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國家賠償法修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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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國家賠償法修法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萬的網紅Rti 中央廣播電臺,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登山🧗‍♂️攀岩風險自負 出意外擬不國賠‼】 喜愛登山、垂釣的民眾要注意啦‼政務委員張景森在臉書發文「再見了媽寶級國家‼」國家賠償法將修法,未來登山、攀岩、垂釣等活動會提供警告標示,如果民眾仍要冒險進入從事危險活動,將不對人身安全負損害賠償責任‼ #政務委員張景森 #再見了媽寶級國家 #國...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萬的網紅蘇貞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山在那裡,不會被人征服、也不該當作工具。 我們應該鼓勵進山、淨山、敬山,才能一起 #向山致敬 。 政府匯集廣大山友建議,與十五個部會討論多時,終成 #開放山林 政策。從解禁開始,要一步步整建山屋步道、方便國民登山、教育民眾敬山,也要請登山者勇於冒險之餘,替自己負責任。 不只開放山林,我們也要修法...

國家賠償法修法 在 政經八百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9-10 21:14:04

#時事星期五資訊不落伍〔08/14-08/21一周大事〕 ⁡ #政時事 ⁡ ❶《媒體仲裁法》強行闖關 韓執政黨惹議 ⁡ 韓國執政黨共同民主黨為了管制日益猖獗的假新聞,提出《媒體仲裁法》修正案,將引入「懲罰式損害賠償」,讓假新聞受害者可向當事媒體要求最高受損額5倍的賠償,且有權要求刪除相關報導並發布糾...

國家賠償法修法 在 林佳龍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8-17 12:30:06

藉由再次修訂犯保法,同時也想再為太魯閣號事故的受害者多做一點事。 在2012年初,在日本語文學校就讀的台灣女學生芷瀅、立婕,不幸在宿舍遇害,當時因為犯罪行為發生在我國境外,不受我國《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的保障,被害者的家人經歷國際刑案調查、媒體強烈的報導與國內法律訴訟,強忍悲傷,也凸顯出司法保護網的...

國家賠償法修法 在 林佳龍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8-02 07:58:35

少年與9年前的一場官司 前幾天,收到屏東的周黃恩琦媽媽來訊致謝。9年前的今天,剛到官田陸軍新兵受訓12天的恩琦,在酷暑下操練不適昏倒,送醫後卻不治離世。佳龍在擔任立委期間,協助恩琦的父母對陸軍司令部提出國家賠償,並請陳武璋律師義務協助打官司,經過這9年的奔走,在去年獲得司法平反,也爭取到國賠。 ...

  • 國家賠償法修法 在 Rti 中央廣播電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5-30 14:45:24
    有 10 人按讚

    【⛰登山🧗‍♂️攀岩風險自負 出意外擬不國賠‼】

    喜愛登山、垂釣的民眾要注意啦‼政務委員張景森在臉書發文「再見了媽寶級國家‼」國家賠償法將修法,未來登山、攀岩、垂釣等活動會提供警告標示,如果民眾仍要冒險進入從事危險活動,將不對人身安全負損害賠償責任‼

    #政務委員張景森
    #再見了媽寶級國家
    #國家賠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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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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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家賠償法修法 在 蘇貞昌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9-10-24 16:30:13

    山在那裡,不會被人征服、也不該當作工具。
    我們應該鼓勵進山、淨山、敬山,才能一起 #向山致敬 。

    政府匯集廣大山友建議,與十五個部會討論多時,終成 #開放山林 政策。從解禁開始,要一步步整建山屋步道、方便國民登山、教育民眾敬山,也要請登山者勇於冒險之餘,替自己負責任。

    不只開放山林,我們也要修法告別 #媽寶國家 ,本週的院會提出「 #國家賠償法 」修正,上山、下海、溯溪,都是台灣最好的享受,政府不禁止大家冒險、但只負責清楚標示風險,責任則請大家自行承擔。

    親近山、尊敬山,才能見證山的偉大。
    有敢於冒險的人民,才能成就堅忍無懼的國家。

    #繼續衝 #繼續拚
    #國家繼續向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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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有空嗎?
    都看完影片了不如再加一下我的Line:
    http://line.me/ti/p/@eballgogogo

  • 國家賠償法修法 在 蕭美琴立委辦公室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3-04-03 10:21:18

    內政委員會/一、審查本院委員李俊俋等20人擬具「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本院委員蕭美琴等17人擬具「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第二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本院委員陳其邁等18人擬具「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增訂第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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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頭質詢─
    ▶林國樑牧師的父親林明勇是秀林鄉第一位官派鄉長的太魯閣族,在二二八事件中,被警察到家裡抓人、在山中遭槍殺。從國家檔案的叛逆名冊中發現林明勇的名字之後,總算有平反的根據,去年向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提出回覆名譽申請獲准。但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自民國84年10月7日施行以來經4次修法延長,在93年10月6日申請賠償期限屆滿後,以書面或口頭向基金會提出申請或洽詢者,共有56件,其中約16件受難者的姓名曾出現在二二八相關檔案或文獻中。惟這是國家暴力下的悲劇,史料經過幾十年後才被整理出來,因此不是當事人的問題,更不該是受難者家屬應該承擔的。
    ▶歷史的正義已經喚不回當年的恐懼與壓力,但至少國家應該負起賠償責任。主張公平正義不該有期限,修法上應有彈性空間,申請賠償期限再延長2年,讓受難者家屬不僅獲政府正式的道歉,也獲應有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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