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liciou70 (deliciou70)
看板LAW
標題Re: [問題] 網拍上的廣告不實 是否構成詐欺?
時間Tue Oct 8 16:18:11 2013
※ 引述《deliciou70 (deliciou70)》之銘言:
: 前些日子 在ptt手機拍賣版 看到一位賣家出售 全新 HTC NEW ONE
: 之後於露天拍賣 成功下標
: 收到手機後 發現是 HTC NEW ONE MINI 這2款手機差了2~3千元
: 之後連絡賣家給的2支手機均未開機 宅配上的手機號碼是空號 而且沒有地址 姓名
: 可見這賣家是蓄意的
: 是否 成立公平交易法第21條-廣告不實
: 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詐欺罪
: 遇到這方面問題該如何處理?
: 打電話給消保官求救?? 或是 直接到警局報案??
: 這是PTT上的文
: 拍賣物品:new one 銀色 16
於今日去警局報案 在場的員警一直跟我強調 這是拍賣糾紛不是詐欺....
還跟我說 一但控訴詐欺 之後如果聯絡到賣家 並全額退費
這樣我可能會變成污告....
我自己想法是 法官不太可能判定污告成立
經過深思熟慮後 決定暫時不報案 先請消保官協助 並持續連絡賣家
於收到物品7日後(10/12) 再去報案
使之後上法院 更站的住腳
請問懂法律專長的版友 我這樣做的決定 對嗎?
或是有其他建議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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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8.34
推 phantomli:你的想法是對的,誣告不會成立,最多最多告不成,不會反 10/08 16:26
→ phantomli:而自己變成誣告~~(警察只是不想你報案而已~) 10/08 16:26
→ deliciou70:我那時也了解 警察不太想我報案 尤其一開始還是一個剛 10/08 17:00
→ deliciou70:畢業的警察偵訊的 我堅持提告下才來個2線1的 10/08 17:00
→ deliciou70:後來看他們真的頗忙的 就跟他們說我12號星期六再去 10/08 17:01
→ deliciou70:順便讓自己之後上法院 更站的住腳 10/08 17:02
推 ChrisBear:這是詐欺 尤其事後故意不回應閃躲 足徵認定 10/08 17:11
→ deliciou70:我是怕現在提告 他的帳號變警示帳戶 害怕而還我錢 10/08 17:26
→ deliciou70:之後上法院 法官會因為我聯絡時間太短(4天) 10/08 17:28
→ deliciou70:判決時 改為交易糾紛 (那種人我就是要給他教訓 告到底_ 10/08 17:29
推 KKyosuke:警察根本想吃案 10/08 18:33
→ KKyosuke:絕對不會成立誣告 10/08 18:33
→ niceshotse:他的帳戶變警示帳戶,不會因為他退錢給你就取消 10/08 22:13
→ deliciou70:不 我是怕他太快還我錢(例如7天內) 法官會判交易糾紛 10/08 22:21
→ deliciou70:再請問 告他詐欺後 是否要提刑事附帶民事 才能拿到錢? 10/08 22:22
→ deliciou70:除了告她詐欺 還有哪些可告? 廣告不實? 10/08 22:23
→ niceshotse:你想太多了,對方都要閃躲你,哪會很快還你錢 10/08 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