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惟據臺中市政府表示,系爭建案第1 層為店舖,樓高7.05. 公尺;第2 層至第10 層為辦公室,樓高4.7 公尺,且結. 構體業已建築完成,其一樓樓高超過4.2 公尺、二樓以.
確定!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