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假日加班換補休比例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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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假日加班換補休比例產品中有1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451的網紅元毓,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舊文重貼【從契約理論看台灣為何加班多】(2018/01/11) 前言:本文分兩部分,前半簡單談為什麼我認為民進黨這次勞基法修法方向正確。後半則會從經濟分析角度切入勞雇契約與過勞問題。建議讀者先讀過我之前寫的「加班的簡易經濟分析」,然後綜合二者。 2016年底民進黨搞了個「一例一休」,我在2017...

  • 假日加班換補休比例 在 元毓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3-03 15:4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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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舊文重貼【從契約理論看台灣為何加班多】(2018/01/11)

    前言:本文分兩部分,前半簡單談為什麼我認為民進黨這次勞基法修法方向正確。後半則會從經濟分析角度切入勞雇契約與過勞問題。建議讀者先讀過我之前寫的「加班的簡易經濟分析」,然後綜合二者。

    2016年底民進黨搞了個「一例一休」,我在2017年1月初就撰文大罵這個法律箝制勞動契約的彈性,很多邊際企業與邊際勞工會因此失業。而許多中小企業被迫放棄「急單」,要知道,這些中小企業很高比例是靠一般訂單維持不倒(僅夠支付日常開銷),獲利(包含員工年終獎金)得靠急單。

    我推測的與實際上打聽到的一樣:中南部一堆工廠或菜市場無名服飾店這類邊際小企業被一例一休整得慘兮兮,因此失業的中年婦女勞工大有人在。動搖到民進黨的票倉,再次修法應是必然。果然才一年蔡英文政府就受不了,重新把應有的契約彈性還給民間。

    是否會如某些「勞動法泰斗」宣稱:

    「恭喜雇主、賀喜雇主,週休二日再見......因為以後雇主讓勞工於休息日加班後,只要得到勞工同意,不僅不用付出加班費,補休也可以1:1,補休時間因為由勞資雙方協商,雇主當然選擇最空閒的時間讓勞工補休(但未必是勞工希望的補休時間)。試問,以後雇主讓勞工於休息日加班,都不會增加任何成本。台灣勞工還能有週休二日嗎?...」

    完全不會,只能說台灣法律系教授的經濟學訓練乃至於經濟學感受都非常差,對真實世界往往也極為無知,所以總是從法匠的狹隘眼光,判斷卻每每出錯而不自知。

    一者,並非每個勞工都希望週休二日,有些底層勞工是希望能多增加加班機會的,一例一休剝奪了這個彈性。而新法還給雇主與勞工應有的彈性。

    二者,是否雇主都會選擇補休來規避加班費?也不見得,這牽涉到產業景氣等侷限條件。當景氣可見得好時,雇主預期整年產線都會很滿時,要吸引員工加班,雇主不但會提供加班費,甚至還會提供獎金鼓勵加班。

    當未來數年公司前景有高度可預期性的成長,則雇主會傾向增加人力,而非一昧要求既有員工加班。因為雇主也很清楚,加班的生產力邊際遞減非常快,也非長久之計。是的,我強調過無數次了,身為雇主,我與多數雇主一樣,並不喜歡員工加班;公司多數員工常常加班這代表人力資源管理肯定出問題。

    那為什麼還存在這麼多加班安排?本文後半會進一步討論。

    反之,若大月、小月明顯的工廠,前景變化不大的前提下,選擇補休對雇主勞工均有好處。這邊我再提供我家鄉的特殊習俗來闡釋新法的優點。

    我是台中大甲人,有個媽祖繞境活動是眾所皆知的,時間一般落在國曆3~4月之間。許多大甲附近工廠內的員工會選擇繞境,一去就是一週左右。而工廠主多半會同意,一者3~4月對多數產業而言並非生產旺季,再者,尊重員工信仰有助於內部管理。我所知道的安排通常不是請假,而是用調班或未來週末加班方式來補,除了讓雇主勞力調度與成本可確定性增加外,也不影響員工的假期數量與全勤獎金。換言之,這樣的調班是勞雇雙方默契下形成的契約安排,但在先前一例一休的強硬規定下,這種安排是不可能存在的。

    再進一步,中南部鄉下許多邊際勞工除了工廠工作外,家中農忙時節也需要下田幫忙。這種調班、加班補休的機制也讓勞工可以兼顧二者。

    而坐在天龍國辦公室吹冷氣的所謂覺青與法學專家,顯然是不知世事也不知雇主心理了。

    ok,我們進入文章後半,討論:「契約理論與過勞」。

    前面談到:當人力需求增長可見時,雇主傾向增加人力勝過要求加班。這帶來幾個問題,可以說明為什麼台灣普遍出現加班安排:

    1. 勞雇契約之形成存在「進入」與「退出」成本

    進入成本多半存在需要證照的行業,例如醫護產業、律師、某些工程師...等。

    因為並非人人可從事,所以被墊高的壟斷租值造成這類產業雇主在聘僱新員工時要付出較高的進入成本,可遇見的經濟行為就是聘僱程序更複雜、雇主更謹慎同時可能有試用期更長的安排。

    如此代表人力供給增長並不「滑順(smoothly)」,雇主面對突發性或持續性不高的工作量增加時,就會傾向要求既有員工大量加班。此外,訓練期很長才能上手的工作(例如CNC車床加工),因為學習成本高也會存在這種要求老師傅常常加班的現象。

    而最低工資實質上也是增加勞雇契約的「進入成本」,當最低工資越高,老闆越傾向要求既有員工加班。

    轉談「退出成本」。

    現今勞基法對於「結束勞雇契約」有諸多限制,雇主被高額退出成本影響下,也會傾向「不輕易聘僱新進員工」以避免請神容易送神難。故,同樣地,在面對突發性或持續性不高的工作量增加時,就會傾向要求既有員工大量加班。

    當然,如果台灣景氣如1970、80年代般蒸蒸日上,多數行業對前景預期都樂觀的話,則上述進入退出成本問題影響就會較小。可惜今日不比往昔。

    是的,勞團與覺青們諸多所謂「照顧勞工」的主張--限制工時、提高最低工資、限制工作日數...等,其結果就是降低雇主聘僱新員工的誘因,增加要求既有員工加班的誘因,就是就是「創造過勞」。

    講更白點,「過勞」問題是這些美其名照顧勞工的職業抗爭戶與蠢學生所追的法規保障所搞出來的後果。肇事者倒擺起道德臉孔,我看了真覺得好笑。

    因此,要解決台灣過勞問題在經濟邏輯上並不難,撤銷最低工資制度與工時管制,同時放寬解除勞雇契約的限制,雇主在聘僱新人成本降低的情況下,依照價格理論,需求量自然會增加,失業率也會得到改善。

    勞團或時代力量臥軌、臥總統府門口等激烈抗爭現象,可能代表兩件事:一,他們經濟邏輯差到不知道自己的主張是傷害勞工而非幫助;或二,他們明知,但民進黨新修法方向會讓他們職業抗爭的收入降低,因為放寬勞動契約彈性,失業率會降低,則這些勞團政客抗爭的政治價值也會跟著降低。事關收入,也無怪乎這些職業抗爭戶與政客如此賣力演出了。

    文章連結:
    https://tinyurl.com/t5aek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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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03 補充:

    有些新讀者反覆提問「勞工過勞問題難道不用處理?」

    本文早就從法律經濟分析角度解釋:勞工過勞問題恰恰是勞基法中干預勞雇雙方契約自由的種種「保護性規定」創造,諸如工時限制、假日限制、雇主解雇勞工障礙乃至於最低工資限制...等。

    誠如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Friedrich August von Hayek說過:「通往地獄之路是由善意舖成」。

    正是一堆「號稱照顧/保護勞工」的法規,不斷侵害勞工權益。

  • 假日加班換補休比例 在 國立清華大學National Tsing Hua University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2-02 16:40:50
    有 541 人按讚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本校是否要延後開學?營隊還辦不辦?梅竹打不打?宿舍如何消毒?學校已研擬了各項措施,請大家看過來。

    🔺防疫常見問答
    (以下措施將因應疫情變化並配合政府政策調整,更新時間: 109年2月4日6:00p.m.)

    1.本校是否會延後開學?
    答: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開學日延至3月2日。

    2.教職員生什麼情況要向衛保組通報?如何通報?
    答: 自中港澳入境(包括由各國家經中港澳轉機)之教職員工生,不論有無症狀,請於入境後起14天內在家休息,避免到校上課上班,並單獨居住在有衛浴設備的單人房,活動範圍以房間為主,於房間內需戴口罩,避免與其他人接觸,每日早晚量測及通報體溫,持續共14天至「國立清華大學衛保組校園傳染病防治調查」http://0rz.tw/kZFPt 通報。
    若體溫>37.5℃或出現呼吸道不適等類流感症狀,請立即通報衛保組03-5743000(週一至周五,上午8時至下午5 時)或生輔組03-5711814(24小時),由衛保組或生輔組連絡1922轉送醫院治療。
    內容詳見 http://health.site.nthu.edu.tw/p/406-1001-173242,r7694.php?Lang=zh-tw

    3.本校與陸港澳大學的交換計畫是否暫停?
    答: 2020春季大陸地區來清華交流計畫暫停,已申請的陸籍同學可保留其交流權利,延至2020秋季班再來清華交流。至於計劃於2020年春季至大陸地區交流的我校學生,強力建議暫時不要前往;如有不可抗力原因而必須前往者,必須出具計劃書、切結書以及家長同意書。

    4.2/11新春團拜是否照常舉行?
    答: 取消現場團拜,改以錄製賀歲影片及電腦抽獎方式於線上辦理。

    5.本校舉辦的營隊是否照常舉行?
    答: 寒假二梯的11個營隊全面停辦。

    6.碩士生考試是否照常舉行?
    答: 碩士班考試(2/5-6)將正常舉行。台聯大碩士班考試(2/9)也將正常舉行。

    7.梅竹賽是否照常舉行?
    答: 學校2月4日召開防疫會議,針對是否因疫情停辦梅竹提出一些建議,將交由梅籌做最後的決議。

    8.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要求從中港澳回台的學生及教職員要在家休息14天 ,不能來學校上課上班,需要請假嗎?請假的假別?成績會被扣分或扣薪嗎?
    答:中港澳回台但無症狀的教職員請假方式,教師得以病假登記且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計算;職技人員、技工友及學校約用人員以事假、病假、休假或加班補休辦理。學生的部分請假不會被扣分,將以補考或其他補救措施處理成績,補考成績按實際成績計算。

    9.陸生什麼時候可以返校?港澳生呢?
    答: 教育部2/3宣布,陸生2/9後仍維持暫緩來台,因此陸生返校的具體時程仍待政府政策決定。港澳生隨時可返校,但需要居家檢疫14天。

    10.如果有學生因疫情無法及時返校上課,學校是否提供彈性修業方案?或有補救的線上課程嗎?
    答: 學生因疫情無法及時返校上課或依規定要進行14天的集中監測管理,學校有提供彈性的修業方案,也商請授課老師提供補救的線上課程。詳細內容請參見本校「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疫無法返校學生彈性修業機制」(http://academic.site.nthu.edu.tw/)。

    11.系所的防疫物資如額溫槍、消毒酒精或應急口罩不足,可向哪個單位請求支援?
    答:政府目前已針對相關防疫物資進行管控,各項物資取得不易,總務處盡力及持續採購相關物資,優先提供校園各公共區域加強防疫工作及緊急公務使用所需。各單位應先行盤點現有物資狀況及自行盡力採購各相關物資,並妥善運用。衛保組額溫槍將優先提供學生營隊借用,大型活動自付費用醫護支援申請可洽衛保組專線(03)5743000。

    12. 陸生返台後依規定要進行14天的集中監測管理,校方規劃的集中監測管理區域範圍為何?
    答: 目前政府宣布全面暫緩陸生來台,學校雖做了一旦開放的初步規畫,但因不確定何時開放陸生來台,仍有許多變數。

    13. 在防疫期間,住宿區域的清潔衛生原則為何?
    答: 自1月29日起,住宿區域每天至少做兩次以下清潔衛生工作:
    (a)清潔人員需帶上口罩及手套進行清潔工作。
    (b)人體易接觸區域如電梯按鍵、門把開關、樓梯扶手、會議室桌椅、茶水間、交誼廳…等,進行1:100比例漂白水消毒,。
    (c)廁所清潔改使用洗衣粉加1:100比例漂白水進行消毒。
    (d)清潔人員每日上班時自主量測體溫,並作成紀錄,若發燒則改派他人。

    🩸其他疫情相關措施,如請假規定等,請大家參見本校網站的防疫專區➡️ http://2019-ncov.site.nthu.edu.tw/

  • 假日加班換補休比例 在 時代力量台中黨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12-26 18: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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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代力量 2020 競選政見:
    勞動正義,做勞工的後盾,捍衛各行各業合理權益!
     
    「低薪過勞」一直是台灣勞工的最痛,也是各政黨及政治人物在歷次選舉中對勞工的承諾。然而,在經歷了勞基法二修後,台灣的低薪過勞解決了嗎?
     
    時代力量深入接觸各行各業,包括警消、醫師、社工師、護理師、空服員、教保員、外送員等,發現許多勞工所面臨的問題,至今依舊未解,需要政治部門的正視及提出解方。因此,時代力量針對勞動正義如何實現,提出五大方案:

    1⃣強化勞檢能量及落實專業陪檢

    ➖勞檢裁罰下限分層提高
    ➖勞檢裁罰金額公開
    ➖違反勞動法令 全面納入政府減稅、補助、標案等審查標準
    ➖開放產職業工會陪檢
    ➖勞檢權收歸中央,勞檢員全面補足
     
    勞基法經歷二修之後各方依舊不滿意,最大的問題就是「落實」。不僅各地方政府的標準寬嚴不一,各產業的勞檢難度也有差異,導致許多勞工常常抱怨法規形同虛設,一且都是老闆說得算,勞動保障極其薄弱。
     
    要加強企業守法、保障勞工權益,除了教育宣導,最重要的途徑就是勞檢及裁罰。讓勞檢「有效檢查」及「有效裁罰」,使違法企業有動機修正問題,停止坐享違法利益,甚至造成市場上劣幣驅逐良幣,就是勞檢所要擔負的重要任務。

    現行勞檢有七大漏洞亟需補足:
    ❌人力不足:今年五月在桃園豐繹調解會上,資方已經承認有欠薪,但相關單位卻等到八月才進行勞檢,而當事人(無工會)直到12月才知道政府在10月有開罰。

    ❌限制陪檢團體:產職業陪檢問題、希望申訴人得一同出席勞檢,並得指定聯合組織一同陪檢。

    ❌限制人數:今年某工會收到桃園市政府公文,限制勞檢僅有一人能出席。

    ❌商業機密不能看、不能檢:今年長榮儲運工會代表被通知陪檢後出席,現場被要求只能出席一人,後又因資方以資料有商業機密為由拒絕陪檢;今年台中市府勞檢通知貨產工會,但以商業機密為由拒絕工會陪同檢查。

    ❌查無不法:
    郭媛婷案在調解會上老闆拿出打卡資料,卻在事後送出勞檢時,雇主宣稱資料遺失、拒不提供,最終查無不法。

    ❌裁罰不公:
    裁罰除每月加班工時可分案處理,其他超時工作皆多案併罰,長榮航空超時兩年僅僅裁罰150萬。

    ❌只能2個月後上網查勞檢結果:
    今年五月在桃園豐繹調解會上,資方已經承認有欠薪,但相關單位卻等到八月才進行勞檢,而當事人(無工會)直到12月才知道政府在10月有開罰。

    針對勞檢,首要克服的就是人力及專業性問題。各地勞檢員長期不足,造成「要檢查過勞的人自己也過勞」的荒謬現象,因此時代力量主張勞檢權回到中央,全面補足勞檢人力,並搭配開放工會進行專業陪檢,以避免因個別產業的工作特性和專業門檻,使得勞檢難以查知真實狀況。

    針對裁罰,對於違反勞基法的企業,應該提高最低罰則,避免大型企業被「重罰兩萬」這類常見的荒謬情況。企業違法的裁罰資訊及金額也應透明,讓求職勞工及投資者能夠趨吉避凶。此外,這類違反勞動法規的情事,也應作為政府對企業進行優惠補助的審查標準。

    2⃣降低工會門檻,團結捍衛勞權

    無論是勞動條件或薪資,國際案例多是透過勞工團結進行協商爭取而來,然而台灣工會覆蓋率僅7%,遠遠低於世界各國。一方面是各界長期對工會有誤解,二方面是對比台灣中小企業盛行,現行工會法的組成門檻過高。
     
    根據統計,台灣的大企業、中小企業、微型企業的家數比例分別為 2%、18%、80%;而1,100 餘萬就業人口中,中小企業就僱用了875 萬人,占了78%。換句話說,許多30人以下的企業及5人以下的微型企業,都成為現行法規下,無法成立工會的勞動權孤兒。因此,時代力量主張降低工會的組成門檻,讓更多企業能夠成立工會,讓勞工能團結起來,有效爭取勞動權益。
     
    3⃣支持警消組工會

    警消人員常因人力編制不足或勤務繁重而有過勞或因公殉職的狀況。外界常說「今天公祭,明天忘記」,對於他們的付出跟心血常常都是被大家忽視的。在法制上警消人員仍然是勞動行為,因此時代力量在過去就提出《工會法》修正草案,訴求開放警消人員組工會。
     
    最常聽到反對警消組工會的理由,是「公務員不得成立工會」及「擔心警消罷工」,然而參考國外立法例即可得知,不僅連其他公務員都能組工會,組工會及罷工並非同一件事。警消人員需要的,是更制度性的發聲管道,藉此讓第一線的工時、勤務、訓練、獎懲等面向更加合理,讓警消能在更合理的勞動環境中,更有效地捍衛國人的安全。
     
    例如,針對消防員們長期訴求的救災安全,雖然日前三讀修正通過消防法部分條文,將退避權、調查權、資訊權等生命三權入法;若災害現場無人命危害之虞,救災人員得不執行危險性救災行動、工廠管理權人應提供搶救必要資訊。這樣的改革當然值得肯定,但消防員還有其他來自第一線的聲音要反映,例如消防衣的長期不足,訓練方式改良等等,工會仍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
     
    4⃣訂定最低工資法

    ➖最低工資審議委員會增加公益代表
    ➖最低工資計算納入最低生活費及扶養比,維持勞工基本生活
    ➖納入勞檢項目,提高裁罰上限,禁止違法企業參與政府採購
     
    台灣的低薪問題,一直是基層及年輕勞工所面臨的困境。然而,現行的基本工資制度,缺乏完善的審議程序規範,且未能反映經濟現況與滿足勞工生活基本需求,違背了國際勞工組織(ILO)1970年通過的《最低工資公約》中「決定最低工資之要素應考慮保障勞工及其家庭之基本生活水準」的規定,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中「勞工工作報酬之最低限度應維持本人及家屬符合合理生活水準」的規定。
     
    央行研究報告指出,主要國家包括美、英、德、日及南韓等國均已有最低工資專法,多對適用對象、調整方式及審議組織運作等清楚規範,並定期檢視及調整其最低工資水準。將最低工資規範法制化,可以明確區分權責,更能讓審議及檢視的機制更透明化、常態化,可以降低決策爭議,也以罰則強化規範的落實,有助這個制度的推廣。
     
    勞工的所得,應該至少能維持基本生活水準,是時代力量從上一屆大選開始就提出的主張,並且於2016年5月提出《最低工資法》草案。遺憾的是,雖然《最低工資法》同為蔡英文總統2015年時所提出的政見,歷任勞動部長郭芳煜、林美珠及許銘春也都曾在不同年度承諾過「最遲年底提出法案」,至今依舊沒能完成立法。
     
    時代力量會持續推動立法,以公開透明的計算公式,來取代過程不明的勞資喊價、以可以負擔基本生活水準的薪資,來取代趕不上物價成長的低薪。讓台灣勞工、企業、經濟創造三贏。
     
    5⃣訂定國定假日法

    時代力量曾針對「政府刪除勞工七天國定假日」一事表達嚴正抗議,並提出《國定假日法》草案,參考其他國家將國定假日法制化的作法,將「要訂幾天假」及「要訂哪幾天」等攸關國人休息及紀念的要事,透過法律來公開訂定,而非停留在目前的內政部「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的層級,被政府予取予求。
     
    時代力量不僅推動法案,更身體力行,透過與黨員及網友的討論票選,一改過去不符轉型正義精神的國定假日,重新訂出元旦翌日(1月2日)、言論自由日(4月7日)、世界地球日(4月22日)、解嚴紀念日(7月15日)、原住民族正名紀念日(8月1日)、教師節(9月28日)、世界人權暨美麗島事件紀念日(12月10日)的「時代力量七天假」。
     
    時代力量中央及地方黨部,自2017年起已實施進入第三年。這也證明了,訂定《國定假日法》讓所有同仁能充分休息,是可行的。希望國會也能早日完成立法,讓勞工享有更完整的權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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