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刑法315-1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刑法315-1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刑法315-1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dannypooh (阿肆)看板Examination標題[請益] 刑法315-1與通保法29條...



想請問各位前輩
有沒有可能發生一種情形
就是行為人該當刑法315條之1第2款
無故以錄音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

但是符合通保法第29條第3款
因為是通話的一方且非出於不法目的
導致不罰的情況

通保法第29條第3款算是刑法阻卻違法事由嗎

請問這兩個條文要如何一起適用
還是說假設符合通保法第29條第3款情形
就一定不會該當刑法315條之1第2款
因為不符合“無故”這個要件嗎?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G981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118.2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609317866.A.1A2.html
CKYww: 卡個 我想順便問無故是構成要件還是違法性階層的問題 12/30 19:05
dannypooh: 無故是構成要件呀~~ 12/30 19:06
wuplusred: 無故是在違法性階層檢驗,若有正當理由即可阻卻違法 12/30 22:14
jdtrue: 104台上1210,不過"無故"未必等同於"出於不法目的" 01/04 09:28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