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全律會全國執業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全律會全國執業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hwp1006 (HWP)看板Lawyer標題[新聞] 單一入會、全國執業 律師法新制三讀通過時...
全律會全國執業 在 Sunny / 律師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9-16 08:16:30
今天是一年一度的 #律師節 ! 律師節的由來,據說是因為民國37年 #9月9日「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在南京召開第一屆代表大會,所以就以那天作為律師節~ 每年律師節,各地方律師公會也都會舉辦「會員大會」,以及晚上的「慶祝晚會」,讓律師同袍們認識培養感情~ 因為每年會贈送很實用的紀念品,去年...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91213inv004
《律師法》修正草案今(13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長年來推動「單一入會、全國執業」
的台北律師公會強調,感謝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尤美女等立法委員協助,及立法院各黨團支
持下,終能排除萬難,讓新修正的《律師法》邁向關鍵的一步!籲請所有律師同業繼續關
心此事,以確保新律師法施行後能真正落實。
律師法從1941年1月11日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後,其間雖歷經14次修正,皆仍以強制加入執
行職務所在地公會作為限制律師執業區域,導致律師除須加入事務所所在地公會外,若需
跨區執業,還須加入執行職務所在地公會。
不過,台北律師公會認為,律師公會組成的主要目的之一,在於維護律師執業自由,本會
自1990年迄今,29年來共10屆理監事會均以推動「單一入會、全國執業」作為競選主要政
見,也一直獲得本會會員堅定支持,經過長期努力及遊說修法,不惜還退出律師全國聯合
會。
台北律師公會強調,由於全律會成立後,律師於全國或跨區執業事項(包含相關程序、應
收費用項目、數額及收取方式等)由全律會章程訂定,故新律師法完成立法雖已開創歷史
新猷,但仍僅屬階段性任務完成。
未來,全律會章程是否能忠實反映多數律師所盼望自由執業心聲是關鍵所在。台北律師公
會也籲請所有律師同道密切關心此事,以確保「單一入會、全國執業」理想,能在新律師
法施行後真正得到落實。
全聯會則指出,新法的多項制度變革的實現,都有待在新組成的全國律師聯合會「全律會
」制定新章程及相關辦法,全聯會將依據新修正律師法,立即展開與各地方律師公會的分
工合作,籌備新律師法規定的全律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理事、監事及會員代表等的選舉
事宜,期待「全律會團隊」能夠在總統公布新律師法後6個月內選出,並能儘速完成新章
程與相關辦法的制定,讓全國律師走向新紀元。
全聯會還說,至於修法過程中,來自其他專業團體對律師法草案的誤解,全聯會將秉承為
當事人追求最佳利益的精神,使全體國民獲得更好法律服務及權益保障,讓不同專業團體
間能共榮互助,就這次修法不足之處,全聯會仍持續努力以期讓律師法及律師制度更完善
。
--------------------
恭喜各位道長終於不用再繳那麼多的保護費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62.21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576240120.A.299.html
※ 編輯: hwp1006 (1.161.62.214 臺灣), 12/13/2019 20:3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