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oufuyou (夏天)
看板Salary
標題[問題] 我真的很討厭 reference check
時間Sun Oct 1 17:15:22 2017
近期面試,遇到兩間要做 reference check,還限定直屬主管,要姓名電話部門職位跟m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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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前東家以外,前期東家資訊也需要。我都從前前東家畢業多年了,還要拿這種事情來
煩主管,真的覺得不太好意思,對於此舉動也感到很反感。
若部門流動率每年離職六個人,兩年至少12個人,主管還要記得並服務他們後續求職時別
間公司打來的確認電話
到底哪天台灣個資法才會完善?
真心希望毛很多的公司趕快被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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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SSONIC: 別理他就好了 時麼時候勞工工作還要前東家推薦?10/01 17:17
→ y331752001: Reference check一點意義都沒有 後來連主管都走了怎10/01 17:25
→ y331752001: 麼確認?另外,主管也有喜好之分 ,說好說壞誰知道10/01 17:25
→ y331752001: 台灣個資法根本沒用10/01 17:25
→ rainmoon33: 通常這一欄我都沒寫@@ 大家都會填嗎?10/01 17:43
噓 louis10452: 這個國內外都有,很正常。10/01 17:45
推 the32119: 面試時有先講都沒差10/01 18:04
→ the32119: 某快遞面試完還要答應報到 結果才說馬上要做reference c 10/01 18:05
→ the32119: heck 才不尊重10/01 18:05
推 scott0327: 台灣只有商業法是真的,其他都參考用的10/01 18:11
噓 JetChang: 不填 大不了換別間 10/01 18:32
推 Arlen7119: 你給你朋友電話對方也不知道啊……10/01 18:59
推 yoa0930: 討厭+1。我一直覺得這沒用,好不好應該看工作狀態。10/01 20:11
→ edcs: 對某些人來說,reference check是加分,對某些人來說是扣分 10/01 20:18
→ edcs: 。於是扣分的人就說很討厭,沒必要10/01 20:18
→ spihc: 低階工作是的確沒作reference check的必要性10/01 20:46
→ choufuyou: 又不是高階主管,都是基層員工到底幹嘛 reference? 覺10/01 21:49
→ choufuyou: 得很莫名10/01 21:49
→ choufuyou: 不是扣分的問題,純粹認為個人個資,為何要麻煩前任的10/01 21:50
→ choufuyou: 主管,別人也沒欠我們什麼,不是嗎?10/01 21:50
噓 louis10452: 看公司規模,員工素質太差,會對公司造成多大損失。10/01 21:50
推 fhjqwefs: 你選擇很多就不要填不要去啊~這個社會就是看誰優勢誰講10/01 21:50
→ fhjqwefs: 話就大聲10/01 21:50
→ louis10452: 是啊,不爽不要填。 如果Google公司要你填,看你填不10/01 21:51
→ louis10452: 填。10/01 21:52
→ lalalahu: 找別間阿,可以在履歷上面註記不接受reference check10/01 22:04
推 universer: 一堆工作真的都很愛reference check。有的都還沒錄取就10/01 22:59
→ universer: 要做= = 就算原本立意是好的好了!之前請我前主管和同事10/01 23:00
→ universer: 幫忙,結果HR和他們各聊了快15分鐘。前同事們都很幫我10/01 23:01
→ universer: 但耗費那麼久時間害我對同事們覺得很不好意思...我還只 10/01 23:02
→ universer: 是應徵專員而已...薪水也沒開多高...實在是...10/01 23:03
→ Justina030: 我都不填欸,跟前主管不熟公事公辦又沒啥交集的話,10/02 00:56
→ Justina030: 離職後還要打擾和佔用人家工作時間,真的很無意義 10/02 00:56
→ Justina030: 因為我的前主管通常直接是老闆,RC根本很尷尬10/02 00:57
推 cityhunter04: 台灣的人資沒專業,只能用這種方式去取代他本來應10/02 01:08
→ cityhunter04: 該做的事! 10/02 01:08
推 s9221320: 大家混口飯吃 老闆被天眼通referance check也是很不爽要10/02 02:13
→ s9221320: 告人 但是找員工時卻又幹這種事 這就是台灣老闆腦殘地方10/02 02:14
推 whiteluna: 我也不懂 台灣勞資關係這麼差 一堆被迫離職離得難看的10/02 02:45
→ whiteluna: 人 遇到reference check不是很倒楣?10/02 02:45
→ whiteluna: 另外也聽過要給兩封推薦信才願意做履歷審核的 用人情要10/02 02:46
→ whiteluna: 到兩封 結果可能連面試都沒機會 如果都這樣玩誰吃得消10/02 02:47
推 s9221320: 這種只要找朋友們查好身家假冒就好,管他是不是查不查10/02 03:19
→ csss22221041: 我都填空號,到時聯絡不到那就算啦,反正當事人可能10/02 05:25
→ csss22221041: 換手機咩。10/02 05:25
→ csss22221041: 如果面試不錄用你,只是因為空號,那覺得這種公司也10/02 05:26
→ csss22221041: 沒什麼好期待的。10/02 05:26
→ yudofu: 不爽不要填啊 而且會離職離得很難看的不會面試的時候順便10/02 07:54
→ yudofu: 打預防針?再說這種離職最大動不動就教人家撕破臉的網路文10/02 07:55
→ yudofu: 化聽一聽就好,老人如果自己可以圓得過去就算了,要是菜的10/02 07:56
→ yudofu: 因為這種check 搞到自己又唬爛不過去,就乖乖回家躲棉被吧10/02 07:57
→ yudofu: ,如果你自己是老闆聽到來應徵的是跟前老闆撕破臉才離開, 10/02 07:58
→ yudofu: 就不會有甚麼疑慮、想在面試前問清楚然後當面問嗎?10/02 07:59
推 louis10452: 國外不少公司需要推薦信捏@@10/02 08:15
推 s9221320: 樓上y的真是隻資方養的乖寶寶 10/02 09:41
→ louis10452: 說會RC就是資方打手? 一堆制度都差不多啊?10/02 09:42
→ louis10452: 很多公司都會RC, 要就推薦信,不然用實習時間觀察。10/02 09:44
推 yudofu: 叫你不爽不要填也是打手XD. 不填後果自己要能承受就好了, 10/02 09:52
→ yudofu: 結果跟打砲不準人家提醒要戴套一樣,標準的掩耳盜鈴,這種10/02 09:52
→ yudofu: 人有人願意打你屁股讓你醒一醒就不錯了,還打手?10/02 09:52
→ louis10452: 跟你說啦…去面試Google要你填,你敢不填嗎? 哈哈10/02 10:10
→ louis10452: 哈10/02 10:10
google我當然填!舉起雙手表示願意。孤狗的福利跟薪水業界龍頭,但自己公司也稱一下
斤兩,是不是孤狗等級。聘請的員工也不是管理階層,說白話基層員工也不是核心,幹嘛
要限定直屬主管 RC? 做了一堆英文智力性向測驗,還有人資外加單位主管面試,第一關
都ok了。不是應該相信自己識人能力嗎?
我遇到的狀況是公司不願告知出差費,問有無加班費,是不是責任制,也打迷糊仗。期待
的薪資是否範圍內,也不告知。(若超標我想大家都可以節省時間不是嗎?) 重點,只是
中型企業,福利上有沒有特別優渥。在資訊完全不對等的情況下,要我貢獻他人個資?
說真的如果已經口頭 offer階段,雙方滿意想 double check,當然沒問題。
人資你們在希望提供 RC資訊,特別是限定主管的同時,也希望能把公司福利跟薪資結構
和範圍等等都告訴面試者,這樣資訊對等情況下,我們也能評估後,選擇性提供。
推 cooxander: 如果表明當時的主管已離職,連老闆都換過人了?10/02 10:31
→ louis10452: 看面試官自己的後續做法啊? 問你還認識其他人嗎?10/02 10:34
推 yeh10jp: 我都填人事部的電話請他們打去查,畢竟離職了也不確定之10/02 11:17
→ yeh10jp: 前部門主管還在不在10/02 11:17
→ louis10452: 哪就看面試官要用什麼方式來判斷你。10/02 11:45
推 ken0424: 遇過前前公司都已經倒閉了,還硬要主管聯繫電話,還是間10/02 12:58
→ ken0424: 蠻大的外商…10/02 12:58
※ 編輯: choufuyou (36.228.206.145), 10/02/2017 14:51:37
推 ab784533: 可以拒絕啊,反正會讓人心甘情願填RC的工作大家都心甘 10/02 15:17
→ ab784533: 情願填,讓人不爽填的公司只要你拒絕他遲早會放棄 10/02 15:17
→ choufuyou: 所以二面我不去了,都要二面,日期也談好了,什麼卻都 10/02 15:20
→ choufuyou: 不透漏…沒什麼誠意 10/02 15:20
推 apley: 不寫。除非好到我願意寫,目前只寫過一間。 10/02 23:23
推 vodkalime: 公司有問你是否能提供 不提供應該也無法強迫你吧? 10/04 10:00
→ vodkalime: 這樣公司有違反個資嗎 若你沒先知會前同事直接提供 10/04 10:01
→ vodkalime: 給新公司 你有違反嗎? 10/04 10:02
→ choufuyou: 他就是堅持並強調沒有不能進二面,所以我不去了。台灣 10/04 10:50
→ choufuyou: 公司這麼多間,不缺他那間 10/04 10:50
推 ccchengyc: 現在公司都流行這套 我現職公司還真的打給前主管 10/04 16:46
→ PPTAlex: 可以不填阿~公司也可以不用你阿~你知道嗎?找一個人進來後 10/06 08:56
→ PPTAlex: 才發現他問題一堆~要送走很難 10/06 08:56
推 rosaceous: 回樓上,要送人走只要合法資遣即可。 10/06 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