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約聘人員不續聘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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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約聘人員不續聘產品中有7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徵才機關: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官職等:聘用 職系:無 名額:2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8/26~110/09/03 資格條件: (一) 約聘社工員應同時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1. 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或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日質詢重點如下: 1. 我國關於政府人力規範,混亂不堪。理論上,不是公務員、就應該是勞工,各享公務員及勞動法權益保障。然而,透過過時陳舊的法令,政府機關約僱人員卻落於「既非勞工、也非公務員」的尷尬處境,與現實完全脫節。 2. 依照《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2條,約僱人員業務限於臨時性、季節性工作,但...

  • 約聘人員不續聘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8-26 09:4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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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才機關: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官職等:聘用
    職系:無
    名額:2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8/26~110/09/03
    資格條件:
    (一) 約聘社工員應同時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1. 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或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應考資格。
    2. 具備1年以上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歷。
    (二) 職務代理人(社會工作師):大學以上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且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三) 本職缺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規定,屬定額進用身心障礙員額,符合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後段規定,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優先。
    薪 資:
    (一) 約聘社工員:每月41,683元(312薪點)或43,820元(328薪點,具社工碩士學位或社工師證書者) 計酬。
    (二) 職務代理人(社會工作師):每月37,408元。
    工作項目:
    (一) 兒少保護業務:
    1.接案、調查訪視、追輔兒少保護案件。
    2.夜間及假日值機、緊急出勤。
    3.個案相關行政工作及每月個案資料統計等。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 職務代理人(社會工作師):
    1.執行成人保護組直接服務個案工作業務。
    2.辦理成人保護業務方案執行、宣導、活動規劃、教育訓練、評鑑考核及相關行政工作事項辦理。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中心: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85號10樓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十、 工作時間:
    (一) 約聘社工員:依實際到職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期滿不續聘)。
    (二) 職務代理人(社會工作師):依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5月20日止。
    依甄試結果所分發之單位上班時間為主,並依各單位業務屬性,假日需配合輪班或加班辦理活動,下班時間及假日得值機備勤待命。
    十一、 報名方式:
    (一) 填寫報名表(請至本中心網頁下載並將報名表word檔回傳至wenting@kcg.gov.tw)。
    (二) 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自傳請親筆簽名及蓋私章)、學歷證件、社工師證書或符合應考資格證明暨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等資料(以上影本請以A4格式列印,並蓋核與正本相符及簽章)。
    (三) 如具原住民族身分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亦請檢附證件影本。
    (四) 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表暨相關證件郵寄至: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85號10樓,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人事管理員陳小姐收,截止時間以郵戳為憑。
    (五) 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經通知補件,仍未依限送達,視為資格不符;證明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經查獲者不予錄取。
    (六) 聯絡電話:(07)5355920轉130陳小姐。

    請詳閱徵才簡章:https://safesex.kcg.gov.tw/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 約聘人員不續聘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7-02 16:16:55
    有 1 人按讚

    徵才機關: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官職等:聘用
    職系:無
    名額:4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7/02~110/07/09
    資格條件:
    (一) 約聘社工員應同時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1. 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或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應考資格。
    2. 具備1年以上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歷。
    (二) 職務代理人(約聘社工員) 應同時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1. 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或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應考資格。
    2. 具備1年以上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歷。
    (三) 職務代理人(社會工作師):大學以上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且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三、 薪 資:
    (一) 約聘社工員:每月41,683元(312薪點)或43,820元(328薪點,具社工碩士學位或社工師證書者) 計酬。
    (二) 職務代理人(約聘社工員):每月41,683元(312薪點)或43,820元(328薪點,具社工碩士學位或社工師證書者) 計酬。
    (三) 職務代理人(社會工作師):每月37,408元。
    工作項目:
    (一) 兒少保護業務:
    1.接案、調查訪視、追輔兒少保護案件。
    2.夜間及假日值機、緊急出勤。
    3.個案相關行政工作及每月個案資料統計等。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 成人保護業務:
    1.接案、調查訪視、處理危機個案、個案管理與追蹤輔導;執行家庭暴力家庭輔導、維繫與重整;資源轉介服務。
    2.非上班期間值機、緊急出勤。
    3.個案相關行政工作及每月個案資料統計等。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 職務代理人(社會工作師):
    1.受理兒少保護個案通報、調查訪視、處理危機個案、個案管理與追蹤輔導。
    2.保護性方案或親職方案執行。
    3.夜間或假日值機。
    4.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一) 本中心: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85號10樓
    (二) 岡山站:高雄市岡山區竹圍南街99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工作時間:
    (一) 約聘社工員:依實際到職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期滿不續聘)。
    (二) 約聘社工員職務代理人:依實際到職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三) 社會工作師職務代理人:依實際到職日起至112年1月7日止。
    依甄試結果所分發之單位上班時間為主,並依各單位業務屬性,假日需配合輪班或加班辦理活動,下班時間及假日得值機備勤待命。

    報名方式:
    (一) 填寫報名表(請至本中心網頁下載並將報名表word檔回傳至wenting@kcg.gov.tw)。
    (二) 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自傳請親筆簽名及蓋私章)、學歷證件、社工師證書或符合應考資格證明暨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等資料(以上影本請以A4格式列印,並蓋核與正本相符及簽章)。
    (三) 如具原住民族身分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亦請檢附證件影本。
    (四) 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表暨相關證件郵寄至: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85號10樓,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人事管理員陳小姐收,截止時間以郵戳為憑。
    (五) 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經通知補件,仍未依限送達,視為資格不符;證明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經查獲者不予錄取。
    (六) 聯絡電話:(07)5355920轉130陳小姐。

    請詳閱徵才簡章:https://safesex.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B64CE8C7490143B0&sms=5D5AC928774411EB&s=0F61432E18B6B36A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 約聘人員不續聘 在 今周刊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4-11 11: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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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avid 招募了3位約聘員工到業務部門,一年過去他只留下一位轉正,其他兩位則約滿不續聘。不料,這兩位未被續聘的員工卻聯合起來控告公司非法解雇......

  • 約聘人員不續聘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8-10-08 16:04:38

    今日質詢重點如下:
    1. 我國關於政府人力規範,混亂不堪。理論上,不是公務員、就應該是勞工,各享公務員及勞動法權益保障。然而,透過過時陳舊的法令,政府機關約僱人員卻落於「既非勞工、也非公務員」的尷尬處境,與現實完全脫節。

    2. 依照《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2條,約僱人員業務限於臨時性、季節性工作,但實務上約僱人員執行的常是固定行政性工作,政府帶頭違法,長年一年一續聘約僱人員。人事長施能傑不斷閃避問題,硬拗一切合法。但是,施人事長所提答案更是打臉自己的出國報告內容。

    3. 就勞檢員而言,加班20小時是常態,更有加班超過50、70小時的情況,但就超過20小時部分無法領到加班費。對此,我要求勞動部以中央主管機關層次,宣示讓全國勞檢員領到加班費的政策立場,起初勞動部仍在閃躲,最後才承諾讓勞檢員領得到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