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公平交易委員會廣告不實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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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公平交易委員會廣告不實產品中有6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感謝爺爺丁丁的參與,今晚再度衝撞遊戲橘子的台子! 機率好死不死又是「剛好」2.3%,連續兩次花費上百萬製作後都是這個結果。 其實對有一點點統計學概念的人來說,上次的數據就已經有十足充分的理由相信這個紫布的真實機率是遠遠低於10%的,加上這次200萬鑽也「剛好」2.3%,還願意相信是玩家消費過程手太黑...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11009年代觀景變觀墳周董告建商廣告不實 影片網址→http://youtu.be/475ZFAwB9Ck 豪宅鄰墳場 周董怒告建商2011年 10月09日【綜合報導】藝人周杰倫(周董)擁有7億元房產,他的母親葉惠美3年前幫他在新北市淡水區「台北灣」添購一間96坪、要價2756萬元的景觀豪宅...

公平交易委員會廣告不實 在 薛弘偉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9-24 00:01:09

感謝爺爺丁丁的參與,今晚再度衝撞遊戲橘子的台子 機率好死不死又是「剛好」2.3%,連續兩次花費上百萬製作後都是這個結果 其實對有一點點統計學概念的人來說,上次的數據就已經有十足充分的理由相信這個紫布的真實機率是遠遠低於10%的 加上這次200萬鑽也「剛好」2.3%,還願意相信是玩家消費過程手太黑,而...

  • 公平交易委員會廣告不實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24 05: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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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謝爺爺丁丁的參與,今晚再度衝撞遊戲橘子的台子!
    機率好死不死又是「剛好」2.3%,連續兩次花費上百萬製作後都是這個結果。
    其實對有一點點統計學概念的人來說,上次的數據就已經有十足充分的理由相信這個紫布的真實機率是遠遠低於10%的,加上這次200萬鑽也「剛好」2.3%,還願意相信是玩家消費過程手太黑,而不是台灣特別版的人,我只能用愚蠢來形容你的腦子。

    從8/27開始就有一堆玩家去公平交易委員會以

    第 21 條
    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與商品相關而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事項,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

    聯署抗議,但幾天後公交會回應說「現階段尚不足以產生涉有廣告不實之合理懷疑,本會爰難據以憑辦。」

    你說證據不足,那我就備妥證據去行政院消保會申訴,我提供了遊戲橘子公告「所有商城機率與韓版一致」以及韓版公布機率10%的截圖,還有以科學邏輯證明機率絕對遠遠低於10%的算式,以及橘子修改公告自行承認機率不同的證據,但至今20天仍然沒有收到任何回應,是在搓湯圓還是拒絕協調把消費者當白痴?
    從各大平台的廣告內容可以發現,手遊已經是一個非常大的市場,具有相當龐大的商機,有多少人為此砸大錢迷失了自我,甚至貸款借錢玩到家財散盡妻離子散?
    要求遊戲公司公布虛寶機率,讓玩家能夠控制消費的風險,難道有這麼困難嗎?
    作為台灣遊戲業領頭羊的遊戲橘子集團,難道不願意負起這一點點的社會責任嗎?
    就算你寧可為了多賺一點錢拒絕公布機率,那你公告欺騙消費者說機率與韓版一致但實際連1/4都不到還可以裝死近一個月不回應到底是什麼意思?
    難道台灣真的沒有王法了嗎?

    高價虛擬寶物不公布機率,讓玩家漫無目的砸錢,還口口聲聲說遊戲設定與韓版一致,但韓版公告說是10%啊為什麼我做了將近500次結果是可笑的2.3%?
    難道台灣人的收入是韓國的四倍嗎?還是台灣人的智商只有韓國人的1/4可以縱容你這樣欺騙消費者?
    這種行為台灣真的無法可管嗎?還是說在你眼裡台灣人就是比較有錢,所以同樣的道具才賣我比較貴,我還得謝謝劉柏園董事長這麼看得起我們嗎?

    希望能有立委出來催促轉蛋法的通過,提供保底以及虛寶機率讓玩家在消費前可以足夠充分的掌握風險以及預算,還有把誤導消費者花費數百萬卻草草改了公告就裝死到底的遊戲公司請出來給一個交代。

    9/24 Dinter

  • 公平交易委員會廣告不實 在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17 13: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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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oodpanda因「限制合作餐廳使用平台時只能提供店內價」及「強制合作餐廳接受顧客自取訂單」,經公平交易委員會審議後,裁罰新台幣200萬元罰緩,並停止前述違法行為。​

    ━━━━━━━━━━━━━━━━━━━━━━━━​

    《公平交易法》第20條第5款​
    有下列各款行為之一,而有限制競爭之虞者,事業不得為之:​
    五、以不正當限制交易相對人之事業活動為條件,而與其交易之行為。​

    ━━━━━━━━━━━━━━━━━━━━━━━━​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除了OTT平台大賺外,另外一個大熱平台就屬外送平台,尤其在前陣子禁止內用後,大家真的外送一直叫。然而消費者愛用(也愛抱怨)的foodpanda,卻因為與合作餐廳的相關規定,遭公平交易委員會認定違法進行懲處。​

    據使用經驗,消費者透過foodpanda訂購外送餐點時,foodpanda會向消費者的每筆訂單收取外送費用,同時該筆訂單也會向合作餐廳收取大約三成的服務費用,foodpanda向合作餐廳收取的費用已造成合作餐廳極大壓力,因此先前合作餐廳會將餐點適當調漲以符合營業成本規劃避免倒閉,而「店內價」也作為foodpanda一個特色行銷,增加消費者使用外送平台的意願,但也時常聽聞消費者發現標示店內價但卻不是店內價的情況,此種情況恐有廣告不實、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22條的情形。​

    不知道foodpanda是不是為了改善這狀況,原本合作餐廳能夠自行決定外送價格,卻變成一定要用店內價,外送餐點的價格不能高於原本內用價格,對於合作餐廳來說,幾乎等於是所有餐點都打7折售出。但是餐飲業者本來就可以因應不同情形來決定不同售價,如此才能持續經營下去,而消費者也能自行選擇要不要接受餐飲業者的不同售價,foodpanda的規定等於強迫餐廳吸收額外支出,不讓餐廳合理分配成本售價,要說贏的人是誰?毫無疑問是foodpanda,因為它既向消費者收取外送費,又向合作餐廳收取抽成費用。​

    於是公平會就跳出來啦,公平會就說foodpanda這樣很不應該,這種情況等於內用顧客還要分擔外送的成本?而且強制店內價的規定,也確保foodpanda的價格不會高於其他外送平台,這樣子要怎麼公平競爭!?​

    除此之外,foodpanda還限制合作餐廳不能拒絕顧客自取的訂單,這會造成合作餐廳的外帶與自己在foodpanda上的顧客自取進行競爭,WTF?而且同時foodpanda還是能夠抽成。​

    最後公平會認定,foodpanda強制店內價及接受顧客自取訂單的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0條第5款的規定,應該馬上停止這些行為,還要裁罰200萬元的罰鍰。​

    ▪️公平交易委員會的新聞稿在這裡​
     ➥ https://reurl.cc/L70GoK​
    ━​

    身為外送平台愛用者的小編,非常支持公平會好好審查外送平台,已經知道許多業者即便與大熱的foodpanda外送合作,也因為無法長期負擔foodpanda的抽成及規定紛紛倒閉,個人是覺得這些規定有點賺時機(疫情)錢。​
    而且foodpanda煩人的規定才不只這些,比如說,因當日食材不足要改單卻無法改單,最後只有消費者吞下那筆單,或是餐廳吞下那筆單這兩種結果,誰要!​

    ━━━━━━━━━━━━━━━━━━━━━━━━​
    #吳啟瑞律師 #劉雅雲律師 #翁毓琦律師 #hugowu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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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平交易委員會廣告不實 在 自由時報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8-11 20:00:16
    有 122 人按讚

    想要人家去加你的油,廣告也不能這麼誇張啊!
     
    #台塑石化 #統一精工 #廣告不實 #公平會

  • 公平交易委員會廣告不實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1-10-15 11:52:28

    111009年代觀景變觀墳周董告建商廣告不實
    影片網址→http://youtu.be/475ZFAwB9Ck

    豪宅鄰墳場 周董怒告建商2011年 10月09日【綜合報導】藝人周杰倫(周董)擁有7億元房產,他的母親葉惠美3年前幫他在新北市淡水區「台北灣」添購一間96坪、要價2756萬元的景觀豪宅預售屋,不料今年3月她登上21樓新屋觀景,竟發現豪宅面臨亂葬崗,觀景變成「觀墳」,她認為建商隱瞞實情,要求解約退款,建商反要求付違約金,周媽媽和周董怒告對方「廣告不實」,要求退還已付的826萬元,並付100萬元懲罰性賠償金。......↓

    全案前天開庭,周杰倫與母親都未出庭,委由律師林信和處理。林昨強調:「周家打官司是要討公道,並給建商必要教訓。」周杰倫目前人在新加坡,他所屬的杰威爾音樂昨說:「杰倫支持母親採取法律行動。」

    在地面看不到墓
    周杰倫買的「台北灣」位於淡海新市鎮,主打海景造鎮社區,已開發1.5萬坪,興建1693戶,當時面高爾夫球場第1排戶每坪開出18萬至26萬元當地新天價,吸引不少台北市置產族,今年4、5月開始交屋。

    周家律師林信和昨表示,當初周媽媽去看預售屋時,工地與展示中心不在同一地方,看到的預售屋立體圖旁邊都是茂密的林木,且該建案廣告強調「球場第一排......由大屯山系、觀音山嵐、淡水河景,與球場譜成的如茵極美之境。」都在描述景觀之美,從沒提到會俯瞰到一旁的亂葬崗墳墓區。他說,周媽媽簽約現場是工地,亂葬崗被山坡前排樹木擋住,站在地面根本看不到亂葬崗,若知道有墓地,周媽媽一定不會買。

    墳墓已陸續遷移
    林信和說,周媽媽今年3月發現觀景變成觀墳後,認為建商隱瞞實情且廣告不實,立刻要求解約及退回已付款項826萬8千元,建商態度強硬表示若要解約,就得付購屋價2756萬元的15%當違約金,金額約413.4萬元。周媽媽不滿表示:「我又不是違約,是你騙我。」認為建商「寶路開發建設」形同詐欺,因此在7月提告建商違反《公平交易法》、《消費者保護法》,並向公平會檢舉。

    「台北灣」專案經理陳慶龍昨說,當時寶路開發委託甲山林廣告銷售,已要求現場展示新北市墳墓遷移公文,會出現糾紛,可能是當時銷售人員說明不夠完整。他說,社區旁那塊有墓地的土地因為屬於森林保護區,地上不能有建物,已陸續遷移,近千坪土地由寶路開發負責綠化,該棟其他住戶都未退屋,葉惠美提告,讓他們感到「很悶」。

    甲山林廣告昨則回應,承接建案前並不曉得旁邊有墓地,銷售一半才發現有,即向新北市政府提出申請遷移,沒有所謂「未告知」的疏失。

    「移屍還是凶宅」
    《蘋果》記者昨至現場勘查,發現墓地已遷移,現場已整地完畢。現場陰廟萬善堂廟方人員表示,原址確實都是墳墓。新北市民政局表示,墓地已遷移完畢。不過周家律師林信和強調:「這就像是凶宅,你把屍體移走了,還是凶宅啊!」

    對於這起糾紛,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發言人孫立群說,本案在到要交屋階段才發現社區旁有墓地,若建商當初以窗外綠帶景觀為廣告,違背有墳墓之實,就可能觸法。依《公平交易法》相關罰則,廣告虛偽不實最高可罰2500萬元。

    下月傳喚周媽媽
    新北市政府消保官張佑齊表示,預售屋定型化契約要求銷售人員有義務告知周邊環境瑕疵,如墓地、高壓電塔等嫌惡設施,依據《民法》92條「不作為詐欺」,也就是事實未告知或刻意隱瞞,消費者除可退戶,也能要求減少價金,或進入法律程序,由法院判決。

    由於前天開庭時周家律師和建商各說各話,法官為釐清真相,定下月1日傳喚周媽媽葉惠美出庭說明。

    周杰倫檔案及房產投資
    ◎職業:歌手、演員、導演
    ◎年齡:32歲
    ◎身高/體重:
    175公分/63公斤
    ◎學歷:淡江中學畢
    ◎身家:估計40億元
    ◎酬勞:廣告:3000~4000萬元 電影:5000萬元
    ◎投資房產(共約7億元):
    元大欽品(北市牯嶺街):1戶、12樓、76坪,市價4000萬元
    元大一品苑(北市博愛特區):2戶、各150坪及80坪,外加10個車位,市價3.8億元
    荷蘭灣(新北市淡海新市鎮):3戶、各100坪,市價共5400萬元
    台北灣(新北市淡海新市鎮):1戶、96坪、市價2756萬元
    比佛利山莊(美國洛杉磯):傳斥資2億元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新聞網址→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725819/IssueID/20111009

    部落格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4302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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