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5月12日含以後 · 贈與總額:贈與人每年贈與出的財產總金額 · 免稅額:每贈與人一年總額度為220萬,不限制贈與對象與次數。 · 扣除額:土地增值稅、契稅或其他贈與 ...
確定!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