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大陸配偶父母來台探親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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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大陸配偶父母來台探親產品中有1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250日凌遲換來的團圓 王如玄/雍展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董事長(台北市) 9月24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經考量國內疫情防控能量,兼顧人道人倫需求,進一步開放國人持有團聚證的陸籍配偶可申請入境。本報系資料照/記者楊雅棠攝影 中秋節前夕,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總算宣布讓僅持...

大陸配偶父母來台探親 在 鄭寶清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5-04 00:05:11

【☀️鄭寶清爭取放寬陸配親屬探親資格,陪民眾首發申請!】 好消息📣📣📣!寶清積極向內政部積極爭取放寬「陸配親屬來台短期探親資格」,終於在今天8/1開始上路啦! 過去,陸籍配偶在台灣,特別是還處於依親居留或長期居留階段時,就只有父母可以來台短期探親,若想念兄弟姊妹、爺爺奶奶,都沒有辦法見上一面,十分...

  • 大陸配偶父母來台探親 在 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10-01 09: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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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0日凌遲換來的團圓

    王如玄/雍展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董事長(台北市)

    9月24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經考量國內疫情防控能量,兼顧人道人倫需求,進一步開放國人持有團聚證的陸籍配偶可申請入境。本報系資料照/記者楊雅棠攝影

    中秋節前夕,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總算宣布讓僅持有團聚證的陸籍配偶入境來台團聚。今年新冠肺炎疫情以來,政府以防疫為由,對分離在海峽兩岸的陸籍配偶及子女而言,是用將近二五○個日子的煎熬、拆散,換來身心俱疲的中秋團圓。

    今日的團聚,並非是政府的恩德,而是他們在大熱天下跪地懇求,用血淚爭取來的,他們的心痛與焦慮,早被無情政府傷害得體無完膚。連生離死別,見上病床榻的摯愛一面,都得一再跪求才能成行。

    這是政府對人權的凌遲。在只有意識形態、存有偏見的執政者手裡,就連人民的基本權利都是如此刁難:

    二月十一日下午,陸委會宣布基於家庭團聚及人道考量,開放持「社會考量專案長期居留證」或「長期探親證」之國人或陸配子女入境。隨即引來強烈反彈。晚間,指揮中心再度召開記者會,會中陸委會宣布國人或陸配子女不再一律准許入境,必須符合「未成年」且「在中國無人照顧」,才能申請專案審查回台。深夜,陸委會補充說明必須符合「未成年」、「在中國大陸親人無能力照顧」且「父母皆在台灣」三條件者,才允許向內政部移民署專案申請,經專案審查,再決定准駁,准予回台者須居家檢疫十四天。十二日,指揮中心宣布未來陸配子女若無中華民國國籍,一律暫緩來台。

    七月十六日起:二歲以下小明可以入境。八月十三日起:六歲以下小明可以入境。十九日起:高中以下小明可以入境。廿四日起:開放陸生(含小明)入境。九月廿四日起:持團聚證陸籍配偶可以入境。

    這不是歧視,什麼才是歧視?新冠肺炎衝擊全球,擴大種族歧視,台灣的小明與陸配更是赤裸裸的歧視。政府不但未能善意和社會溝通,一句自己選擇的國籍自己承擔,將兩岸政治問題丟給無辜的孩子承擔。這類煽動對立語言的政治操作,讓台灣社會陷入沒有是非正義的仇恨情緒中。

    台灣號稱人權進步國家,又是以簽定「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及「兒童權利公約」而成亞洲國家的性別平權典範。但是對待台灣人之子、台灣人母親的權利都能強行剝奪,難道人權也分顏色?

    在這種施捨正義下,仍然有哭泣的角落。日前遇見一位陸籍來台工作人士,當初他携家帶眷來台工作,過年期間全家返陸過年,春節過後他回台工作,妻女多留大陸幾天,卻因為政府措施,妻女至今無法回台,女兒就學中斷,夫妻無法團聚。

    骨肉不分離、家庭團聚是普世價值。兒童權利公約第九條規範兒童不與雙親分離之原則及例外,指出締約國應確保不違背兒童父母的意願而使兒童與父母分離。政府恣意違背自己的公約施行法,下一次國家報告將面臨國際質疑。

    這是一場政治防疫戰爭,陸配及子女,包括他們的台灣配偶及台灣父母,對抗的是政治病毒而非新冠病毒。政府以施捨的態度開放他們入境,實為人權侵害,希望大張旗鼓成立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不會只是一塊掛在牆上的招牌。

    縱然,中秋團圓了。但是,台灣人、陸配及其子女擔憂下一波疫情來時再被分離的心情,政府感受到了嗎?

  • 大陸配偶父母來台探親 在 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6-19 15: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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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拒小明回家…一場歧視正在上演
    侯立藩/國會助理(台北市)

    十七日數十位「小明」父母們到疫情指揮中心及行政院前下跪,跪求蔡政府讓他們與其子女團聚,這一幕讓人為之鼻酸。所謂的「小明」是台灣人與陸配所生的子女,他們沒有中華民國藉,但長期合法在台生活及就學。今年疫情爆發前的春節,他們隨大陸藉的父母回大陸探親或出國旅遊,但蔡政府以疫情考量為由,規定這群人暫時不得入境台灣。

    世界各國在防疫政策上都是以不拆散家庭為原則,歐美日等國在中國大陸疫情嚴重撤僑時不具該國國籍的「永久居民」也能一起上飛機。台灣自己對台灣人與來自大陸以外的其他國家地區的配偶所生的子女也沒有這樣不人道的規定。且根據規定,擁有居留權的陸配可以回到台灣,但其子女卻不行,這什麼道理?難道是因為父母是成年人,比較不容易被感染?

    大家都說台灣防疫一百分,但大家沒注意到的是,一個自詡為亞洲最民主、自由、開放、包容的台灣,正在上演一齣赤裸裸的歧視戲碼。根據統計,小明的人數不過五十多位,試問讓他們回台灣難道台灣就會垮掉?世界各國的防疫都是基於旅遊史,但我們「中華民國台灣」卻是基於身分,讓政治凌駕專業,實有深刻檢討及即刻改進之必要。

  • 大陸配偶父母來台探親 在 政變後的寧靜夏午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6-05 08: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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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次」肯定陳佩琪
    膽敢逆時中,針對小明事件
    陳佩琪説:
    一場疫情來襲,指揮官陳時中說:「(小明)自己選擇的國籍, 現在自己(小孩的父母)就要承擔」,那時剛在選舉大勝的氛圍下, 這是多麼煽動人心的口號啊!

    但…兒童福利法規定:
    「 父母、養父母或監護人對其兒童應負保育之責任。」
    「各級政府及公私立兒童福利機構處理兒童相關事務時,應以兒童之最佳利益為優先考慮。有關兒童之保護與救助應優先受理。」

    我是兒科醫生, 就是以兒科醫師的良知良心,為小孩的「受教權」和「醫療權」提出一點建議,請別再冠人賣台舔中的大帽子了,台灣需要建立理性溝通的管道和能自由表達意見的平台。

    陳佩琪這一段話,説得太好了,一定要給掌聲

    事實上,全台灣,第一個站出來為小明發聲的就是羅智強

    今年2月6日,我接到了小明的父親的陳情,小明爸爸是中華民國藉;小明的媽媽是已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的中國籍配偶;小明的姐姐在台灣出生,也有台灣戶籍;只有小明因為在大陸出生,所以戶籍設在大陸,但全家都在台灣生活。

    小明跟姐姐、媽媽一起回大陸探親,回台之後,海關卻說媽媽、姐姐可以入境,只有小明是中國人民,不能入境。留在台灣的小明爸爸,心急如焚,到處奔走,跟他們辦公室陳情,小明則和媽媽、姐姐在機場逗留了一天一夜,隔天還是無奈地在媽媽、姐姐陪伴之下,被趕回大陸。

    我有感而發,在臉書上寫下了「防疫版的不能沒有你」

    然而,這件事,卻讓我看到了陳時中政客冷血的一面。當陸委會一度決定讓小明回台,陳時中,身為兒福法主管機關首長、理應為保障兒童站出來的陳時中,卻丟了非常冷漠的一句話:「自己選擇的國籍, 自己就要承擔」(其實陳時中錯了,小明只是沒有戶籍,我國的國籍認定是採屬人主義,也就是血緣主義,小明的父母都有中華民國國籍,他當然也有中華民國國籍)

    更令人無法接受的是,陳時中然還抹黑小明的父母親,説:「父母丟包小孩,國家沒道理收!」

    我看不下去,在臉書上批評陳時中的説法不公道,因為,丟包小孩的是陳時中,不是小明的父母。政府把人都已經到了國門口的小明趕走,竟然還可以冠以「丟包」的罪名。這種話需要多麼冷血才能説得出口?

    我肯定陳時中抗疫的努力和功勞。但不等於他説不對的話,就不能批評,甚至還得鼓掌叫好。

    我當然知道,陳時中是「神」,我這些逆時中的發言,一定會遭到1450海潮般的攻撃,也果不其然,1450傾巢而出,撲天蓋地的圍剿我。

    但道理就是道理,陳時中是神也不能扭曲道理。

    所以,我苦口婆心的告訴陳時中:「骨肉不該分離」,這是世界各國撤僑的通則。

    我告訴陳時中:當時我正在美國訪問,美國官員告訴他,美國的撤僑作業是包括了「公民及其配偶、子女」,從新聞報導也可看出,南韓、德國、日本、美國、法國的撤僑,都包括了「公民及家屬」。這樣的惻隱之心,放諸四海而皆準,是人類的共同語言。舉重以明輕,連撤僑都包括家屬,現在台灣人民的子女都到國門口了,卻被政府拒之於外,這真的是台灣人民,想要選擇的價值?

    我告訴陳時中,請他看看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是怎麼規定的

    第10條第1項
    兒童或其父母為團聚而請求進入或離開締約國時,締約國應依照第9條第1項之義務以積極、人道與迅速之方式處理之。締約國並應確保請求人及其家庭成員不因該請求而蒙受不利。

    我告訴陳時中,請他看看衛福部網站上的這段話:

    兒童權利公約是最具普世性的國際公約,我國自103年11月20日立法施行「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決心國際兒權保障規範為標竿,全方位構築守護兒童身心健康發展的環境。

    我告訴陳時中,他是兒童權利保護的主管首長,豈能忘卻身上有著保護兒童的責任?

    我告訴陳時中,口口聲聲人權要與世界接軌的台灣,真的在乎兒童權利公約中應積極保障的普世價值嗎?

    但這些道理,1450根本連聽都懶得聽,直接丟給我四個字:舔共賣台

    但,説相信的話,做相信的事。網軍要剿就剿,我不怕。

    而現在陳佩琪,也不怕逆時中,不怕被1450冠上舔共賣台的帽子,願意站在道理的一方,給陳時中「良心一勸」

    這一點,我一定要表達肯定

    以醫者良心言,在小明一事上

    陳佩琪和陳時中二人

    高下立判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461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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