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司法院組織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司法院組織法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司法院組織法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司法院組織法產品中有2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787的網紅官逼民反_人民當家,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司法院把人民當笨蛋,都是賤民,都不懂司法,實際上在搞威權司法,欺騙廣大的台灣百姓,其實老百姓比你們這些高官都聰明,都知道你們這些領人民薪水的司法高官們所做所為,拿司法在欺侮人民,難怪人民八成不信任台灣的司法及司法官員。 #用媒體 #擦脂抹粉 #假改革 #欺侮台灣人 #司法院...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8的網紅王惠美,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012 05 10 王惠美 發言片段 第8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 一、審查司法院函請審議「司法院司法人員研習所組織條例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司法院函請審議「司法院組織法第二十二條之一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司法院組織法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7-11 09:09:20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第一次當大法官就上手 2019 年的今天,立法院通過了大法官楊惠欽、謝銘洋、蔡宗珍、呂太郎的提名案。他們的任期,依法到 2027 年。 根據法律規定,要被總統提名為大法官,你必須很棒。 到底要多棒?而這麼棒的大法官,到底都在幹嘛? 
—— 👩‍⚖️大法官在幹嘛 中央政府...

司法院組織法 在 立法院·修憲白話文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6-03 18:42:49

【你知道大法官可以當多久嗎?】 現在一個大法官,在一個任期中,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是 8 年。 但一直都是當 8 年嗎?現在也只能當 8 年而已嗎? 我們先回到過去一下。 🕳️ 以前任期沒有限制? 原先在《中華民國憲法》本文裡面,其實沒有任何的規範,相關的事項是規範在《司法院組織法》,在原先最...

司法院組織法 在 立法院·修憲白話文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4-04 15:34:33

【大法官,真的很大嗎?】 先說答案,真的很大。 但,到底有多大,馬上來跟大家說。 - 一般的法官,要依法審判 一般我們看到在法院的法官,基本上他們是必須要「依法審判」。 因為憲法是這樣寫的:「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但重點來了,法官是依「法律」審判,而立法的...

  • 司法院組織法 在 官逼民反_人民當家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4-22 18:05:15
    有 20 人按讚

    司法院把人民當笨蛋,都是賤民,都不懂司法,實際上在搞威權司法,欺騙廣大的台灣百姓,其實老百姓比你們這些高官都聰明,都知道你們這些領人民薪水的司法高官們所做所為,拿司法在欺侮人民,難怪人民八成不信任台灣的司法及司法官員。
    #用媒體 #擦脂抹粉 #假改革 #欺侮台灣人 #司法院

  • 司法院組織法 在 聯合報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4-22 08:13:19
    有 128 人按讚

    不是找吳導來拍電影就可以挽回民眾對司法的期待欸!

    #司法 #吳念真 #大內宣

  • 司法院組織法 在 udn.com 聯合新聞網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4-22 07:30:00
    有 695 人按讚

    「司法院與人民溝通的方式始終抓不重點,沒有對話只有宣傳;以為找了吳念真來拍電影介紹國民法庭在做什麼,真能挽救司法信任?」

  • 司法院組織法 在 王惠美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5-12-24 10:14:08

    2012 05 10 王惠美 發言片段 第8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

    一、審查司法院函請審議「司法院司法人員研習所組織條例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司法院函請審議「司法院組織法第二十二條之一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司法院組織法 在 李俊俋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5-06-12 10:36:12

    李俊俋委員表示,馬英九於卸任前提名4位大法官,從2008年其上任至今為止,共提名過3次大法官,倘若這次提名通過立法院審查,那將創下現任15位大法官皆是由同一名總統提名的先例,如此將違反任期交錯之憲政精神,甚至有行政干預司法之嫌。

    李俊俋委員指出,以提名大法官的條件來看,曾任法官15年以上者共有519人;曾任檢察官15年以上者共有205人;而擔任執行律師業務25五年以上更高達3768人,綜觀這次4位被提名人,雖然相關資歷完整,但過去並未有任何特別優異之表現,離司法院組織法規定的「聲譽卓著」明顯有一段差距。

    李俊俋最後指出,大法官必須對憲政認知具備高度專業素養,因此李俊俋委員提出兩岸人民關係的法源以及過去釋字的爭議,就教4位大法官被提名人,例如「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為「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此規範為一國兩區、兩岸一中,還是替兩岸人民關係尋找法源?但4位被提名人意見不一,且也未針對問題提出明確之回答,顯見這次大法官被提名人,在專業度及憲政認知上仍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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