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國有財產法第53條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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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國有財產法第53條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萬的網紅劉文雄(Liu Wen Hsiung),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前內政部長李鴻源曾在101年5月24日 明確的發文指出 林口選手村不可行 因為其標售方式違反國有財產法第53條 而且財政困難、管理不易 幾個月後 一隻看不見的黑手 推翻了內政部的結論 政府決定在財政困難的情況下 花近200億 去蓋一個違法 破壞環境 用過即丟的設施 這...

  • 國有財產法第53條 在 劉文雄(Liu Wen Hsiung)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5-01-12 13:27:44
    有 2,054 人按讚


    前內政部長李鴻源曾在101年5月24日
    明確的發文指出
    林口選手村不可行
    因為其標售方式違反國有財產法第53條
    而且財政困難、管理不易

    幾個月後
    一隻看不見的黑手
    推翻了內政部的結論
    政府決定在財政困難的情況下
    花近200億
    去蓋一個違法
    破壞環境
    用過即丟的設施

    這隻黑手是誰 ?

    是誰有這麼大的力量
    能讓內政部長瞬間改變立場 ?

    先不論背後有什麼經濟利益牽涉其中

    光是破壞環境
    砍掉16公頃的綠樹
    只為了一個12天的運動會
    個人認為不值得
    因為絕對有更好的解決方式
    而花費不到20分之1
    例如租用五星級飯店
    或是更新學校的住宿設施
    由於正值暑假期間
    讓選手住在學校
    除了增進和本國學生交流之外
    更可促進當地經濟

    然而
    馬政府一意孤行
    後代的子孫要怎麼面對我們錯誤的決定?
    台灣人在這裡生活了幾百年
    如今已面臨嚴重的汙染及自然災害
    我們的下一代要如何生存?
    我們怎麼對抗大自然的反撲?

    這樣的經濟發展
    我們寧願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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