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公司約聘人員勞基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公司約聘人員勞基法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公司約聘人員勞基法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公司約聘人員勞基法產品中有20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03萬的網紅天下讀者俱樂部,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你的權益被侵害了嗎?端午連假,要求員工6/20(六)補班,公司少做這事會被裁罰100萬元】 ⠀⠀ 如果適用勞基法的企業,要依照政府辦公行事曆出勤,要求員工在6月20日禮拜六上班,補6月26日的彈性放假,要經過什麼程序?讓同事具有勞資雙方代表經歷的前勞動局長陳業鑫律師一次告訴你! ⠀⠀ 🌻...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66的網紅陳麗娜,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史哲尹立二人組發威 海音中心延宕三年,並被改成海洋百貨? 針對前文化局長尹立指控市府團隊無法讓海音中心在今年底完工一事,陳麗娜依據監察院糾正報告質詢指出,海音中心先被史哲不專業、動機不明的亂改設計而延宕第二標工程3年,政權交接前又被尹立變更計畫後兩度流標而延宕第三標工程,民進黨前後兩任文化局長動手...

  • 公司約聘人員勞基法 在 天下讀者俱樂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6-26 09:00:56
    有 118 人按讚


    【你的權益被侵害了嗎?端午連假,要求員工6/20(六)補班,公司少做這事會被裁罰100萬元】
    ⠀⠀
    如果適用勞基法的企業,要依照政府辦公行事曆出勤,要求員工在6月20日禮拜六上班,補6月26日的彈性放假,要經過什麼程序?讓同事具有勞資雙方代表經歷的前勞動局長陳業鑫律師一次告訴你!
    ⠀⠀
    🌻延伸閱讀【約滿不續聘變非法解雇?約聘人員也要給資遣費?】https://bit.ly/2USAzDZ
    🌻好書推薦:第一本「說人話」的勞動法專書《懂一點法律勞資不對立,管理不犯錯:超白話從聘僱、管理工時、調動、資遣全方位解說勞動法規及處理辦法》,會員日滿千再9折>>lihi1.com/aqKeM

  • 公司約聘人員勞基法 在 天下讀者俱樂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6-18 13:30:43
    有 60 人按讚

    【你的權益被侵害了嗎?端午連假,要求員工6/20(六)補班,公司少做這事會被裁罰100萬元】
    ⠀⠀
    如果適用勞基法的企業,要依照政府辦公行事曆出勤,要求員工在6月20日禮拜六上班,補6月26日的彈性放假,要經過什麼程序?讓同事具有勞資雙方代表經歷的前勞動局長陳業鑫律師一次告訴你!
    ⠀⠀
    🌻延伸閱讀【約滿不續聘變非法解雇?約聘人員也要給資遣費?】https://bit.ly/2USAzDZ
    🌻好書推薦:第一本「說人話」的勞動法專書《懂一點法律勞資不對立,管理不犯錯:超白話從聘僱、管理工時、調動、資遣全方位解說勞動法規及處理辦法》,會員日滿千再9折>>lihi1.com/aqKeM

  • 公司約聘人員勞基法 在 范雲 FAN, Yun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5-18 13:21:40
    有 2,759 人按讚

    #勞檢出現三大問題
    #支持勞動部收回勞檢權
    #勞檢是保障上班族權益的第一步

    我今天在衛環委員質詢勞動部許銘春部長,提出現行勞檢三大問題,#人力不足 #各縣市裁罰率差異過大 #勞檢出現作弊補考現象,要求勞動部徹底檢討!

    很高興許部長現場也同意此三大問題需要處理,並且表示,將規劃把 #勞檢權收回中央!

    我非常支持將勞檢權收回中央,因為這將能改變目前 #勞檢員皆為約聘,以及 #勞檢員本身過勞 的問題。

    長年以來,負責督促公司遵守勞基法的「勞動條件檢查」,出現三大問題:

    第一,目前 #編制內的勞檢人力,幾乎都是 #主責職業安全衛生檢查。而針對勞基法規範的 #勞動條件檢查,幾乎 #都是非編制內聘用人員,並且全國共325名的勞檢員,是由 #勞動部補助地方政府薪資。

    更重要的問題是,平均 #每位勞檢員每年要勞檢兩百場次!

    #勞檢員自身過勞的現象,造成勞檢員流動率高,無法留住資深專業勞檢人才。

    第二,各縣市 #勞動檢查後的裁罰率差異極大,各縣市處分率最低的如連江縣只有1.46%,最高的新北市24.18%,相差高達16倍。

    #科學園區的勞條勞檢處分率甚至接近四成。顯示 #各縣市執行面上的標準不一。

    第三,勞檢常出現的怪象是 #二度受檢。勞動檢查時雇主如果藉故不提供出勤紀錄、工資清冊等相關文件,勞檢員通常會開立書面通知或發文,要雇主備妥文件至單位受檢。

    但這等於是給雇主 #作弊補考 機會,不僅 #違反勞檢法禁止事前通知的原則,也沒有 #善用勞檢法對應的罰則,更顯示勞檢的流程與標準並不統一。

    我針對上述問題提出三個具體建議,要求勞動部檢討改善:
    1. 提高編制內勞檢員人數,給予勞檢員充分保障
    2. 檢討各縣市處分率差異,統一裁罰標準與流程
    3. 第一時間依法開罰,拒絕雇主違法作弊補考

    解決上述問題的其中一種方式,就是把勞檢權收回中央「一條鞭」:提高編制內的勞動條件檢查員員額,統一標準進行勞檢,也不會因縣市而有執法差異。

    很高興現場許部長也同意我的建議,將規劃把 #勞檢權收回中央,並會在兩個月內給我檢討報告。我會繼續追蹤勞動檢查的制度完善,希望能 #落實勞檢、#保障勞權!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 公司約聘人員勞基法 在 陳麗娜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9-10-15 17:48:35

    史哲尹立二人組發威
    海音中心延宕三年,並被改成海洋百貨?

    針對前文化局長尹立指控市府團隊無法讓海音中心在今年底完工一事,陳麗娜依據監察院糾正報告質詢指出,海音中心先被史哲不專業、動機不明的亂改設計而延宕第二標工程3年,政權交接前又被尹立變更計畫後兩度流標而延宕第三標工程,民進黨前後兩任文化局長動手腳,卻想讓韓國瑜揹黑鍋,實在很誇張。

    陳麗娜指出,尹立一再以「Wecare高雄」之名,行「Wehate高雄」之事,這次意圖黑韓卻黑到了自己,打到自己人的嘴。海音中心在史哲、尹立二人組時期亂改設計,導致工程無法如陳菊所說的在2015年完工,延宕三年不說,並被負責設計團隊西班牙Manuel公司譏諷建議將名稱改為「高雄海洋百貨」以符實際。陳麗娜要求文化局查明海音中心一再變更設計有無因人設事、有無不為外人知的內情?

    陳麗娜提出海洋流音中心完整時間序表示,「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計畫」計畫於2009年10月1日由馬英九政府核定,全額補助54.5億。2011年3月設計案決標,當時陳菊意氣風發說三年半就完成,也就是計畫在2015年完工。

    2012年11月19日,新工處同意設計團隊規劃並著手發包事宜。然而核定設計圖十個月後,文化局長史哲卻要求更改大海豚館單層使用面積。由於態度十分堅持,新工處為了怕影響輕軌工程進行,只好把工程由一標拆為兩標,把不受面積調整影響的小型表演廳建築群等規為第1標工程發包,其他列第二標應史哲要求重新設計後再發包。

    然而史哲除堅持把大海豚館單層面積改為550平方公尺以上,還提出展示空間樓層淨高不得少於5公尺、商業空間及展示區須集中為同一室內空間、增加讓餐廳業者使用的瓦斯明火燃氣設備等。史哲這些和原計畫無關的要求讓專業設計團隊代表之西班牙Manuel公司多次向市府抗議,並譏諷建議將名稱改為「高雄海洋百貨」這才符合海音中心的實際狀況。

    陳麗娜認為,史哲的「別有用心」不但讓海洋流行音樂中心定位走調,更使設計進度屢遭中斷,到了2015年5月才把第2標發包出去,這時已足足延宕了三年,早就過了陳菊說的完工時間。監察院報告為此痛斥高雄市政府文化局「於基本設計核定後,一再提出逾越基本設計之要求,致計畫進度延宕,且有遭致鉅額求償及影響政府國際形象之虞。」

    花了大錢、開國際標找來西班牙設計團隊,史哲卻不信任專業團隊的設計,一下改面積,一下增加供餐廳業者使用的明火設備,這是為什麼?是有誰給他什麼壓力嗎?為何寧願把這個重大建設拖三年,耗費國家重大成本、甚至冒著被設計團隊求償的風險,也要堅持修改?

    陳麗娜進一步指出,尹立在2016年11月1日接文化局長後,再次辦理計畫變更,並在去年8月7日才通過行政院核定修正計畫、增加經費15億。接著尹立就進行這項海音中心第3標進行招標作業,這標若在去年10月發包,今年12月可竣工。然而去年政權交接前10、11月2次都流標。直到韓團隊接手後,經標案檢討後才在今年2月決標,契約工期到109年8月底。

    陳麗娜認為,尹立去年交接前辭去文化局長,對這些事不可能不知道。但他卻像得了失憶症一般,完全忘了自己延宕工程的責任,卻跳出來反咬韓國瑜,這是十分拙劣的黑韓行徑。

    陳麗娜也對街頭藝人展演辦法提出質疑。街頭藝人在高雄考證、取得標章以後,兩年就要重考一次,但是台中也是2年換證一次,換證時只要填具換證申請表,就能免費換證。而台南市今年首開全國先例,將街頭藝人從「審議制」改為「登記制」,且領證後可以永久使用。文化局長表示該局已將辦法修定為5年才需要換一次。

    陳麗娜也為運發局三十幾位在運動場館收費、管理的約聘雇人員抱不平。從以前體育處時間到現在,二十幾年這些約聘雇都是簽九個月的短期人員,他們工作九個月後休息三個人,然後在重簽。這樣已違反勞基法第八條規定,希望運發局能檢討改進。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