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員工惡意離職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員工惡意離職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dayend (不二)看板HRM標題Re: 離職員工惡意向勞工局申訴時間Sun Oct 1 0...
員工惡意離職 在 夏筠婷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9-07 14:45:26
9月!!!!!!!!! 八月終於過完拉~ 下半月對我來說簡直水深火熱 不過也算是經驗 所以不討厭 增加實戰力! 其實在八月中的時候 我出貨部門前員工惡意離職 還是在我小清新大活動期間 在最需要出貨的時候 說不來就不來 我請他至少做到月底 她也不要 重點是說不做的當天週一 我人還不在台北 週五下班...
※ 引述《didi50 (Korea ing lady GO!)》之銘言:
: 公司今年ㄧ辭退員工心懷怨恨
: 惡意向勞工局申訴公司
: (具體申訴內容還不知道)
: 導致勞工局週五要來做勞動檢查
勞檢就準備好該準備的資料,還有一顆坦蕩蕩的心面對即可。
勞檢就像消防安檢依樣,不能理解為麻煩,而是為了你、我、
他與台灣所有的勞工勞動權益而設的檢查;重要程度並不輸給
消防安檢,企業與人資都應該要以認真的心情應對,若收到罰
則就合理檢討,讓台灣的勞動環境越來越好。
: 請問針對這種員工 還有什麼制裁的方法嗎?
也許更應該感謝「這種員工」,讓人資總是想要向老闆提的那
些本來就該「依法處理」的各項事務,被重視。
人資在面臨替慣老闆做很多便宜行事、省錢的作業時,是扛法
律責任的,您知道嗎?
比如說高薪低報,那可是「偽造文書」,那是刑事責任會留案
底喔!
不要傻乎乎以為人資很涼沒事,勞檢出來有時候不只公司有問
題,問題更大的會是:公司把問題歸到你頭上!
你是人資,你專業,公司聘你就是因為你懂,這時候你有沒有
保存把所有合乎法規的建議與做法簽呈上交老闆的證據就變得
好重要。
千萬不要以為,凡事順著老闆和老闆旨意,是絕對對的事情,
當人資,替自己的人生與職涯好好想想。
: 另員工就是惡意去申訴報復
勞工的申訴權益是被法律保障的,跟你有權告別人、檢舉違規
停車等等是一樣的事。
遇到惡意勞工離職後檢舉,當人資也許更該想到的是「怎麼在
員工關係裡的離職互動上進行修正或調整」。
雖然許多時候人資沒有辦法介入太深入的離職糾紛,但處理員
工關係與離職懇談與慰問也都是人資的工作。
人資並不是打雜的,是必須用有各種技能的,確保員工離職時
不要幹出有害公司的事,某種程度反推回來是人資的責任。
去思考如何報復離職而心生不滿的員工,不比思考怎麼讓自己
的人資技能進步更有意義。
: 若申訴不實我公司可以向勞工局的擾民行動抗議嗎?
勞檢是勞工局的工作職責,就像警察認為有必要時臨檢,你要抗議?
假設警察春節攔檢酒駕,你沒喝酒,開車從北到南被五個哨所臨檢,
這樣可不可以檢舉警察因為你沒喝酒而臨檢擾民?
但,與上述例子不同的是:
要是勞工局在勞檢過後,發現你的公司完全符合規定,卻還不斷頻繁
地要求勞檢,那麼確實是可以申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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