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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團體法 業必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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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局非屬營利事業,無商業團體法第12條規定之適用 - TPIP
控制面板 · 本會前於本(107)年1月接獲屏東縣藥師公會反應,該縣醫療器材商業同業公會以勸導業必歸會為由,並依商業團體法第63條規定函請本會會員(藥局)加入該商業同業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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