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口頭報告範例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口頭報告範例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口頭報告範例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口頭報告範例產品中有10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3萬的網紅台灣民眾黨,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請問教育部長潘文忠的中文還好嗎?「應優先採用國產食材」跟「一律使用國產食材」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意義,潘部長不應混為一談!為了不讓小孩子吃到萊劑,潘部長應該拿出GUTS支持修法! 自從民進黨罔顧民意擅自放寬萊豬進口後,民眾黨便不遺餘力的在為下一代的健康把關,因此我們堅決要求將「學校衛生法」第23條的...

  • 口頭報告範例 在 台灣民眾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10-21 20:2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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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問教育部長潘文忠的中文還好嗎?「應優先採用國產食材」跟「一律使用國產食材」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意義,潘部長不應混為一談!為了不讓小孩子吃到萊劑,潘部長應該拿出GUTS支持修法!
     
    自從民進黨罔顧民意擅自放寬萊豬進口後,民眾黨便不遺餘力的在為下一代的健康把關,因此我們堅決要求將「學校衛生法」第23條的「應優先採用國產食材」改為「 #一律使用在地食材 」,以確保校園供餐不會使用外來食材,進而把關校園食安。
     
    在學校衛生法尚未修正完成的狀態下,潘文忠部長便在口頭答詢的報告上寫「現行法規與機制已完備,已確保校園供餐一律使用在地食材」,現行的法條都還沒修正叫做完備嗎?還是潘部長昧著良心睜眼說瞎話?
     
    民眾黨 高虹安 委員質問,現行法規有沒有罰則、跟廠商換約的規定?在法律規定明確禁止使用,像是基改食品 、初級加工品類的食品皆禁止,憑什麼乙型受體素這樣的禁藥不能在《學校衛生法》第23條裡明文規定立法,還是教育部公文出去,但修法沒有跟上?
     
    尚未修訂相關的基準和範例,就說體制已然完備,把「優先」當成「一律」,這就是民進黨的執政方式嗎?民眾黨絕不會讓民進黨擅專獨行而罔顧下一代的健康,我們將持續監督、把關!
     
    #民眾黨
    #台灣民眾黨
    #台灣民眾黨立院黨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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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口頭報告範例 在 高虹安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0-21 18: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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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上午審查「學校衛生法第23條修正案」,也就是虹安為防範萊劑進入校園,率先提出的「#學校膳食禁止使用含乙型受體素之各類肉品及其相關產製品」,以確保易感族群學生於校園的食品安全。還記得教育部在8月28日開放擴大萊豬美牛進口記者會後,旋即發出公文,要求各級學校採用國產豬、牛肉食材,對於這點虹安予以肯定,畢竟政府未提出學童這類易感族群長期使用含萊劑肉品的健康評估報告,因此無法完全排除學童食用含萊劑肉品之長期健康影響。但,只以一紙行政公文不夠,因此,包括民眾黨及朝野立委都提案修法。

    但今天上午在教育部長潘文忠的口頭及書面報告中,對此修法竟回應:「現行法規與機制已完備,已可確保校園供餐一律使用在地食材」,然而學校衛生法第23條明明寫著「應優先採用」,「#應優先採用」及「#一律使用」是一樣的字眼嗎?懂中文的人都知道不是同一件事,令虹安不禁現場搖頭,部長的中文理解有問題嗎?就是因為兩者不同,才有這麼多委員提出修法。

    此外,在同一法條中,也同時 #明令禁止基改食品,那為何乙型受體素,就無法入法明文禁止,只能維持「應優先採用國產食材」此類無罰則之文字?教育部光用一紙行政公文下去,有罰則嗎?有和廠商的換約的強制規定嗎?這麼多委員提案,其來有自,就是希望在法律條文明定!教育部不該只擬公文,卻不修法!

    潘部長於隨後的口頭報告中也強調,教育部除了8月發函要求外,一定會修訂學校採購契約參考範本,增加相關罰則,11月底前即可修訂完成並公布,讓學校在110年5月1日前無縫接軌換約。另外,也會修訂營養午餐食材基準、幼兒園食材基準和範例,並落實執行。

    虹安肯定教育部在配套措施上的規劃,但也依然呼籲教育部支持最根本的修法,從法案文字中,明令學校膳食禁止使用乙型受體素之各類肉品及其相關產製品,才最能完善保障校園學童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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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TToday] 為了擋瘦肉精進校園 高虹安罕見爆氣轟潘文忠!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1021/1836186.htm

    [立法院演哪齣 YT頻道] 提案說明發言片段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cs8hrfc-uc&t=10s

  • 口頭報告範例 在 林佳新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0-06 05:4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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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些法案的通過與反對可能一般人看不懂,佳新就稍微解說一下

    差別就是「要打嘴炮控管食安」或者「有法可依編制人員與編列預算稽查」

    在一個月前我就說過「無法可管」這四個字,在契約規範與法規中我到現在都找不到任何法條能約束加工肉品進入校園與國軍,所以提出了「被餵食」的風險,所以我說部長們都在「打嘴炮」的顧孩子與軍人看樣子是事實吧?

    而現在民進黨立委諸公們還是只願意同意「口頭約束,道德勸說」不願意從源頭控管,那怎麼施行落實朔源的機制?這讓我很驚訝,這種朔源機制擺明就是「憑業者良心朔源」,要讓國人心安不正是要以「產地朔源」進而提高「稽查量能」做起?既然不肯從產地朔源,源頭控管那怎麼落實確定未來肉品的走向?
    這真是荒天下之大謬,這就是我們的履歷制度嗎?如此走向豈不是打國內農民巴掌給外國人看的標準範例,以此為例以後還遑論什麼「保障國內業者與國人食安」,賴清德副總統你的台南芒果外銷經驗,難道還不懂日本人是如何來台全程監控與要求我們檢疫的嗎?

    現在時代變遷讓國人與幼童在學午餐都一樣,走向以加工品為主的市場需求導向,所以生鮮肉品反而不是市場主流需求,反而是這些加工食品,如果我們對加工品的控管如此寬鬆,是不是間接就是在戕害本土產業的發展空間,進而導致控管食用安全第一線人員的無力感

    醒醒吧,立委諸公們,時間有限這樣倉促的狀況下你們是無法做好配套的,懇請你們延後進口時程吧,如此的冒然開放已經超出你們補漏洞的能力,更何況是手無寸鐵沒有加強編制控管的第一線檢疫人員。

    醒醒吧,立委諸公們,這不只是「窮人被餵食」,已經必然發生「全國基層被餵食」的窘境了,你們不清醒我們何去何從?

    如果連小小編制人員進行產地朔源管理都無法落實,那遑論什麼落實國內肉品標示,只不過是淪為一場「嘴炮」

    國民黨也專業點,只有「不得檢出」產生報告的「未檢出」沒有什麼叫「零檢出」

    當「愛台灣」淪為嘴炮,叫這些被動接受「餵養者」情何以堪

    以後文末也是儘量要喊一下口號,以防被要求放棄台灣國籍,避免被誤會是叛逆,只是口號從戒嚴時代的「保密防諜」「中華民國萬歲」之類的改成

    #抗中保台
    #捍衛台灣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