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於110年11月16日以衛授疾字第1100201023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因應有陪侍 ...
確定!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