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28000/30 (若當月31天就除以31)*15 (實際工作天數) 但我記得假日不是也應計薪嗎?要算18天不是嗎? 到底正確的算法是什麼? 有勞基法的法條可以支援嗎? 還有,薪資給的 ...
確定!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