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借代法的辨識: 借代法──在談話或行文中。放棄使用的本名,另找其他名稱或語句代替。 請寫出下列所借代的本意: 1.方寸— 2.布衣— 3.杏林-- 4.杜康—. 5.杏壇-- 6.
確定!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