是不公正的致富,而是「不當得利」; provide 也不一定是提供,而常有「規定、規範」的意思。

    因此,當具備了法律專業,搭配上英文能力,會讓你能夠處理一般法律人無法承接的案件與工作

    所以對於珞亦或是其他法律人才來說,英文能力不能說不是非常重要。

    但目前,珞亦你英文能力那麼爛,所以當英文非訟律師這件事先不要想。
    -
    💯畢業門檻: 800 分,你過的了嗎?

    許多的工作或是學業,都有要求英文能力,通常都會要求要有英文檢定的證明。

    就像珞亦的研究所,要求多益一定要 800 分。

    但是因為他一直找不到好的學習方法,導致他考不到 800 分,一直無法畢業。

    所以我們該怎麼提升自己的多益實力?來讓自己畢業!
    -
    💯來使用一款 app 《 word up 》!

    最近珞亦正在使用一個 app 叫做《word up》,來提升他的英文實力!

    那究竟這個《word up》有什麼好處呢?

    📖我不用帶書跑來跑去!

    珞亦是一位法律補教老師,經常要到外縣市上課,高鐵搭來搭去,如果要拿著厚重的多益參考書,實在太不方便。

    《word up》這款 app,直接把這些厚重的書放在手機裡面,珞亦在高鐵上直接拿起手機,就可以開始做多益題目,聽力測驗也超級方便。

    最重要的是,10 本書通通放在手機裡面,輕鬆!

    📖快速建立字卡資訊!

    原本在書本上,看到不懂的單字,你原先只能用紙本記下來,但是你現在通通可以放在《word up》裡面,並且獲得各種英英解釋、例句、同義詞反義詞。

    你自己還可以自己輸入註解,把你自己想要做的筆記寫上去,讓自己更準確的吸收英文單字!
    -
    📖字卡還可以有各種測驗方式!

    如果內建字卡,可以有翻卡記憶、聽力拼字、拼字練習三種不同的練習方式。

    並且最後還可以區分「困難(紅色)、不熟(黃色)、簡單(綠色)和藍色(熟練)」,來判定你對於單子是否熟悉。

    並且 app 還會用數據來判定你的學習狀況,來安排測驗時單字出現的頻率,甚至可以安排自己想唸的章節,每日複習的時間和預計完成的時間,掌握自己念英文的進度。
    -
    📖我多益一定可以考超過 800 !

    因為有這個 app ,珞亦每天都在練習,因為練習的空間變得很彈性,不論是在辦公室工作的空檔,通勤的時間,都可以拿出手機來練習,非常的方便!

    他說照這樣持續下去,因為練習的輕鬆便利性,應該就可以突破 800 分了!

    大家一起來使用《word up》,提升自己的英文能力,多益考高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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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契約公證效力 在 日本生活543〜tokyo life with my japanese husband & my twins babies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7-19 09:37:30
    有 490 人按讚

    ⭐️ #經營國際婚姻這件事⭐️

    有人問我經營國際婚姻的秘訣。
    結論來說是相處模式百百種,
    看你們之間適合哪一種。

    若談談我的情況,
    我與悠先生也是平凡人,
    更是離婚率高的日本男✖️台灣女的國際結婚。
    再加一條最不合的A型與B型組合。

    我們當然也有吵到,
    覺得離婚或許「我」會過的更好的情況😥

    有時候想著究竟是什麼讓我們能這樣,
    一路一起走過了更多的年頭。

    我想除了在以前的戀愛經驗中學會了成長。
    更學到了不要浪費體力和精神在吵同一件事情上。

    不常和人提起,但有時候回頭看看。
    或許每次吵架,難過後我最大的支持,

    是那張婚前我堅持要訂立的「 #婚前契約書」

    大部分的台灣人對「婚前契約書」這東西,
    應該不是很熟悉。
    但這東西其實在歐美是很普遍的。
    (別稱:婚前協議書)

    我一直以來都是秉持著什麼事要做就做好做滿。
    所以當初我有主動預約日本的役場,
    請他們準備公證人,花錢當場公證了那份內容。
    內容經過公證有法律效力外,
    也會被保存在役場20年。

    這個東西不僅在台灣不太被知道,
    在日本其實也不常見,

    悠先生當年覺得訂這種東西會讓兩人相處有障礙。
    有朋友當年覺得要訂這種東西才結的婚,不會太累嗎。

    幾年下來,感想是不僅不會累。
    反而為我省了好多時間與心力。
    讓我們溝通與相處起來更輕鬆。

    相愛甜言蜜語時當然什麼都好說。
    吵架或感情破裂時,
    除了一部分理性的男女生外,
    大部分都不好談啊。
    畢竟好談的話一開始就不用吵了...

    而我最不喜歡的就是吵「一樣的事」。
    這對我來說是極為浪費生命時間的事。

    話說,這個婚前契約書內容可以寫什麼。
    答案是什麼都可以。
    只要想寫的都可以寫。

    舉凡誰管理家計,家事分擔....
    廁所上完要蓋馬桶蓋,婚後定期多久約會一次等,
    都是國外常被寫進去的。
    (註:我沒寫這些💡
    但身邊有朋友寫進了新生兒時期半夜要輪流餵奶,即使小孩長大了,也要定期約會這件事🙈)

    對於嫁到異鄉的我來說,
    這張紙,
    是剛結婚大吵小吵各種吵架時最大的靠山。

    有人說,
    結婚是感性。
    婚姻是實際。

    有感性卻沒了實際,
    似乎也很難走下去。

    婚前契約書這東西對我來說,
    是增加婚姻健康的一種制度。

    也是國際婚姻的一種保障。

    不管是哪一種結婚都需要好好的經營。

    相信都會有對每一對夫妻來說最好的經營方式。

    #悠先生常常很訝異在日本法律這一塊我比他懂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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