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租稅優惠 · 一、依權利變換取得之土地及建築物,於更新後第一次移轉時,減徵土地增值稅及契稅40%。 · 二、不願參加權利變換而領取現金補償者,減徵土地增值稅40%。 · 三、 ...
確定!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