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利害關係人分類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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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利害關係人分類產品中有1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161的網紅葉大華,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我國私立兒少安置機構與國家依法委託安置18歲以下兒少的契約關係,長期以來有權責不相符、公私立委外安置服務既不同工也不同酬、少年跨縣市安置人球等剪不斷理還亂的問題,此點我在民間時即透過研究案、修法、社福績效考核等方式持續關注,無奈在國家政策投資不足且缺乏願景的狀況下,進展仍十分有限。 而隨著近幾年勞...

  • 利害關係人分類 在 葉大華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1-12 11: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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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私立兒少安置機構與國家依法委託安置18歲以下兒少的契約關係,長期以來有權責不相符、公私立委外安置服務既不同工也不同酬、少年跨縣市安置人球等剪不斷理還亂的問題,此點我在民間時即透過研究案、修法、社福績效考核等方式持續關注,無奈在國家政策投資不足且缺乏願景的狀況下,進展仍十分有限。

    而隨著近幾年勞基法二修,實質保障社工等基層人力的勞動權益後,受到最直接衝擊的便是民間安置單位的行政經營成本增加,在國家對於民間兒少安置機構長期低估合理安置服務成本下,國家非但沒有扛起應有之責任,反而長年坐視各級政府內部成本外部化,無視於機構安置對象已經十分複雜,亟需專業人力及團隊進場方能保障安置兒少權益,其增生之經營成本對於原本募款能力不佳的中小型機構更是雪上加霜,大機構也被高度檢視過去自給自足背後是否實質保障助人專業者勞動權益,導致衍生出近幾年機構回捐或任意資遣或拒收個案或挑個案等爭議問題。

    在這場參與質問的會議中,我就過去在民間參與視角,提出報導中有關於針對兒少安置機構進行分級分類之建議,並要求衛福部應有機制與民間團體進行實質精算需委託安置之兒童少年,其基本生活需求及其他生涯轉銜必要之社會支持成本,而不是現行只有納入基本生活費用、學費及醫療費用即認為合理,甚至目前為止司法少年之醫療成本也未被納入,皆由機構自行吸收。我必須說現行私立機構安置成本從未被合理檢視與檢討評估是問題根源之一。

    有鑑於目前最大爭議點在於各級政府現行委託經費並未承擔機構的行政成本,導致機構必須運用各種手段透過募款來支應相關支出。如要解決相關爭議,勢必要面對未來的兒少替代性照顧政策,應將安置個案對象分類、機構進行分級,重新釐清如何制定出符合CRC標準及專業分工的委託安置費用,不能再無視於現行各機構混合收容安置對象造成同工不同酬的困境,更重要的是應重新確認哪些法定服務委託項目是國家要尋求公私協力,哪些應該要由國家扛起責任公辦公營,勿再和稀泥。另外公私協力部分,我也建議應參照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25條,設計相關審議與輔導管理機制 ,讓民間團體、服務使用者等利害關係人有公開透明參與契約訂定之機會!!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0日電)監察院今天說,曾就兒少安置業務糾正衛福部,但並未根本解決,衛福部長陳時中為此5日到監察院接受質問。陳時中說,會與地方合作,重新檢視安置的成本,並建立分級分類制度。

    監察院透過新聞稿指出,監察委員王幼玲及田秋堇調查並糾正衛福部「法定服務如保護性業務,特別是兒少安置,是多重需求司法、社福兒少最後的處遇場所,需要高度人力投入。目前『兒少安置業務』以服務個案數計算委託經費,卻不符成本;補助部分人事經費杯水車薪,工作人員招募困難,安置機構無以為繼。國家應承擔照顧弱勢兒少的工作,卻因為要節省成本,轉嫁責任給委外補助團體」等案。

    多位監委請衛福部重新計算安置的合理成本、依照安置兒少不同的照顧需要,建立分級分類制度,確立機構的照顧能量,建立應有的照顧標準,不因所處縣市財政寬裕與否,而遭到差別待遇。

  • 利害關係人分類 在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8-20 17: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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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陽能國家隊?」系列報導二之2:土地絕對夠,「社會共識」才是大問題! 業界:是否放在對的地方?會不會破壞生態?(這08/19/2020 Fount Media 放言)

    「地景、地貌是共有的回憶」,也是四季更迭的資產,社區意識是不能剝奪的權益,都是必須被聽到的聲音。

    文 / 放言編輯部 資深編輯 陳依旻

    「面積絕對不是要擔心的問題!」天泰能源董事長陳坤宏接受《放言》專訪時,開門見山的說,土地絕對夠,但是不是放在對的地方,社會有沒有「集體共識」支持你蓋太陽光電才是問題所在。

    能源轉型若在「社會工程期」沒走好恐窒礙難行

    早在2012年,陳坤宏就「超前佈署」,在雞舍屋頂種綠電,種出全台前三大太陽能廠,做過地面型、屋頂型,對於太陽能發電,可說熟悉不過,有8成開發業務都在屋頂型光電的他,向本刊分享,屋頂型比較不像地面型,有繁雜的整合性問題,「因為房屋所有權只有1個人,只要說服當事人就可以,縱使相對簡單,但缺點是面積小。」

    若經濟規模要和台電在台南將軍及七股區鹽灘地一帶,建置的「全國最大」太陽能光電廠相比,此光電廠占地 214 公頃,相當於 300 座足球場,「小屋頂得要做10萬個才能比。」

    談到地面型光電的整合性問題,他說,土地絕對夠,社會共識才是關鍵,「能源轉型如果沒走好,會遇到很大的挫敗。」

    陳坤宏先將再生能源分成兩個時期,第一,是主要集中在2000年到2010年「看得見」的技術工程期;第二,從2010年到2020年「看不到」的金融財務工程期;到了2020年以後,兩者還是會繼續往前走,但他認為,需要導入第三個「社會工程期」,就是跟社會大眾好好溝通,這最難,也最重要,就像近期頻傳的太陽能爭議與農、生態環境搶地,如果業者沒有好好跟社會大眾溝通,開發地段會不會因為太陽能有良好的發展,能源轉型恐在這環節窒礙難行。

    地景與地貌是「共有的回憶資產」

    「跟妳說個小故事!」陳坤宏喜歡將人生各個階段分類成不同的小故事,做為議題探討的開場白,他分享自己之所以會在七股頂山里社區合作屋頂型光電,原因是有位在成功大學做水地工程的王老師,發現太陽能光電動不動就在七股魚塭設置,且一口氣就蓋超過100公頃,「雖然魚塭還沒蓋,但已經有很多老師開始擔心,如果蓋了,衝擊會更大。」因為魚塭牽涉到的利害關係人有地主、養殖戶、在地生態工程師,後續影響比外界想像中還要來的多。

    第一,每年冬天,大約9月到隔年4月是候鳥過境的期間,七股是養殖漁業重地,是過境鳥、冬候鳥最佳的休憩、食物來源地,對成大老師、一般非政府(NGO)團體來說,會擔心如果魚塭過度開發,會影響鳥類來台棲息的意願;第二,當地長期從事養殖漁業,在漁民跟地主已有屬於自己的社群為前提之下,要思考會不會因為業者的介入,讓漁民面臨沒有地可以養,如果少了穩定經濟來源,會造成更多社會問題,總之,「太陽能進駐,業者需要花時間把干擾降至最小範圍。」

    訪談一個小時的過程中,陳坤宏時不時會分享沉浸在有機農業的快樂,他說「莫忘初心」是從事再生能源的態度,因為「太陽光電很消耗地利、土地面積!」對在地居民而言,「地景、地貌是共有的回憶」,也是四季更迭的資產,社區意識是不能剝奪的權益,都是必須被聽到的聲音,如果太陽能土地形開發,沒有經過社會共識,「會被討厭!」

    (照片來源:記者陳依旻攝影、陳坤宏臉書)

    完整圖文內容請見:
    https://www.fountmedia.io/article/70706

  • 利害關係人分類 在 資誠(PwC Taiwan)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6-18 17: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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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步驟實現數據治理 打造成功的智慧城市

    🌃 根據研調,智慧城市市場潛力自2018年至2025年,每年估計成長16%~23%,2025年市場價值甚至將超過2.5兆美元。近年臺灣許多縣市也積極推動智慧城市相關措施。

    💡 資誠數位產業負責人劉鏡清指出,今年5G建置將加快智慧城市的推行, 但想打造成功的智慧城市,需仰賴良好的數據治理及管理。這涉及的利害關係人廣泛,也成為推動智慧城市的挑戰,如何在各方利益找出平衡點,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 數據治理七步驟:✅ 資料分類 ✅ 取得授權同意 ✅ 資料收集與處理(如數據加密、分析、清洗等) ✅ 匿名化 ✅ 儲存 ✅ 存取管理 ✅ 貨幣化 👉閱讀全文https://pwc.to/3dfCY1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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