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佔用騎樓罰單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佔用騎樓罰單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佔用騎樓罰單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陳文政 台中市議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考考你👋 Q:都是騎樓佔用,都有保留通道 下面三種情形哪個會被開罰? 1停機車、2攤販營業、3停汽車 A:一般情況下、2跟3都會開罰 騎樓攤販只有在「臺中市攤販集中區」營業 才可以合法擺攤 沒錯,一樣是佔用騎樓 但停機車就合法、擺攤就違法❗ 文政相信大家常去光顧的那家攤販 可能是雞排店、可能...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70119三立 南京東路五段名店林立 違法擺攤月租4-5萬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iEve9mvZyco 南京東路五段291巷,攤商違法擺攤已經二、三十年,攤商透露租金加上清潔費,每個月四到五萬都有,比較其他合法市場,天母的士東市場月租一萬二、信義區光復市場月租三萬,這條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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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用騎樓罰單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7-01-20 12:17:49170119三立 南京東路五段名店林立 違法擺攤月租4-5萬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iEve9mvZyco
南京東路五段291巷,攤商違法擺攤已經二、三十年,攤商透露租金加上清潔費,每個月四到五萬都有,比較其他合法市場,天母的士東市場月租一萬二、信義區光復市場月租三萬,這條巷弄市場明明違法擺攤,租金還偏高,房仲分析位在捷運站附近,一旁還有豪宅、名店林立人潮多,讓攤商不只願意多付租金,甚至還冒違法風險,都要擺攤賺錢。
記者曾鈴媛、賴興俊/台北報導......↓
▲與其他合法市場比較起來,租金依然偏高。
記者曾鈴媛:「在這巷弄市場裡面,有的跟房東來合租,裡面早餐店開店做生意,外面馬路拿來擺攤。但反觀另外一邊,有的只能租到騎樓外,白線內像是這家水果攤位,在轉角租金高得嚇人。」
▲豬肉攤老闆生意好到擺起紅龍。
水果攤老闆:「一個月(租金)四萬多塊,清潔費三千多塊,所以大概五萬。」
月租金同樣超過四萬還有另一個豬肉攤,剁豬肉的檯子佔用騎樓空地,老闆違規沒在怕,生意好到還擺紅龍。
豬肉攤老闆:「防止客人影響通行,然後還有(防止)被偷皮包。」
▲每個攤位人潮擁擠沒斷過。
租金加罰金再貴也要租,縮時攝影三十分鐘,每個攤位人潮擁擠沒斷過。比較其他合法市場,天母士東市場室內配備冷藏櫃,環境整潔明亮還有空調,租金水電加管理清潔費一個月一萬二,在信義區精華地段光復市場也不便宜,月租三萬元,但都沒南京東路五段291巷,每月花4到5萬元租金違法擺攤來的貴。
▲房仲陳泰源分析黃金巷弄有利可圖。
房仲陳泰源:「沿著捷運沿線南京線以外,其實它也很靠近整個松山饒河大商圈,很多的上班族,包含像中午(早上)或午餐,那邊人潮非常多。」
▲黃金巷弄附近名店林立。
有利可圖,說是「黃金巷弄」也不為過,因為從環境來看,緊鄰民生社區,一旁就是林心如和家人住的每坪120萬的豪宅,從陳家涼麵、佳德鳳梨酥到一芳水果茶,附近名店林立、交通便利、人潮多,豪宅住戶加上班族讓巷弄裡違規擺攤,罰單租金照付二、三十年也沒在怕。
新聞網址→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217911
部落格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194549922
佔用騎樓罰單 在 陳文政 台中市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考考你👋
Q:都是騎樓佔用,都有保留通道
下面三種情形哪個會被開罰?
1停機車、2攤販營業、3停汽車
A:一般情況下、2跟3都會開罰
騎樓攤販只有在「臺中市攤販集中區」營業
才可以合法擺攤
沒錯,一樣是佔用騎樓
但停機車就合法、擺攤就違法❗
文政相信大家常去光顧的那家攤販
可能是雞排店、可能是豆花攤
很多騎樓攤販根本不在攤販集中區
最近疫情嚴峻
生意已經難做了
文政還接到部分騎樓攤販陳情
說被「連續檢舉」、苦不堪言
👉面對公共事務
👉文政最重視的就是「依法行政」
日前高雄已經出現
私人物品放置騎樓被開單
因未影響大眾通行
💥最後行政法院撤銷罰單的判例💥
顯見騎樓管理在長期法規模糊的情況下
🔹不但「行人權益受阻」
🔹同時「讓商家不勝其擾」
🔹更是「讓基層員警疲於應付」
淪為「三輸」的局面
騎樓本身就是一個奇怪的建築型態
目前新的建築已經很難看到了
既然是歷史共業
請市府要重視
相關單位應該要明定「管理標準」
不要再虛耗社會成本
讓小攤商和基層員警「無所適從」
生意不好做
給攤商一條活路吧❗
◎感謝媒體先進報導◎
聯合-高雄案例騎樓攤商免罰 中市議員:取締攤商機車別雙標
https://udn.com/news/story/7327/5677203
中時-騎樓不罰停機車、卻罰攤販 陳文政:要求執法標準應明確
https://reurl.cc/xGrY7V
自由/騎樓可停機車不可設攤? 中市議員要求應明定規範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640165
Yahoo台灣新生報-騎樓不罰停機車卻罰攤販 市議員陳文政要求執法標準應明確
https://reurl.cc/ogaNyq
台灣好新聞-都快活不下去了還被檢舉 議員盼給騎樓攤販留一個通道
http://www.taiwanhot.net/?p=957459
新華報導-台中市政府說明市議員關心騎樓占用執法標準議題
https://ccss3172.blogspot.com/2021/08/blog-post_942.html
#推廣觀光時說銅板經濟
#檢舉取締時說違規佔用
#標準一致依法行政
#陳文政
#台台中市議員
佔用騎樓罰單 在 李鎮國.把幸福放大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最近永康最大事就是超級檢舉#磨人「李大爺」與「阿蘭」,甚至傳有相互取暖聯手合作之聞,阿蘭也就是蘇大媽,在新聞媒體、網路紛紛轉載分享下大家一定不陌生,就不多著墨。
兩人有共通特點,都是嫻熟法律常識,李大爺有家業不愁吃喝(6月15日上午6點多,被民眾指責胡亂檢舉,惱怒之下在台南應大警衛室前灑錢2萬3千元,拒不領回,民眾遂撿取後繳交鹽行派出所保管),在地方是出名頭痛人物。
記得我還是里長職務時,中正路上南應大門口店家就淚訴被李大爺連續檢舉,一個月被開16張佔用騎樓的罰單,地方怨聲四起後,最後還是勞煩當時台南市政府秘書長陳美伶親來調處,改以水溝蓋為界址來結尾。他就是懂法,你能拿他怎麼辦?
他可以站在遠處打電話報案開始計時,紀錄多久警員到場,是否有開單,若無再檢舉政風,若再無處理,再檢舉去警政署說警察吃案等,夠聰明且腦袋清晰。
記得我在議員選舉期間,上班時間於東橋往鹽行有一處自行車與行人穿越鐵路地下道遠處路口拜票時,發現他威風凜凜獨身擋在行人道口阻擋超過上百輛趕著上班上課的機車前行,怕他被圍毆而上前硬拉下他到旁邊,為緩和他的情緒,足足聽他抱怨了一個小時,待車潮人散才讓他離開,他就是比你我還懂法,那條地下道其實根本不能機車通行。
最近他又開始檢舉南應大門口早餐攤佔用道路,警員開出第一張罰單輾轉到我服務處,聯繫了分局長、所長,但也必須依法行政,爾後第三天罰單又再出現,嚇得必須靠微薄收入來養家糊口的攤商,難過的告知我先行歇業看看後續吧!
這就是我所知道的李大爺,有病嗎?應該沒有。這局該如何解?我想市府、警局應該要有擔當。
這兩人不會是開始,無法可管之下後面還會有更多的李大爺與阿蘭。
其實我們也應該要反思,是不是政府公共設施也不足或標線不夠完善或民眾佔用行為已生活化,才讓他們有過度表現空間🤔。
佔用騎樓罰單 在 李正皓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執法的界線
當秉公執法遇上人民生計,界線到底在哪裡?
今天來到中和的 #福和市場 掃街拜票。一進市場,我就被市場的攤販鄉親圍住陳情,原因是這三天福和市場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嚴格執法。
傳統市場大家都不陌生,為了做生意,攤販多少都會在馬路或騎樓擺攤。在不影響交通的前提下,執法單位原則上都會在顧及攤販生計的前提下給予空間。
幾十年來福和市場的攤販也是如此相安無事。但近日,中和分局的員警突然開始對福和市場嚴格執法,光我親眼所見,今天一日整個市場攤販被開的罰單就超過五十張。
更離譜的是,上午七點才來開單,隔三個小時,十點警察又來開第二次單。聽著菜攤阿北急著向員警求情,一邊說菜都是自己種的、1200的罰單他得賺兩三天時,我真的非常揪心。
當下我也試著跟員警溝通,但只得到一句冷冰冰的「依法行政」。甚至許多在紅線內擺攤、沒有佔用馬路的攤販也因為「不得佔用騎樓」的法條,照樣吃上一張罰單。
法律是死的,但政府是活的。若政府堅持要維護騎樓、馬路的暢通,那是不是也要拿出相對應的安置辦法?
就我所知,福和市場內部有個合法的室內市場空間,但出租率只有三成。在這樣的前提下,政府是否應該先選擇找出攤販不願進入室內市場的原因?或許是租金太貴、或許是動線設計不良。
總之找出原因、解決問題、引導流動攤販進入室內市場,這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之道,也才是人民賦予政府公權力的核心意義。開單、強力執法雖然簡單,但也是最偷懶、不負責任的作法。
我人微言輕、還只是候選人,但人民的小事就是我的大事,我會持續關心、協調這個案子,直到找到一個圓滿解決問題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