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台大學術倫理委員會成員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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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台大學術倫理委員會成員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木容世家——李紹榕醫師,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引以為戒 我們的校務建言 我老公很努力用字盤寫的,我要幫忙用打字都拒絕。類似事件層出不窮,學校不能再敷衍了事: 近日媒體報導本校生化所教授郭明良及台大醫院副院長林明燦研究團隊發表於,於 2016 年 8 月在《自然–細胞生物學》(Nature Cell Biology)的研究論文被同儕審...

  • 台大學術倫理委員會成員 在 木容世家——李紹榕醫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6-11-12 09:4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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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以為戒

    我們的校務建言

    我老公很努力用字盤寫的,我要幫忙用打字都拒絕。類似事件層出不窮,學校不能再敷衍了事:

    近日媒體報導本校生化所教授郭明良及台大醫院副院長林明燦研究團隊發表於,於 2016 年 8 月在《自然–細胞生物學》(Nature Cell Biology)的研究論文被同儕審查網站 PubPeer發現論文圖像截圖重複、數據可能造假,並己去函Nature Cell Biology申請撤稿。本事件是繼應力所陳發林教授及其研究助理呂錫民先生因論文抄襲被撤稿10篇事件,不到一年又發生重大違反研究倫理及行為事件。而本事件的相關人員均是本校菁英中的菁英。郭明良教授為特聘教授又曾任生命科學院院長及國科會生物處處長,林明燦教授目前為台大醫院副院長。故本事件對本校學術及研究信譽與誠信造成重大及永久的傷害,我們十分痛心。希望校方慎重、公正、公開處理,並提出下列建議:

    (1)本事件應直接由校級的學術倫理委員會立刻進行調查,而不能由台大生化所的學術倫理委員會審理。而且生命科學院、醫學院與台大醫院均是被調查單位。因利益迴避(Conflict of Interest)是學術倫理的基石,所以校級學術倫理委員會的委員不能有生命科學院、醫學院與台大醫院的成員。
    (2)今日(11/11/2016)PubPeer又報導同一團隊2008年發表於The Journal of Biological Chemistry的論文中影像亦出現問題。此一論文的第一作者是林明燦副院長,通訊作者是郭明良教授。2008年JBC論文與2016NCB論文共同作者亦包括張正琪教授、朱家瑜醫生及林本仁醫生。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校級學術倫理委員會應主動檢視同一團隊發表的所有論文。
    (3)目前校方處理學術倫理事件的SOP為(a)先請年輕的研究人員負起責任並辭職。(b)所有相關人員均閉口。(c)希望時間一久大家忘記。這是消極逃避的作法。因此導致違反研究倫理及行為事件一再發生。而且此我們希望台大公開透明處理本事件,並將調查結果報告刊登於台大校訊並在校務及教務會議報告。
    (4)本校應成立常設性的校級學術倫理委員會,而不是每次事件發生後匆匆組成臨時學術倫理委員會敷衍了事。
    (5)教育是防範違反研究倫理及行為事件最根本的方法。建議在台大開放課程網開授研究倫理一系列的線上課程,並將本校所有違反研究倫理及行為事件列為個案,進行討論與檢視,供所有師生學習。但所有研究人員均須上網研督,並由校級學術倫理委員會認證後才能申請研究計畫及執行研究。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