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滋滋……滋….)
#小衛星編報報 #登陸天王星行前通知
#周邊商品 17:00 開賣 現場只收現金,開賣品項有
- 時間的衣帽T
- 深深的帆布袋
- 天王星人徽章(2款)
- 給天王星海報」
- 《給天王星》平裝版專輯 .
#整隊時間 17:30
▶︎ 天母體育館正門外
#躺著自轉S區、 ...
(…滋滋……滋….)
#小衛星編報報 #登陸天王星行前通知
#周邊商品 17:00 開賣 現場只收現金,開賣品項有
- 時間的衣帽T
- 深深的帆布袋
- 天王星人徽章(2款)
- 給天王星海報」
- 《給天王星》平裝版專輯 .
#整隊時間 17:30
▶︎ 天母體育館正門外
#躺著自轉S區、 #漫遊公轉T區
1. 一人一票,依序號排隊進場。
2. 請儘可能提早抵達表演會場,抵達時的如果您的入場序號已進場(即過號),請遵循現場工作人員指示稍待進場,恕無法立即進場,謝謝。
3. 若有不連號序號的朋友需要一同入場,請一同排在序號數字較後(大)的位置,恕無法讓序號較後(大)的朋友往前與序號較前(小)的朋友一同排隊。
4. 各序號僅提供入場順序,非固定位置。 .
#入場時間 18:00
整隊完也是18:00入場唷! .
#演出時間 19:30 .
#其他疑難雜症
遺失票券者,請盡早進線02-8772-6205或EMAIL至[email protected]至 iNDIEVOX票務申告,遺失票券者需在演出日 16:30 前,持警局報案單、購票證明與身份證明文件前往場館 iNDIEVOX票務櫃臺簽立切結書,待開演後清查該座位無人進場,可讓申報遺失票券的消費者入場觀賞,但倘若持票人出現,應以持票人優先,遺失票券的觀眾需另行購票入場(剩餘票券,依現場實際狀況為準),否則將觸及刑法第339條的詐欺不正取財之公訴罪。若雙方僵持不下,將會請出場外報警處理。 .
週六天氣預報....降雨機率..50%....溫度18-23度....大家準備好票..和期待的心......給天王星見... #鄭宜農 #給天王星 #DearUranus
(…滋滋……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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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宜農 【給天王星 Dear Uranus演唱會】 #SoldOut
演出日期:2019年12月21日 (六) PM:7:30
演出地點:台北天母體育館 (台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01號)
售票單位:iNDIEVOX
票價:NT$2500 / 2200 / 2000 / 1600
售票網址:https://filmto.cc/0c8c11
主辦單位:火氣音樂
協辦單位:相知音樂 .
鄭宜農 《給天王星 Dear Uranus》
2019.12.06正式發行 .
數位聆聽
▶︎ https://lnk.to/DearUranus
線上購買
▶︎ 火氣商鋪:https://reurl.cc/8lOZOy
▶︎ 博客來:https://reurl.cc/8lOZVR
▶︎ 玫瑰大眾:http://bit.ly/2QJFZzT
▶︎ 佳佳唱片:https://reurl.cc/9zQY9V
▶︎ 5大唱片:https://reurl.cc/vn8jbN
▶︎ 誠品網路書店:https://reurl.cc/D18QQd
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 在 讀享周易刑事法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刑法司律一試考題分析:EP10
#讀享周易刑事法
【102律師一試第22題】
甲偽造私文書後,復進而自為行使,依實務見解,應如何論罪?
(A)僅論以偽造私文書罪
(B)僅論以行使偽造私文書罪
(C)同時成立偽造私文書罪與行使偽造私文書罪,一行為觸犯數罪名,從一重處斷
(D)同時成立偽造私文書罪與行使偽造私文書罪,數罪併罰
【101律師一試第29題】
甲持偽造之借據請求乙給付借款,乙誤信該借據為真而交付金錢20萬元,試問:依實務見解甲之行為應如何論罪?
(A)成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與詐欺取財罪之法條競合
(B)成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與詐欺取財罪之想像競合
(C)僅成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詐欺取財屬不罰後行為
(D)僅成立詐欺取財罪,行使偽造私文書屬不罰前行為
【101律師一試第10題】
甲招集每會1萬元之互助會,尚有A、B、C 3人為活會,甲因急需現款週轉,未經會員A之同意而在標單上寫標息3千元並簽A之姓名,參與投標而稱A得標,隨後即向A以外所有會員收取會款花用。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應成立偽造私文書罪與詐欺罪,數罪併罰
(B)甲應成立偽造私文書罪與背信罪,依想像競合論罪
(C)甲應成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與詐欺罪,依想像競合論罪
(D)甲應成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與背信罪,依想像競合論罪
【100司法官一試第20題】
甲為互助會會首,盜取會員A之印章蓋用於標單上偽造標單,並行使得標,詐取會款。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盜取乙之印章持以蓋用,只成立盜用印章罪,不再論以盜用印文罪
(B)甲之盜用印章印文為偽造私文書之部分行為,不另成罪
(C)甲偽造私文書而後行使,偽造之低度行為應為行使之高度行為所吸收,應依行使論
(D)甲觸犯行使偽造私文書及詐欺取財二罪,犯意不同,行為各別,應併合處罰
【103司律一試第65題(複選)】
甲為A保管空白支票簿,為給付貨款給乙,盜刻A之印章,冒開一張支票支付。乙收到支票後,隨即出貨給甲。乙提示支票未獲付款。根據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應論以刑法第201條第1項之偽造有價證券罪
(B)甲應論以刑法第201條第2項之行使偽造有價證券罪
(C)甲應論以刑法第201條第2項之交付偽造有價證券罪
(D)甲應論以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
(E)甲盜刻印章乃偽造有價證券罪之階段行為,不另論罪
【108司律一試第21題】
甲因事急需現金,乃將業務上所收受由客戶A交付用以支付貨款的支票,持以向乙貼現,甲因擔心A債信不足,乙可能不願接受票貼,乃在該支票背面偽簽另一上市公司經理人B之簽名,再持以向乙貼現。依據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之行為應構成偽造有價證券罪以及行使偽造有價證券罪,偽造吸收行使行為,僅論以偽造有價證券罪
(B)甲之行為應構成偽造私文書罪與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行使吸收偽造行為,僅論以行使偽造私文書罪
(C)甲之行為應構成偽造署押罪與行使偽造署押罪,行使吸收偽造行為,僅論以行使偽造署押罪
(D)甲之行為應構成偽造署押罪、業務登載不實罪與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行使吸收前階段之兩罪,僅論以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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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律師一試第22題答案】(B)
【101律師一試第29題答案】(B)
【101律師一試第10題答案】(C)
【100司法官一試第20題答案】(D)
【103司律一試第65題(複選)答案】(A)、(E)
【108司律一試第21題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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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分析】
偽造相關犯罪的競合關係,司律一試真的頗愛考!!
但萬變不離其宗,考來考去,重點總是那幾個~~來看一下吧:
👉🏻重點1:先弄清楚不同罪章的競合關係,不能弄反!!
偽造文書印文罪章:行使(刑216)吸收偽造、變造(刑210~215)
偽造有價證券罪章:偽造、變造(刑201 I)吸收行使(刑201 II)
👉🏻重點2:上述行使之罪與詐欺罪的競合也很常考,要搞清楚~~
偽造文書印文罪章:如果題目沒有特別表示,行使(刑216)與詐欺(刑339)通常是以一行為犯之,應論以想像競合犯
偽造有價證券罪章:實務認為,由於行使(刑201 II)本含有詐欺性質,詐欺(刑339)會被競合掉(實務會說不另論罪)
👉🏻重點3:無論是偽造何者,中間經歷的「階段行為」,最後都會被競合掉(實務會說不另論罪)
辨明以上重點,這類型考題應該就沒問題了!
【相關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69年度台上字第696號刑事判決
上訴人盜取陳某之印章交與不知情之李某,蓋用於當收據用之「工資發放明細表」領款人陳某之蓋章欄內,足以生損害於陳某,應成立偽造私文書之間接正犯。上訴人進而憑該「工資發放明細表」之蓋章,以代收據,使李某發放陳某之工資,即已達於行使該文書之階段。其 #偽造行為應為行使之高度行為所吸收。其 #盜用印章,#係偽造私文書之部分行為,#不另論罪。#行使偽造私文書之目的,#在於詐領工資,#另成立詐欺罪,兩罪有方法結果之牽連關係,#應從一重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斷(編按:依現行刑法係論想像競合犯)。
最高法院31年度上字第88號刑事判決
#偽造有價證券而復持以行使,#其行使行為吸收於偽造行為之中,#祇應論以偽造罪,且有價證券內所蓋之印文,為構成證券之一部,所刻之印章,為偽造之階段行為,均應包括於偽造罪之內。
最高法院31年度上字第409號刑事判決
本票可以流通市面,為有價證券,#偽造是項證券而行使之,#本含有詐欺性質,#其詐欺行為不應另行論罪。
最高法院31年度上字第1918號刑事判決
#行使偽造有價證券以詐取財物,其取得財物行為,原已包含於該行使偽券行為之內,#並不另成詐欺罪名,殊無適用刑法第五十五條之餘地。
Ps1. 此系列預計會出到EP15,同學們可以期待一下XD
Ps2. 接下來會停更約一週,要來趕稿子(周易的刑法爭點總匯)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