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大法官人數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大法官人數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kunst1978 (台北)看板Examination標題[請益]法緒(大法官人數?)時間T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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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07 14:31:41
目前美國大法官人數為九位,其中五位是保守派,四位自由派。自由派的金斯柏逝世後,若總統川普提名的繼任大法官為保守派,則讓保守派的人數提升到六位。新任大法官將會牽動到選舉背後的派系之爭,影響同時舉行的參院部分改選,若保守派大法官占多數將有利於川普及共和黨的選情。 - 美國總統參選人拜登認為,在選舉將近之...
關於大法官人數,
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寫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
大法官釋字第五三零號寫司法院設置大法官十七人,
請問,司法院大法官真正到底設置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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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70.1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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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ercury1011 (秋葉)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Re: [請益]法緒(大法官人數?)
時間: Tue Apr 8 08:54:37 2008
※ 引述《kunst1978 (台北)》之銘言:
: 關於大法官人數,
: 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寫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
: 大法官釋字第五三零號寫司法院設置大法官十七人,
: 請問,司法院大法官真正到底設置幾人?
應該說
大法官釋字第五三零號所寫的司法院設置大法官十七人
是大法官"滿編"時的人數
目前司法院現有大法官十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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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1.7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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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rait0121 (史崔特)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Re: [請益]法緒(大法官人數?)
時間: Tue Apr 8 10:57:21 2008
※ 引述《mercury1011 (秋葉)》之銘言:
: ※ 引述《kunst1978 (台北)》之銘言:
: : 關於大法官人數,
: : 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寫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
: : 大法官釋字第五三零號寫司法院設置大法官十七人,
: : 請問,司法院大法官真正到底設置幾人?
: 應該說
: 大法官釋字第五三零號所寫的司法院設置大法官十七人
: 是大法官"滿編"時的人數
: 目前司法院現有大法官十五人
你漏掉17人前面那句了 大法官是說
依現行「司法院組織法規定」大法官設置17人
並不是說現在大法官有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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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8.99.8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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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reiheit (山姆)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Re: [請益]法緒(大法官人數?)
時間: Tue Apr 8 12:28:57 2008
※ 引述《strait0121 (史崔特)》之銘言:
: ※ 引述《mercury1011 (秋葉)》之銘言:
: : 應該說
: : 大法官釋字第五三零號所寫的司法院設置大法官十七人
: : 是大法官"滿編"時的人數
: : 目前司法院現有大法官十五人
: 你漏掉17人前面那句了 大法官是說
: 依現行「司法院組織法規定」大法官設置17人
: 並不是說現在大法官有17人
依現行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一項規定,司法院置大法官15人。
現行的司法院組織法也的確規定,置大法官17人。
然而,憲法增修條文最近一次修正是94年,而司法院組織法最近一次修正是90年,
依據後法優於前法的法律適用原則,應該適用憲法增修條文的規定,
所以是15人。
現在實際上的確是只有11位大法官,這是因為沒有補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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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am s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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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1.141.247
沒錯,從法的位階而言,憲法當然是具有最高性,高於法律與命令。
但司法院組織法目前仍為有效的法律,此也是不爭的事實。
一個法律如果沒有被廢止或因違憲而被宣告失效,它一直都是有效的。
當法律的規定與憲法衝突時怎麼辦呢?
如果你是行政機關的公務員,你有權消極不適用法律,而直接適用憲法處理個案嗎?
我認為這裡是有爭議的。
依據釋字371號解釋,一般法院法官,作為司法者在這種情形,
也不能把法律當作沒看到,而是必須停止審判,聲請釋憲,由大法官來決定該法律
到底有無違憲。所以,我認為行政機關更不可能有權逕行認定由立法者所通過的法律
是違憲的,從而可以消極不適用。
當然,在某些情形,法律的條文規定有些模糊空間,所以可以對法律進行
「合憲性解釋」,或者用所謂的目的性擴張、目的性限縮的法學解釋方法,
來避免掉法律與憲法的衝突。
然而,在關於大法官人數的這個問題上,因為法律與憲法規定的人數顯然不同,
而數字這種東西,我覺得所謂的合憲性解釋、目的性擴張或限縮等法學解釋方法
都很難凹。所以,我唯一想到一個比較可行的方法是引用後法優於前法的原則。
※ 編輯: Freiheit 來自: 220.131.143.29 (04/09 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