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勞基法定期契約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勞基法定期契約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勞基法定期契約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勞基法定期契約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419的網紅Workforce勞動力量,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65歲以上就職者「可以簽訂定期契約」,是代表不再審認高齡工作者的工作是否屬於「繼續性工作」,而皆可以此契約簽訂嗎?那期間又該有多久才算合理?一個月一簽也行嗎?提升雇主聘僱高齡者的意願是好事,但如果要從立法層面著手,一定要再考量更多可能會面臨的問題才是。 #Workforce #勞動力量 #中高齡 ...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66的網紅陳麗娜,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陳麗娜要求勞工局正視中高齡就業的修法問題,以保障他們的就業權益;外送員被勞動部定義為雇傭後,勞工局應依法進行勞檢;臨海工業區老化,工安勞檢要檢到位,才能讓附近居民安心。最後陳麗娜要求環保局貫澈外縣市「底渣不運回、垃圾不代燒」的原則,讓高雄垃圾真正減量。 勞工局長王秋冬答詢表示,中高齡恐怕是未來就業...

勞基法定期契約 在 Workforce 勞動力量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8-02 18:58:49

#Workforce勞動力量特別企劃 嗨嗨大家,今天的貼文是與 @legispedia_tw 法律百科合作的最後一篇貼文了,嗚嗚嗚時間過得好快,不曉得先前的合作貼文有無帶給大家一些幫助呢?最後一篇貼文,想要來分享有關於勞動檢查的議題,對於許多雇主而言,維持公司營運與人事管理需要耗費相當心力,若此時又...

勞基法定期契約 在 Workforce 勞動力量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7-11 08:50:48

#小螺絲大哉問 嗨嗨大家,在工作中若有遇到雇主積欠薪資、勞退未提繳或未給資遣費的問題,許多人第一時間都會選擇隱忍,等到離職時才一併向雇主追討少拿的各項法定權益,但如果沒有注意到「請求權時效」的規定,很有可能結果會與預期有落差,甚至是白忙一場,今天便想跟大家分享請求權的時效問題。如果有興趣的讀者,就一...

勞基法定期契約 在 陳惠敏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6-18 08:12:35

今(6/13)天和團體好朋友們一起到屏東參加聲援屏基工會理事長詹智鈞醫師捍衛工作權的遊行。見到好久不見的AETU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好多老戰友們,還有很常見到的高雄同志大遊行的夥伴們,以及來自全國各地好幾十個工會夥伴,還有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的徐永明主席、立法委員 陳椒華、林于凱 ...

  • 勞基法定期契約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3-14 12: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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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歲以上就職者「可以簽訂定期契約」,是代表不再審認高齡工作者的工作是否屬於「繼續性工作」,而皆可以此契約簽訂嗎?那期間又該有多久才算合理?一個月一簽也行嗎?提升雇主聘僱高齡者的意願是好事,但如果要從立法層面著手,一定要再考量更多可能會面臨的問題才是。

    #Workforce #勞動力量 #中高齡 #勞基法 #定期契約 #繼續性工作

  • 勞基法定期契約 在 陳麗娜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9-10-21 18:37:15

    陳麗娜要求勞工局正視中高齡就業的修法問題,以保障他們的就業權益;外送員被勞動部定義為雇傭後,勞工局應依法進行勞檢;臨海工業區老化,工安勞檢要檢到位,才能讓附近居民安心。最後陳麗娜要求環保局貫澈外縣市「底渣不運回、垃圾不代燒」的原則,讓高雄垃圾真正減量。

    勞工局長王秋冬答詢表示,中高齡恐怕是未來就業主力,高雄今年有9千多位中高齡求職,勞工局協助5千多位就業。中央也正在修法,他會把和企業、中高齡座談意見給中央,希望能符合中高齡需求的法。在外送員方面,中央勞動部已確認是雇傭關係,屬雇傭就適用勞基法,勞工局會要求業者出具勞動契約、出勤紀錄。高雄也有人籌立職業工會,但雇傭關係的勞健保投保單位應在公司,承攬關係才是在工會加保,這部分有矛盾。

    陳麗娜質詢指出,我國出生人口總數19萬3,844人,創近7年來最低紀錄。65歲以上老年人口達14.05%,每7個人中就有1個是老人,臺灣已正式邁入「高齡社會」。也因此,近年政府開始針對中高齡與高齡就業如何促進勞動參與與保障就業權益部分展開立法。中高齡勞工體力衰退,可能無法適應正常勞基法工時、加班、放假。因此法案具體規範是「一彈、一禁、三補助」,用定期契約僱用增加雙方彈性、禁止對高齡者差別對待、並提出三種補貼獎助辦法。她希望勞工局隨時掌握修法進度。

    陳麗娜長期關心焚化爐廢棄物與底渣問題,她發現四座焚化爐總進場量仍然呈現上升,從123.4萬公噸增加到133.8萬公噸。垃圾為何越來越多?雖然其中一般廢棄物從86.1萬公噸減少到77.3萬公噸,但原因恐怕不是環保局廢棄物減量或者是資源回收推動有成,而只是前一年中央改變部分廢棄物認定標準,讓這些垃圾從一般廢棄物變成事業廢棄物而已。

    此外,去年增加了11.2萬公噸事業廢棄物,但外縣市底渣一直沒依承諾運回去。高市每年產生底渣居國內之冠,去年環保局全國首創焚化再生粒料供料制度,說要強制公共工程使用一定比例再生粒料,也認證五家合格預拌混凝土廠供料,並且提到明年推動自設底渣處理廠,全面自辦自產自銷,達到底渣粒料去化一條龍作業。但外縣市運回底渣的工作不能停止,否則底渣去化率依然無法提高。

  • 勞基法定期契約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2-05-16 11:54:58

    今(16)日上午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議上,林佳龍委員首先質詢教育部長蔣偉寧關於高級中等學校建校合作及建校生權益保障等相關問題,並提醒蔣育部的主政目標應是讓教育資源成為國民的機會,拉近階級之間差距,而非是負擔,甚至造成階級偏差等反重分配的現象。

    林佳龍委員詢問蔣部長是否知道《職業學校法》,蔣部長表示知道該法,卻不知其制定時間。林佳龍委員指出該法早已於民國65年立法,其中第8條規定「職業學校的課程標準、設備標準及實習辦法,由教育部定之」,林佳龍質問蔣部長,教育部是否已訂出實習辦法?蔣部長答覆辦法尚未出爐,林佳龍委員認為該法自民國65年立法迄今卻未據以訂定辦法,這是行政怠惰及嚴重失職,今日議程所討論建校合作的保障法,其關鍵的部分本該列於職業學校法中依法行政,然該辦法至今卻付之闕如。林佳龍要求教育部必須於今年內訂定相關辦法,蔣部長連忙表示會積極改善,並承諾會盡力達成。

    林佳龍委員表示目前大專院校學生被當作廉價勞工的情形非常普遍,教育部應一併研擬《大專校院實習實施及實習生權益保障法》。林佳龍曾接獲學生陳情,台北大學運動休閒管理系規定學生畢業前須至少專業實習500小時,98學年度後的入學生在實習過程不得支領薪資,但酌予補助津貼,如保險、交通、製裝、誤餐費,金額經呈報及導師同意後才可支領,若違反此規定之實習,該時數不予採記。

    不僅如此,校方所安排的實習機構有部分竟是品質不佳的飯店、休閒農場或旅行社,學生前500小時屬於義務勞動,之後的300小時僅獲取廉價補貼,實習生的工作內容比照一般職員,必須洗床單,也沒有專業技能訓練,更無法累積經驗,與其所學根本無關;許多家境辛苦的學生必須靠打工維持生計,還被剝削勞動500小時,這種假實習之名,行剝削學生勞力之實,形同變相規避勞基法相關規定的情形非常嚴重,林佳龍詢問蔣部長是否聽聞上述狀況,蔣部長表示曾聽過其他的案例,將根據林委員提供資訊進一步去了解情況。蔣部長則回應在《大專院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第6條規定,學校要成立校級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負責實習機構的選定等相關規劃,若有不足之處會加強規範。林佳龍強調因普設大學,目前大學已有高中職化的傾向,大學生實習的情形愈見普遍,教育部仍應著手研擬大專院校實習生的權益保障法等法源基礎,才能確實保護學生的權利。

    林佳龍委員指出院版草案中第11條規定,在學生進入建校合作機構接受職業技能訓練前,學校須舉辦說明會向建校生及其家長說明受訓之內容及權利義務。而學校往往將說明會安排在九月開學前的暑假進行,一位剛滿15歲、剛由國中升高中的學生,一來他可能得靠打工負擔學費,二來也不夠成熟足以了解自己的權利義務,說明會辦理的時間和流程太過匆促,致職前訓練的效果不彰。林佳龍委員認為應於開學後再辦理說明會,避免學生還未正式入學便被當作廉價勞工,違背建校合作的精神,蔣部長對於林委員的提議表達認同,建校合作是學習的一環和歷程,也需具有學習的效果,並承諾會納入檢討說明會。

    另草案中第22條提到「建校合作機構應依建校生訓練契約,給付建校生生活津貼,並提供其生活津貼明細表」,林佳龍建議教育部應訂定生活津貼給付基準,要求合作機構給付不得低於此一基準,並定期檢討給付基準,保留其彈性調整空間,以保障學生權益。蔣部長表示生活津貼可因地域和產業的差異訂出給付標準,在今日逐條討論時會將委員的意見納入考量。

  • 勞基法定期契約 在 鄭麗君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2-05-02 14:32:51

    大學教師月薪18K 鄭麗君:教育部麻木不仁 應限期終結高教血汗工廠


    立法委員鄭麗君今(2)日就高教現場非典化勞動現況質詢教育部長蔣偉寧,鄭麗君表示在勞動意識高漲的台灣社會,大專院校教師的勞動權益卻長期被忽視,教職員就像背負著沉重的十字架,在血汗工廠日復一日工作著,對教育品質無疑是一種惡行循環。鄭麗君認為高教勞動條件惡劣除了侵害教職員權益之外,也直接影響學生的受教品質與權益,教育部對於教師勞動權益已經到了麻木不仁的地步。要求蔣偉寧剋期完成高教現場非典化勞動現況調查報告,並依法保障高教教職員勞動權益,終結高等教育的血汗工廠。

    鄭麗君表示根據教育部統計,2001年各大學專任教師有41,822人,兼任教師僅有27,111人,到了去年,專任教師有49,929人,十年來僅微幅成長,但兼任教師卻大增至44,215人,增加63%。在快速增多的兼任教師中,出現了所謂「專職兼任教師」的荒謬現象。這種專門在好幾個學校逐鐘點而居的游牧教師,儘管和專任教師同樣上滿每週10學分,1週上課10小時,備課加改考卷、作業30小時,以及4小時討論,加起來一周工作44小時,平均月薪卻大約僅有基本工資的水準,若以每小時630元10學分來算,月薪僅1萬8900元,加上寒暑假不上課就沒薪水的情況,真正是隱藏在學術神聖帷幕背後的血汗工廠。不止於此,這些兼任教師擔負繁重的教學工作還不能獨立申請研究案,根本無從增進學術能力以及教學品質,直接影響學生的受教品質與權益保障。

    鄭麗君更接獲勞團申訴,表示有高教職員,被學校以新年度經費不足,要求減薪否則不續聘。然而,行政職員工作大多是勞基法所謂的繼續性工作,依據勞基法第9條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學校採一年一聘逐年檢討締約條件的作法顯然是違法的行為。鄭麗君要求蔣偉寧必須調查這個違法的現象。

    鄭麗君譴責教育部行政怠惰,以學術自主為藉口,對於高教現場這些侵害教職員勞動權益的現象視而不見,毫無作為。實則教育部並不是沒有政策工具可以使用,大學法第5條以及私校法第55條都賦予教育部透過獎補助款及招生名額的控制,來監督大專院校。鄭麗君要求蔣偉寧拿出魄力,限期完成高教現場非典化勞動現況調查報告以掌握實際情形,並據以確實解決高教教職員勞動權益所受的侵害,終結高等教育的血汗工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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