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中華人事主管協會考試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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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考試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正取1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3/31~110/04/14 資格條件: (一)領有中華民國醫事專門職業證書,並取得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所規定師(一)級任用資格,且具有下列經歷之一者: 1、教育部審...

  •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考試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3-31 16: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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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正取1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3/31~110/04/14
    資格條件:
    (一)領有中華民國醫事專門職業證書,並取得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所規定師(一)級任用資格,且具有下列經歷之一者:
    1、教育部審定之副教授以上職務滿三年。
    2、醫學中心科(部)主任以上職務滿三年,或非本部所屬經評鑑合格之教學醫院科(部)主任以上職務滿五年。
    3、本部所屬醫院科主任以上職務滿五年。
    4、於本部所屬醫院任職滿十年,並曾於本部所屬之地區醫院服務滿二年,或於偏遠、離島地區之醫院服務滿一年。
    5、衛生行政機關相當薦任第九職等以上主管職務滿五年。
    (二)前項各款職務年限相同之經歷年資得以併計。
    (三)本部所屬醫院副院長任現職滿三年,始得參加遴選。
    (四)具有醫院經營理念、領導協調能力及良好品德操守。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襄理院務
    工作地址:
    本部恆春旅遊醫院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遴選成績評定:
    (一) 遴選小組委員面試:面試項目有:1.個人服務意願及過去工作經歷與績效、2.經營醫院理念(發展願景、經營管理、創新作法)、3.領導統御、溝通協調、危機處理等。
    (二) 個人客觀基本資料:項目有最高學歷、最高經歷、學術成就、教師資格、本部所轄偏遠離島地區醫院年資、社會參與等。
    (三) 部長就候選人學術素養、人格特質、經營理念及參酌醫院發展需要評分。
    二、報名方式:
    (一)相關資料表請至本部網站www.mohw.gov.tw最新消息就業資訊下載。
    (二)請填妥相關資料表,如有推薦人,應請推薦人於推(自)薦表親筆簽名同意。並請依序檢附以下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1.公務人員履歷表(現役軍人請提供兵籍表;退役軍人請提供軍職查證履歷表) 。
    ■2. 大學以上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
    ■3.考試及格證書。
    ■4.醫事人員證書及專科證書(或最近6年接受國內外大學、教學醫院、醫事學(公、協)會或衛生主管機關辦理醫事專業課程訓練結業,累計時數達180小時以上之證明文件,或最近10年修習相當碩、博士之醫事專業研究課程10學分以上之證明文件)等影本。
    ■5.經教育部審定之教師證書(含講師、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及歷年應聘之聘書。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7.現職派令影本。
    ■8.最近一次及部(科)主任以上職務之銓敘部銓審函影本 。
    ■9.相關服務證明影本(含服務醫院評鑑結果資料、臨床、教學或研究工作等)。
    ■10.個人事蹟之相關佐證資料。
    (三)意者請於民國110年4月14日(星期三)前將履歷資料,郵寄至衛生福利部人事處收(地址:11558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1樓),並於應徵文件之信封上註明姓名、聯絡電話,並註記應徵「衛生福利部恆春旅遊醫院副院長」,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或未郵寄紙本履歷者,視同未報名。經本部初審後,面試日期、地點另行通知,資格不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履歷資料,請附貼足郵資回郵信封。
    三、對於本項公告如有不明之處,請洽本部人事處廖小姐。電話:(02)85907823。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考試 在 李世淦-屏東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6-14 08:22:11
    有 12 人按讚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師(一)級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108/06/14~108/06/28
    資格條件:
    一、領有中華民國醫師證書及專科醫師證書,並取得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所規定師(一)級任用資格,且具下列經歷之ㄧ者:
    (一)教育部審定之副教授以上職務滿三年。
    (二)醫學中心科(部)主任以上職務滿三年,或非本部所屬經評鑑合格之教學醫院科(部)主任以上職務滿五年。
    (三)本部所屬醫院科主任以上職務滿五年。
    (四)衛生行政機關相當薦任第九職等以上主管職務滿五年。
    二、前項各款職務年限相同之經歷年資得以併計。
    三、具有醫院經營理念、領導協調能力及良好品德操守。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綜理院務
    工作地址:
    本部恆春旅遊醫院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mpching942@mohw.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遴選成績評定:
    (一) 遴選小組委員面試:面試項目有:
    1.個人服務意願及過去工作經歷與績效、
    2.經營醫院理念(發展願景、經營管理、創新作法)、
    3.領導統御、溝通協調、危機處理等。
    (二)個人客觀基本資料:項目有最高學歷、最高經歷、學術成就、教師資格、本部所轄偏遠離島地區醫院年資、社會參與等。
    (三) 部長就候選人學術素養、人格特質、經營理念及參酌醫院發展需要評分。
    二、報名方式:
    (一)相關資料表請至本部網站www.mohw.gov.tw最新消息就業資訊下載。
    (二)請填妥相關資料表,如有推薦人,應請推薦人於推(自)薦表親筆簽名同意。並請依序檢附以下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1.公務人員履歷表(現役軍人請提供兵籍表;退役軍人請提供軍職查證履歷表)。
    2.大學以上及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
    3.考試及格證書。
    4.醫事人員證書及專科證書(或接受國內外大學、教學醫院、醫事學(公、協)會或衛生主管機關辦理醫事專業課程訓練結業,累計時數達180小時以上之證明文件,或修習相當碩、博士之醫事專業研究課程10學分以上之證明文件)等影本。
    5.經教育部審定之教師證書(含講師、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7.現職派令影本。
    8.最近一次銓敘部銓審函影本。
    9.相關服務證明影本(臨床、教學或研究工作等)。
    10.個人事蹟之相關佐證資料。
    三、意者請於民國108年6月28日(星期五)前將履歷資料,郵寄至衛生福利部人事處收(地址:11558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1樓),並於應徵文件之信封上註明姓名、聯絡電話,並註記應徵「衛生福利部恆春旅遊醫院院長」,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或未郵寄紙本履歷者,視同未報名。經本部初審後,面試日期、地點另行通知,資格不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履歷資料,請附貼足郵資回郵信封。
    四、對於本項公告如有不明之處,請洽本部人事處洪小姐。電話:(02)85907823。

  •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考試 在 李世淦-屏東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5-16 15:54:46
    有 21 人按讚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師(一)級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108/05/16~108/05/30
    資格條件:
    一、領有中華民國醫師證書及專科醫師證書,並取得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所規定師(一)級任用資格,且有下列經歷之ㄧ者:
    (一)教育部審定之教授職務滿三年,或副教授職務滿五年。
    (二)醫學中心副院長以上職務滿三年,或醫學中心部主任以上職務滿五年,或非本部所屬經評鑑合格之教學醫院副院長以上職務滿五年。
    (三)本部所屬醫院副院長或分院長以上職務滿三年。
    (四)衛生行政機關相當簡任副主管以上職務滿三年。
    二、前項各款職務年限相同之經歷年資得以併計。
    三、具有醫院經營理念、具有領導協調能力及有良好品德操守。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綜理院務
    工作地址:
    本部恆春旅遊醫院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遴選成績評定:
    (一) 遴選小組委員面試:面試項目有:
    1.個人服務意願及過去工作經歷與績效、
    2.經營醫院理念(發展願景、經營管理、創新作法)、
    3.領導統御、溝通協調、危機處理等。
    (二) 個人客觀基本資料:項目有最高學歷、最高經歷、學術成就、教師資格、本部所轄偏遠離島地區醫院年資、社會參與等。
    (三) 部長就候選人學術素養、人格特質、經營理念及參酌醫院發展需要評分。
    二、報名方式:
    (一)相關資料表請至本部網站www.mohw.gov.tw最新消息就業資訊下載。
    (二)請填妥相關資料表,如有推薦人,應請推薦人於推(自)薦表親筆簽名同意。並請依序檢附以下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1.公務人員履歷表(現役軍人請提供兵籍表;退役軍人請提供軍職查證履歷表)。
    2.大學以上及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
    3.考試及格證書。
    4.醫事人員證書及專科證書(或接受國內外大學、教學醫院、醫事學(公、協)會或衛生主管機關辦理醫事專業課程訓練結業,累計時數達180小時以上之證明文件,或修習相當碩、博士之醫事專業研究課程10學分以上之證明文件)等影本。
    5.經教育部審定之教師證書(含講師、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7.現職派令影本。
    8.最近一次銓敘部銓審函影本 。
    9.相關服務證明影本(臨床、教學或研究工作等)。
    10.個人事蹟之相關佐證資料。
    三、意者請於民國108年5月30日(星期四)前將履歷資料,郵寄至衛生福利部人事處收(地址:11558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1樓),並於應徵文件之信封上註明姓名、聯絡電話,並註記應徵「衛生福利部恆春旅遊醫院院長」,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或未郵寄紙本履歷者,視同未報名。經本部初審後,面試日期、地點另行通知,資格不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履歷資料,請附貼足郵資回郵信封。
    四、對於本項公告如有不明之處,請洽本部人事處洪小姐。電話:(02)85907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