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苗栗縣政府111年3月8日府教國字第1110043381號函辦理。 二、 貴校如有設籍苗栗縣之應屆畢業生欲返回該縣就讀額滿國中者,請依附件繳驗資料,並於111 ...
確定!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