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國有財產法第13條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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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國有財產法第13條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元照出版,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民事法裁判精選/陳忠五教授 #月旦實務選評 第1卷第1期(2021.7) 本期陳忠五教授選錄2則民事大法庭裁定、18則最高法院裁判進行評析。其中,2則大法庭裁定分別涉及土地法第34條之1及民法第95條之解釋適用,最高法院裁判中有4則的法律意見或見解具理論及實務上重要意義,值得重視。以下摘錄...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萬的網紅高金素梅 吉娃斯 阿麗,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012年3月21日經濟委員會質詢農委會 林務局應立即撤消《非公用財產處理要點》 林務局的前身 是日據時期的『撫墾署』 『撫墾署』頒布《第26號令》將原住民族長年居住的土地 視為「無主之地 」全面收歸總都府所有 台灣光復以後 林務局接收撫墾署的體制 繼續控管台灣的山區 林務局若實施《非公用財產處...

  • 國有財產法第13條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7-16 07:3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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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法裁判精選/陳忠五教授 #月旦實務選評 第1卷第1期(2021.7) 
     
    本期陳忠五教授選錄2則民事大法庭裁定、18則最高法院裁判進行評析。其中,2則大法庭裁定分別涉及土地法第34條之1及民法第95條之解釋適用,最高法院裁判中有4則的法律意見或見解具理論及實務上重要意義,值得重視。以下摘錄上述裁判所涉及的主要爭點:
     
    📌符合土地法第34條之1第1項規定之共有人(多數共有人)出賣共有土地時,未依同條第2項規定通知其他共有人(少數共有人),以致其不知情而未及時行使優先承購權,若因此受有損害,少數共有人除依民法有關侵權責任之規定,請求多數共有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外,能否另依第226條第1項有關給付不能之債務不履行規定,請求多數共有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依民法第95條規定,非對話意思表示,以其通知「達到」相對人時發生效力,係採「達到主義」。若表意人將其意思表示以書面掛號郵寄至相對人住所地,郵務機關因不獲會晤,製作掛號郵件招領通知單置於相對人住所地信箱,通知相對人得隨時至郵務機關領取,此時表意人之意思表示是否已經「達到」而發生效力?
     
    📌公用財產管理或使用機關違反國有財產法第32條規定,在公用財產預定計畫等範圍之外,同意私人使用公用財產者,其與私人間所成立的法律行為,效力如何?上開國有財產法或其他公用財產管理規定,係屬強行規定中的「效力規定」或「取締規定」?針對此項問題,本期挑選的裁判中,最高法院與原審法院有不同意見,值得注意。
     
    📌某甲未依證券投顧法相關規定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即擅自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並接受某乙的全權委託,收受乙的匯款並代其操作買賣股票。其後因甲聲稱投資失利,資金賠付一空,乙得否以該全權委託操作買賣股票契約「無效」為由,依民法第179條不當得利規定,請求甲返還其自乙所收受的匯款?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兼董事彼此間,針對股東會或董事會開會決議時雙方表決權之行使,達成包含違約金條款之協議,則此協議是否有效?此涉及所謂「股東表決權拘束契約」生效要件為何的問題。本次所選裁判中,法院即針對當事人間之表決權拘束協議書,釐清其相關條款之生效要件及所生效力,最高法院與原審法院見解一致,顯然值得重視。
     
    📌民法第247條之1為有關定型化契約條款的一般性管制規定,自2000年施行至今,已累積不少最高法院裁判,大多係關於一般契約關係、尤其是商業交易契約關係的案例;而本期所收錄之裁判,則涉及勞動契約關係中的定型化「留職停薪暨復職條件」條款,對於該條款是否顯失公平的判斷,本案法院見解具參考價值。
     
    完整內容:#月旦實務選評 1卷1期(2021.7),民事法裁判精選/陳忠五教授
     
     
    📕本期目錄: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2780

  • 國有財產法第13條 在 讀享周易刑事法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1-21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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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門慶老師的高考行政法全修班開始上課了~】
    第一天的進度是行政法的「公私法區分理論」
    在「公私法區分理論」的判斷可以分為兩個層次,一個是「法規」的公私法判斷,另一個則是「事實」的公私法判斷。前者有特定的學說見解可以操作,但後者大多需要背誦實務見解才能獲得分數。
    有感於近期大法官一直對於「事件」的公私法性質做出認定,幫大家整理最近幾個實務見解,大家可以先寫看看,之後會在留言處公布答案喔~

    ( )1. K地本為甲所有,然甲死亡之後,其繼承人乙始終未辦理繼承登記。該地所屬之地政機關公告繼承人辦理登記,然乙始終置之不理。15年後,地政機關將A地交給國有財產局公開標售。丙雖然標得該地,但丁主張其為該地之合法使用人,依據土地法第73條之1第3項,有優先承購權。然而地政機關認為丁並非該地之合法使用權人。丁應向何法院提起救濟?
    ①行政法院②普通法院③都可以④都不行

    ( )2.戊於民國34年即居住於國有土地。戊認該土地為非公用之國有財產,因此於民國103年12月依國有財產法第52條之2向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臺灣北區辦事處申請讓售該土地,財政部以戊不符合要件而駁回其申請。戊應向何法院提起救濟?
    ①行政法院②普通法院③都可以④都不行

    ( )3.己為嘉義縣東石鄉鄉長,於民國79年任滿退職,後依據台灣地區省營事業機構人員遴用暫行辦法經遴用為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區管理處工程師兼主任。病逝後,其繼承人應向何法院依「臺灣省政府所屬省營事業機構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發給撫卹金及其利息?
    ①行政法院②普通法院③都可以④都不行

    ( )4.桃園市八德市公所未經庚之同意,即將庚之土地鋪滿柏油以供民眾通行。庚以民法第767條第1項中段提起訴訟,應向何法院為之?
    ①行政法院②普通法院③都可以④都不行

    ( )5.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所屬各林區管理處對於人民依據國有林地濫墾地補辦清理作業要點申請訂立租地契約未為准許之決定,應由何種法院審判?
    ①行政法院②普通法院③都可以④都不行

    ( )6.受刑人不服行政機關不予假釋之決定者,在相關法律修正前,應由何種法院審判?
    ①行政法院②普通法院③都可以④都不行

    ( )7.國宅條例收回國宅強執事件之審判權歸屬為何?
    ①行政法院②普通法院③都可以④都不行

    ( )8.行政機關出售、出租公有財產所生爭議,應由何種法院審判?
    ①行政法院②普通法院③都可以④都不行

    ( )9.健保局與醫療機構履約爭議應由何種法院審判?
    ①行政法院②普通法院③都可以④都不行

    ( )10.公務員保險給付之爭議之應由何種法院審判?
    ①行政法院②普通法院③都可以④都不行

    ( )11.行政機關出售、出租公有財產所生爭議,應由何種法院審判?
    ①行政法院②普通法院③都可以④都不行

    ( )12.公務員退休請領福利互助金所生爭執,應由何種法院審判?
    ①行政法院②普通法院③都可以④都不行

    ( )13.公營事業依公司法規定設立者,與其人員間如就契約關係已否消滅有爭執,應由何種法院審判?
    ①行政法院②普通法院③都可以④都不行

    ( )14.政府依實施耕者有其田條例所為之耕地徵收或放領所生之爭執,應由何種法院審判?
    ①行政法院②普通法院③都可以④都不行

    ( )15.行政官署依臺灣省放領公有耕地扶植自耕農實施辦法,將公有耕地放領於人民,其因放領之撤銷或解除所生之爭執,應由何種法院審判?
    ①行政法院②普通法院③都可以④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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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想馬上知道答案的人可以看釋字第773號解釋中,黃虹霞大法官意見書的整理喔~~~

  • 國有財產法第13條 在 陳明文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8-04-03 20: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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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阿里山地區國有非公用土地相關問題」,嘉義竹崎鄉公所今天舉辦座談會。

    阿文邀集國產署曾國基署長,與番路鄉長林清根、竹崎代理鄉長敦良江,及各村長共同討論,將協助鄉公所訂定實際使用證明核發規範,以現任村里長、地方農會等單位提供之證明書,由鄉公所經審核、現勘、公告等程序後發給證明,並憑以向國有財產署申請合法承租。

    國有非公用土地的使用,關係著嘉義縣山區居民的生活,但恪於國有財產法第42條的規定,許多民眾雖然有使用事實,卻因取得證明困難,而面臨被拆除,甚至是訴訟的風險。

    在新任署長到任後,便更積極的溝通,國產署也釋出善意回應,將之前需由82.07.21時任村里長出具證明,放寬為現任村里長的證明亦可,同時增加了農會證明等方式,這個共識,切實有效解決農民取得82.07.21前使用證明的困難。

    另外,對於國有出租土地使用之限制,國有財產署亦兩次修正「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辦法,放寬設置農機具室、農業資材室、農糧產品加工室等,並透過農業主管機關之解釋放寬附屬農業設施之使用,讓農民不致因新增的附屬農業設施而被認定違規解約,也更能切合農民的需要。

    今日同時作成共識,國產署就相關正在進行的訴訟案件,能夠合意停止訴訟,讓民眾能有補正的時間,而免遭到無可回復之損失,並請國產署加以協助輔導民眾能合法取得租約。

  • 國有財產法第13條 在 高金素梅 吉娃斯 阿麗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2-04-06 15:41:18

    2012年3月21日經濟委員會質詢農委會

    林務局應立即撤消《非公用財產處理要點》

    林務局的前身 是日據時期的『撫墾署』
    『撫墾署』頒布《第26號令》將原住民族長年居住的土地
    視為「無主之地 」全面收歸總都府所有
    台灣光復以後 林務局接收撫墾署的體制
    繼續控管台灣的山區
    林務局若實施《非公用財產處理要點》將現有林務局主管的國有林班地私有化了。
    形同變相的將原住民傳統領域解編、私有化。
    再者 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條第五款中明定:
    原住民族土地:係指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及既有原住民保留地。
    在《原住民族自治法》《國土計畫法》尚未通過前
    該作業要點涉及原住民傳統領域範圍及自治區域
    若先行公佈並實施該作業要點
    原住民自治區域有變更為私有地之疑慮 危急自治權益及生存範圍

    祖靈之邦- 原住民族網路電視
    www.youtube.com/abohome

    延伸閱讀
    《林務局還有必要存在嗎》2012/03/12/中國時報/潘富俊
    http://www.abohome.org.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5730:2012-03-13-01-42-27&catid=65:2008-10-22-22-01-21&Itemid=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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