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公證時效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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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公證時效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8萬的網紅邱顯智,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被更新製造日期的防彈背心,到底要防什麼? 依據蘋果新聞今天報導,6月初警政署配發的防彈背心,標籤上貼著一張製造日期為109年3月的貼紙。但是,撕下貼紙後,原本縫在上面的標籤告訴我們,製造日期是108年9月。 不只如此,內襯標籤也一樣被貼紙「更新製造日期」,原始製造日期是108年10月。 ...

  • 公證時效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7-27 15: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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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更新製造日期的防彈背心,到底要防什麼?
     
    依據蘋果新聞今天報導,6月初警政署配發的防彈背心,標籤上貼著一張製造日期為109年3月的貼紙。但是,撕下貼紙後,原本縫在上面的標籤告訴我們,製造日期是108年9月。
     
    不只如此,內襯標籤也一樣被貼紙「更新製造日期」,原始製造日期是108年10月。
     
    依警政署的說明,這些防彈衣都是109年度製作完成,「並非使用前幾批未通過抗彈測試之產品」。並且,合約未規範外襯套的製造日期,而之所以標籤會重貼,是因為原來縫製的標籤標示的是「廠商生產日期」,在「報驗交貨」時,才會再以貼紙黏貼修正製造日期。
     
    ❓警政署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嗎?
     
    防彈衣內外襯套之所以會標示製造日期,是因為商品標示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製造商要標明「國曆或西曆製造日期。但有時效性者,應加註有效日期或有效期間。」又所謂的「製造日期」,是指該商品完成最終生產或加工階段的日期。
     
    如果原本的內外襯套,是在108年的9、10月完成最終生產或加工階段(也就是所謂的廠商生產日期),那在交貨時,用貼紙貼上根本不是完成最終加工階段的日期,這叫什麼?
     
    👉商品標示法第6條第1款的「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
     
    當然,如果不涉及防彈效果,就只是單純違反商品標示的問題。但是,問題當然不是這麼單純。
     
    防彈衣之所以有使用期限,就是考量到防彈纖維強度的問題。和防彈纖維布縫在一起的內襯套,如果製造日期標示不實,隨著時間的經過,就會有防彈效果強度的安全問題。
     
    就此,警政署表示,有確認廠商檢附的防彈纖維布,是經外館認證及國內公證的原製造廠出廠證明及新品證明,且有海關進口證明文件,是109年新製造的成品。
     
    不過,警政署這麼肯定,這些原始標示「108年10月」製造的商品,用的是109年進口證明文件的這批防彈纖維布?容我提醒警政署,今年三月,光研公司才標得移民署的標案,並在被我踢爆不符合資格後,火速被撤銷決標。
     
    請問,光研109年進口的防彈纖維布,足夠製作6月的16,180件防彈衣嗎?進口的時間和送到美國檢驗的時間對得起來嗎?而原本抽驗不合格的產品,警政署能夠確定,光研公司有如其所稱的全數銷毀嗎?
     
    這些疑問,不是我要吹毛求疵,而是以前就過有類似的疑慮,大家可以去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90 年易字第 1064 號刑事判決來看看。

    ⚖️判決傳送門:
    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TPDM,90%2c%e6%98%93%2c1064%2c20021108%2c1
     
    ❗不過要特別說明一下,該案主嫌雖然在台北地院因為詐欺被判了二年有期徒刑,但在上訴之後(臺灣高等法院 92 年上易字第 454 號刑事判決),遇到了仔細勾稽卷證、貫徹無罪推定原則的楊炳禎、李春地和朱光仁三位法官,再加上警政署證據保存問題真的很大,最後這些被告通通改判無罪。
     
    希望警政署能夠拿出更審慎的態度,釐清相關的疑點,以免警察同仁真的拿到不OK的防彈衣。畢竟,每一件防彈背心,保護的是每一位員警,每一位員警的背後,都是一個家庭。
     
     
    (圖片來源:蘋果日報)

  • 公證時效 在 神奇居家生活-LifeMagic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8-12-17 11: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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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證時效 在 林欽榮Charles Lin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8-07-16 11: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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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區新興市場基地之公共住宅裝修工程開工典禮並預定本年9月公告招租

    今(16)日上午主持本府都發局所舉辦的新興市場基地之公共住宅裝修工程開工典禮,當地現住戶住代表徐許女女士、趣旅館(探索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林正雄副總、本府都市發展局吳金龍專門委員、教育局吳金盛專門委員、市場處葉雅玲科長與台北市立聯合醫院黃儀標主任也都一同出席。

    本府為增加公宅存量,刻積極的採多元方式取得公宅,除自建、與中央合建及都更分回公宅外,亦利用市有閒置老舊建物重新修繕並轉作公宅出租。今日活化轉型開工的新興公宅前身為新興市場閒置宿舍,為屋齡45年、地下1層地上5層之鋼筋混凝土構造物,鄰近新興國中及捷運中和新蘆線,周邊為商業區並有公園綠地,且可步行250公尺約3分鐘步程可至捷運中山國小站,擁有良好之生活機能,建物2樓以下是商業空間,目前由探索集團經營。本棟建物原3至5樓為教育局等單位之教職員宿舍,經清查目前有37間空戶無使用需求,為活化本府資產並以多元取方式得公宅單元,本府共編列3400萬元預算進行裝修工程,未來將活化轉型作為公共住宅使用。

    本裝修工程包括室內住宅單元、公共走道及露台等空間改善,整體外牆防水處理及美化,經評估透過本次裝修可以讓建物的空間使用品質有效提升,並且延壽至少10年以上之建物使用年限,達到區域更新的效果。另外,經初步估價,本建物周邊中古屋住家租賃行情約為每坪950元,如以市價八五折推估新興公宅未來租金,二房型每戶每月租金約為8千9百元左右,三房型每戶每月約為1萬4千元左右,整體預估約6年即可回收本次修繕經費,可望以最少的公共投資,達到最大的住居環境更新以及居住正義實踐效果。

    本工程於今日開工後,預計於107年10月底即可完工,屆時將可提供32戶三房型(18坪)及5戶兩房型(11坪)共37戶公宅單元出租。為把握入住時效,本府也預計提前於今年9月即啟動招租相關作業,並於10月辦理抽籤、選屋、簽約以及公證等作業,預計108年1月即可完成入住,讓民眾可以在明年的農曆年前即可順利安住。另外,考量新興公宅是舊有建物再利用,未來租金訂價將針對屋齡及修繕成本綜合考量,再納入租金補貼機制,屆時也歡迎青年朋友踴躍提出申請,為老社區注入新活力,打造青銀共居共融的優質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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