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公辦都更實施辦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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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辦都更實施辦法 在 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3-03 11: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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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市府:公辦都更實施辦法配合中央修法🏠🏠

    #台北市 於2016年率全國之先訂定「#台北市公辦都市更新實施辦法」,企圖引導更新地區之開發以公共利益及居住安全為優先,並採公開透明估價模式由市政府積極推動公辦都市更新,藉此找回民眾對都更的信賴感,另透過技術諮詢、行政指導等方式協助民辦都更突破整合瓶頸與加速行政效能。

    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

  • 公辦都更實施辦法 在 林欽榮Charles Lin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7-03-22 18: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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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召開公私協力改革都更效能 對策研商會議(一) 公私協力開創更新體制新契機】

    今(22)日下午主持由市府主辦【公私協力改革都更效能 對策研商會議(一)】,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吳寶田理事長、台北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陳春銅理事長、台北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郭國任理事長、臺北市建築師公會黃秀莊理事長、中華民國都市計畫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蘇許輝理事長、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朱玉峯主任委員、財團法人台灣法學基金會謝哲勝董事長及各公會代表,與市府都市發展局林洲民局長、財政局游適銘副局長、地政局潘玉女副局長、建管處陳煌城處長、更新處方定安處長、都市計畫委員會劉秀玲執行秘書共同出席。

    臺北市於2012年發生士林文林苑都更爭議事件后,導致整個都市更新業務推動停擺。鑒此,市府於2016年宣示為「公辦都更元年」,展現市府推動公辦都更積極作為;另於當年3月31日頒布「臺北市公辦都更實施辦法」,據此辦法強化政府職能執行代拆,包括信義區永春都更案、內湖區合家歡都更案及士林區鳳凰華廈等3代拆案。

    2017年高舉「公私協力˙改革都更效能」,在此歷程中,市府於今(2017)年1月12日召開【都市更新論壇:公私協力-突破現況困境、開創都更新出路】,與各界取得共識,並於會中代表市府提出都市更新7+1改革要項,其中7個改革要項為行政組織改革;1則為期待社會各界促成都市更新法律扶助機制之建立。

    會中市府與各公會代表針對30項全方位、全流程都市更新改革行動方案逐項討論,並取得具體共識,進而提出15項立及改革之行動方案,包括有「都市更新計畫的確立,公劃更新地區之檢討」、「都市更新審議效能提升」、「權變估價合理化及透明化」、「提供都更中繼住宅輪替安置」、「強化政府職能執行代拆」、「政府給予金融及專業協助」、「都更財稅改革與鼓勵投資」等。

    後續市府將每季定期召開跨局處會議,逐步檢討行動方案並研擬完善對策;此外,市府也主動與各公會介接聯繫,並擴大參與對話平臺,討論都更改革建議。近期將彙整改革都更效能具體成果,提交至4月7日舉辦之「居住正義論壇III-公私協力˙改革都更效能」,由柯市長宣布,並全面展開各項都市更新改革作業。

    誠摯感謝今日與會各工會代表之支持及形成多項具體共識。都市更新勢在必行,它沒有捷徑,改革都更刻不容緩,臺北市願任都更改革的領頭羊,將持續滾動進行都市更新改革作業,我相信這將對整個臺灣,尤其是臺北,將是重啟都市更新新體制的嶄新時刻。

  • 公辦都更實施辦法 在 林欽榮Charles Lin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6-11-11 12: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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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府提出海砂屋善後之法規整併暨更新重建方針 明年將成立專業輔導團加速更新重建】

    今(11)日主持由市府都發局、建管處及更新處召開【臺北市列管海砂屋法令整併暨更新重建新方針記者會】,都發局林洲民局長、更新處方定安處長、建管處張明森主秘及法務局許淑惠科長共同出席,向市民朋友宣布市府日前已完成海砂屋相關法令整併與精簡,以及市府列管海砂屋的善後處理新方針,尤其自明(2017)年起成立「專業輔導團」,輔導社區加速整合住戶意願,促使「須拆除重建」的海砂屋能早日更新重建。

    市政府為處理海砂屋問題,雖訂有「臺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自治條例」(原為民國86年8月25日發布之臺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辦法),但近年因應管理需要,陸續訂定相關子法及發布行政命令,累計多達7種,其中不乏疊床架屋或不合時宜之處,柯市長特要求市府研議修正、整併及廢止作業後,目前已配合海砂屋管理之生命周期四階段精簡該自治條例下的子法,分別為:
    1、【鑑定階段】以「臺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鑑定原則手冊」為處理依據。
    2、【列管階段】以「臺北市列管須拆除重建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未依限停止使用罰鍰處分裁罰基準」為處理依據。
    3、【拆除階段】以「臺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拆除重建或加勁補強或防蝕處理補助費用作業要點」為處理依據。
    4、【重建階段】以「臺北市政府辦理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準則」為處理依據。

    目前本市公告列管「私有」之「須拆除重建」的海砂屋,計有44件。其中已進入都市更新報核程序的有22件,市府更新處將視為都更168專案處理,加速其更新重建。但仍有22件社區住戶迄今尚未整合完成(含2件已完成更新單元劃定公告),雖然海砂屋拆除重建可放寬30%容積獎勵,每戶還有20萬元拆除補助費,但因住戶之間欠缺互信基礎,多年來原地踏步,致更新之路遙遙無期。

    針對本市海砂屋建築物的處理方針,除了精簡海砂屋相關法令制度,藉由容積獎勵、拆除補助、稅捐減免、規劃設計法令鬆綁等機制外,明(2017)年三月將籌組「專業輔導團」,就目前尚未整合住戶共識的社區,主動進行蹲點服務,期2年內能有過半數的社區,可順利進行都更程序。

    「專業輔導團」旨在提供全方位的優質服務,積極協助專業諮詢並輔導拆除重建,由更新處、都更推動中心及建管處等機關代表外,將廣邀建築師、估價師、會計師、律師、地政士及從事都市更新相關工作實務經驗之人員共同組成。至於專業輔導團的運作經費,初估每年需約新臺幣500萬元,將由「都更基金」支應。

    市府秉持著由內而外、先公後私的處理態度,目前列管的「公有」「須拆除重建」海砂屋建築物,計有10處,柯市長任內已積極執行「大龍市場國宅」之拆除工程,另承德路2段的「原建成區公所大樓」也已報廢,近期籌措經費後即行拆除,基地則綠美化處理,而「信義區公所」亦已規劃搬遷至廣慈園區、南門市場及2處超市包含士林華榮超市、稻香超市等處均已專案規劃中,後續將依程序拆除重建,維護公共安全。

    市府建管處表示,柯市長上任後,已針對屋況已達建築法第81條有立即危險要件之海砂屋,於2015年2月拆除士林區天母北路鳳凰華廈及於2016年10月拆除內湖區聯邦合家歡富貴區,展現市府執行公共安全的決心,此外,市府2016年3月31日發布之公辦都更實施辦法,提出民辦轉軌之代拆型機制,並已協助信義區永春都更案於2016年9月拆除動工。都市更新再造當由政府帶頭做起,市府並將以【專業輔導團隊】有效解決海砂屋住戶的疑慮,協助整合早日重建,提供一個安全舒適的居住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