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土地法34 1 異議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土地法34 1 異議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土地法34 1 異議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ken211812 (鄧肯)看板LAW標題Re: [問題] 共同持有土地,土地法34-1時間We...



剛好最近在研讀共有物跟土地法等...有不對的觀念再煩請指正

※ 引述《babu5461 (一條龍)》之銘言:
: 目前情況有點急
: 手機排版請見諒
: 想請問
: 家裡長輩(甲)跟親戚(乙)共同持有一塊農地
: 我們1/3,乙擁有2/3

就當作你們的謄本是農業用地 分別共有1/3,2/3

: 乙想賣地,但甲不想賣

乙的主張

: 所以乙打算用土地法34-1的方式來處分整塊土地

基本上這邊就有問題了
首先34-1的處分條件就不符合了
條件是同意人數及持分皆大於1/2
或持分逾3/2者

所以
1.乙無法單獨主張整塊賣,需要甲同意。(民法819後段)
2.乙可以出賣自己的持分,2/3的部分。
但是此時甲可以主張優先購買,以以出賣之同一條件方式取得。(土地法34-1)

: 所以我們想了幾個可能的方法
: 請問有沒有哪一個比較有可能施行
: Q1: 在乙動作前,先申請強制分割來避免被賣掉

1.出賣整塊土地,無權、不符合34-1。

2.出賣乙之持分(民法819前段),但甲可以主張土地法34-1優先購買。

3.分割,協議如果已經打死,當然就是裁判分割了,那是共有物分割的事了。
(分割方法民法823.824)
先不論結果,是可以拖延的。

: Q2: 因為乙打算賣出的價格比時價低,藉由這點來提出異議

如果已登記完畢,應該就只能請求損害賠償。(在無通知他共有人或公告的情形)

如果還沒,就可以主張有優先購買權(並依同一價格同一條件),
或考慮向法院提出裁判分割吧,畢竟你的主張似乎只有避免被賣掉。

: Q3: 因為甲已經退休,並且有在利用這塊農地耕種,藉由自耕自足作為理由來避免土地被賣
: 掉

這個,從法條來看,基本上土地小於0.25公頃的價值是會減少的,
而且還有可否興建農舍的問題。

然後法院裁判分割的考量,也難免會考量分割完後土地利用的公平性吧
我想誰都不願意分割完的土地難以使用。
(當然我想裁判分割完的劃分不方正等的案例也不是沒有...只要雙方無異議...)

: 不是法律專長,又有點趕
: 所以沒有足夠時間去研究法條
: 還請各位幫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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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u5461: 所以乙持分剛好2/3、沒有超過,是不能行使34-1去處分整 08/30 02:37
babu5461: 塊土地嗎。謝謝你,那我們可以稍微放心了 08/30 02:37
mechman: 若乙把持分轉一半給乙方自己人,這樣乙方人數跟應有部分 08/30 08:16
mechman: 都超過1/2了,還不能提土地法34-1嗎? 08/30 08:16

乙作移轉這個動作時(共有人可以處分其應有部分)
甲就可以主張34-1的優先購買了(為減少共有人)
所以你會為了讓對方可以提34-1賣出整塊土地 而放棄優先購買嗎
但是法律似乎沒有什麼法條是規定禁止他共有人出賣他的應有部分
有應該也違憲吧?
※ 編輯: ken211812 (111.253.144.172), 08/30/2018 09:20:09
maniaque: 哈哈哈哈,本篇當事人 連一塊錢都不想花 哩~~~~ 08/30 12:13
maniaque: 連這塊地賣得比時價還低,他都不願意吃下來了.... 08/30 12:14
maniaque: 我是覺得有點鬼啦..... 08/30 12:14
spmark: 湊人數的方法就是乙把部分持分掛在別人頭上 08/30 12:36
spmark: 以前的人不都這樣搞嗎?不知道後來有沒有修掉 08/30 12:36
spmark: 就算用買賣的,乙把1/3高價賣給人頭,原PO也吃不下吧 08/30 12:37
babu5461: 哪有什麼好鬼的....,整塊吃下來要幾千,家裡又沒什麼錢 08/30 14:52
babu5461: ,為了一塊農地背千萬貸款,現在人都這麼有錢嗎..... 08/30 14:52
ken211812: 割一割吧...總地坪多少 08/30 15:17
maniaque: 拜託......整塊吃下"好幾千萬"?? 那....地在哪???? 08/30 15:24
maniaque: 一般人大概還以為只是幾分地,這大概就是黃金菜園等級 08/30 15:25
maniaque: 一分地是 293坪,就算一坪3萬,一分地也不用一千萬.... 08/30 15:26
maniaque: 況且,一坪三萬的農地,可不是一般農地等級了.... 08/30 15:27
maniaque: 鄉下地方農地是算分的,一分地一兩百萬 08/30 15:28
maniaque: 要是你們家的農地,真的是一坪三萬那種的,那建議你 08/30 15:28
maniaque: 好好考慮要不要賣了.... 08/30 15:28
maniaque: 假如吃下要好幾千,那反過來講 "賣掉持份也是好幾千" 08/30 15:29
Hermess: 所以甲的希望是乙不準動那塊地繼續讓甲種菜嗎? 08/30 16:33
babu5461: 當然不可能這麼貴,只是地好幾分 08/30 18:17
babu5461: 只是希望保留甲持有的那一份 08/30 18:22
maniaque: 算你總面積五分地好了,持份 2/3 就有好幾千萬 08/30 18:23
maniaque: 來說說看,一分地多少錢???? ^_^ 08/30 18:23
maniaque: 3.3分要好幾千,那一分地抓一千萬,不過分吧.... 08/30 18:24
maniaque: 更何況,說不定你甲現耕的那一份,還特別挑過,是靠路邊的 08/30 18:25
maniaque: 開玩笑,要是直接分割,後面的地不就廢了??? ^_^ 08/30 18:25
maniaque: 就跟都更的建築線地主,咬死後面一樣的道理.... 08/30 18:25
maniaque: 又不是甲挑 1/3 作,就說這塊是他的,要辦理分割... 08/30 18:26
babu5461: 因為地的位置不是鄉下地方,而且甲有直接表示願意拿不靠 08/30 18:38
babu5461: 路邊的1/3,只要乙確保未來會留路;但乙已經跟買主談好 08/30 18:38
babu5461: 整塊地,如果只有2/3買主不願意買。另外,我很謝謝你願 08/30 18:38
babu5461: 意提供一些想法,但我可能沒有義務需要告訴你這邊的地價 08/30 18:38
babu5461: ,很抱歉 08/30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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