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依據教育部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辦法第3. 條規定(97.12.02.修正),家庭年所得總額不得超過新台幣220 萬. 元,其計算方式如下:. 1.學生 ...
確定!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