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ngLi5566 (我在中壢天氣晴)
看板home-sale
標題[請益] 關於土地法34-1的疑問
時間Thu Sep 24 15:25:23 2020
小弟老家在桃園.最近家父說有財團要收購我們祖厝的土地開發
因為祖厝附近的田地都是持分.很多不在那邊居住或持分不多的人都賣掉
建商的土地仲介跟家父說他們收到的同意書已經超過持有人2/3
可以提強制處分了.整塊地大約12xx坪.就算我們有優先承購權也不可能買
我們祖厝差不多有1百多坪建坪.因為祖母還有在那邊居住.高齡91了
長輩不想賣也不想搬.經過溝通如果非搬不可.長輩可以理解
但他不想賣祖產(老一輩思想是要賣後輩去賣.他手裡不能敗掉.)
感謝版上前輩豐富的資源.目前是想看看可否跟建商用共同持有分割嗎?
保留土地或者需要走到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
不知道這方面是要諮詢代書或者土地法專長律師?如果桃園有可以推薦人選更好
感謝鄉民推文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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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watameki: 不懂 你到底想共同持有還是要分割? 09/24 15:32
→ watameki: 你有融資需求嗎?否則為何要弄最高限額抵押? 09/24 15:34
我也一知半解.應該想要把共同持有的部分切割.沒資金需求只是設定抵押權卡
34-1的強制處分
噓 angel07: 下次要立規定禁止含有性暗示的問候語。 09/24 15:34
修掉了.不好意思造成你不適
→ JOKO58802218: 想問版上高手原po走裁判分割有用嗎? 09/24 15:38
推 castalchen: 怎麼前面跟結論完全對不上 09/24 15:41
推 castalchen: 如果其他共有人持份比例超過2/3要賣,你要阻止的方法 09/24 15:43
→ castalchen: 確實只有自己跟其他共有人買下來。 09/24 15:43
沒有要阻止其他人賣.只是單純想保留我們自己的部份.
→ castalchen: 這樣一來 土地其實還是賣掉了 只是你是買家 09/24 15:43
→ taoist9999: 備妥資料找專業人士付費分析諮詢。 09/24 15:44
→ oldschool79: 你有優購權別怕 09/24 15:47
推 taoist9999: 有先買權,也要有錢才能買啊! 09/24 15:48
確實沒錢全吃下來.全吃要2E
推 Anyotw: 「同意書」還不是利害關係人。空手套白狼內 09/24 15:50
推 castalchen: 法律的設計就是讓其他共有人能替你決定賣掉 09/24 15:50
→ castalchen: 不能接受也不能協調只好找律師想辦法 09/24 15:50
所以還是有辦法保留我們自己的部份嗎?請律師上法院請求分割?
推 florish: 依我家兩次被出賣的經驗來說,會被法院提存強迫賣出 09/24 16:01
推 watameki: 簡單說:你要分割的話,就不用設抵押;抵押是當你們是共 09/24 16:04
→ watameki: 有狀態下,持分設抵押才能卡到其他共有人。但現在對方已 09/24 16:04
→ watameki: 經有2/3,他已經隨時可以處分土地,所以你們申請裁判分 09/24 16:04
→ watameki: 割要很快,否則被賣了就不能分割,只有優購權。我覺得你 09/24 16:04
→ watameki: 們去設普通抵押即可。 09/24 16:04
→ watameki: 補充一下,其實你們設抵押也不能阻止對方處分,只是當你 09/24 16:07
→ watameki: 們有設抵押時,買方會忌憚,或者土地價值就會下降,可以 09/24 16:07
→ watameki: 作為你們談判籌碼。 09/24 16:07
現在要分割也沒辦法.因為持有人太多了.
推 stratist: 變價分割還是可以搞你 09/24 16:07
推 a386036: 祖厝建管前他也不能說動 09/24 16:09
推 a386036: 夠老去做市定古積鑑定,讓他變古積 ,換建商想切 09/24 16:10
是夠老但是只是以前的土厝進化磚造.應該沒辦法變古蹟...XD
推 watameki: 對方不需要變價分割了,人家已經有2/3 09/24 16:13
推 staffordan: 最後祖厝會莫名其妙失火... 09/24 16:14
→ watameki: 提報古蹟是比較有用,不過就不知道文化局如何認定就是 09/24 16:14
→ staffordan: 原po找律師去談吧!莫名其妙失火的到現在都有,重點是 09/24 16:15
→ staffordan: 抓不到人 09/24 16:15
推 Revochen: 最佳解真的只有優先購買,不過2E吃不下來也沒輒了 09/24 16:19
→ Revochen: 34條優先購買也只有債權效力,他們隨時賣建商你們也沒 09/24 16:20
→ Revochen: 辦法了 09/24 16:20
→ taoist9999: 這種問題,要嘛你自己看遍最近幾年出版的相關書籍, 09/24 16:25
→ taoist9999: 不然就付費向專業人士諮詢,跑來這兒問,我也是笑了。 09/24 16:25
→ taoist9999: 法定處分權說/法定代理權說 09/24 16:26
→ taoist9999: 同一條件說/同一價格說 09/24 16:27
→ taoist9999: 附條件之形成權說/附條件之請求權說 09/24 16:27
→ taoist9999: 知道上面在提什麼,再說。 09/24 16:28
推 taoist9999: 這種案件通常會安插暗樁,讓共有人根本不敢行使先買權 09/24 16:31
→ taoist9999: 。 09/24 16:31
推 taoist9999: 土地開發沒那麼簡單,人家布局那麼多年了,不可能隨隨 09/24 16:33
→ taoist9999: 便便讓共有人行使先買權就把好處佔盡。 09/24 16:33
感謝taoist9999大指點謎津.來這邊問不是想省錢.主要想先了解情況
有機會就找律師沒機會就只能乖乖等通知去領提存.
小弟也是第一次聽到土地34-1這東西.才google做功課
因為老人家想到要被強賣就心情差已經吃不下東西在醫院吊點滴.
我們後輩只能幫多少算多少
→ mason1019: 先提共有物分割訴訟 09/24 16:45
→ tamed: 分割共有物訴訟 訴訟終結前對方處分掉 訴訟就白提了 09/24 17:02
→ tamed: 假處分法院應該也不會准 就算准擔保金也不是拿得出來的數字 09/24 17:02
噓 tigoShit: 你確定他有2/3?有2/3他直接上法院就好來找你幹嘛 09/24 17:20
推 kevin1999: 申請 共有物分割 ,協調老厝放你的持分上? 09/24 17:33
推 tigoShit: 之前家裡祖地每個掮客建商都說他們有2/3 實際連一半都 09/24 17:39
→ tigoShit: 不到 09/24 17:39
推 CCtonG: 終究擋不了被強制賣掉,但你土地上有房屋,準備好有權 09/24 17:59
→ CCtonG: 占用的證據,對方就算買到土地,卻不一定能拆房屋 09/24 18:00
→ CCtonG: 風險就是,房屋可能會莫名其妙失火 09/24 18:00
→ apple123773: 我猜沒有2/3不然就會直接弄了 09/24 18:51
→ apple123773: 或者找另外一個建商 你行使優先購買權 分割給建商? 09/24 18:52
推 bryanhihi: 我也猜沒有2/3,有的話早就收到詢問優先購買的信了, 09/24 20:04
→ bryanhihi: 但實務上應該也很難買下來,因為想要優先承購的話,要 09/24 20:04
→ bryanhihi: 跟他們賣給建商條件完全相同,他們隨便列一條「現金交 09/24 20:04
→ bryanhihi: 易」就好,你很難拿2e現金吧...建議還是跟長輩溝通看 09/24 20:05
→ bryanhihi: 看,曾經看過拆人家菜園趕不走,之後威脅要用燒的,還 09/24 20:05
→ bryanhihi: 是安全重要! 09/24 20:05
推 moocow: 反正要長期抗戰了 老人家經不起驚嚇的 要小心! 09/24 20:44
推 KrisNYC: 這麼多人有實戰經驗啊 ...真是臥虎藏龍 09/24 23:59
感謝上面這些推文鄉民的熱情建議.建商應該已經掌握2/3土地.因為住外地跟最大持分
的人都已經賣給建商了.昨天也大概問代書.代書說這樣也簡單以前持分有上百人
現在建商都買走對象單純多.等建商寄通知來再慢慢玩.也有找到擅長土地法律師
因為有居住耕種事實光地上物就可以拖很久.
謝謝上面鄉民給的關鍵字.目前就準備好資料見招拆招,主要先讓老人家放心
※ 編輯: JungLi5566 (220.132.150.59 臺灣), 09/25/2020 10:29:13
→ taoist9999: 土地歸土地,建物歸建物,土地部分共有人依土地法第34 09/25 13:16
→ taoist9999: 條之1第1項以多數決處分整筆土地,處分標的範圍又不包 09/25 13:16
→ taoist9999: 括建物。 09/25 13:17
→ taoist9999: 之後上法院玩法律戰,建商會不會贏是一回事,就算會贏 09/25 13:18
→ taoist9999: 的話,也是很多年後的事情了。 09/25 13:18
→ taoist9999: 只是每個個案的情況都不同,不可一概而論。 09/25 13:19
→ taoist9999: 只是如果涉及利益太龐大的話,對方未必會慢慢陪你玩, 09/25 13:21
→ taoist9999: 他們會採用極端的非法律方式來解決這種事情,這才是要 09/25 13:21
→ taoist9999: 小心的地方。 09/25 13:21
→ taoist9999: 09/25 13:22
→ taoist9999: 共有土地的整合開發,本來就不容易了,上面有建物的話 09/25 13:23
→ taoist9999: ,就會更麻煩。 09/25 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