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風暴》我們都該多關心這片土地 (8.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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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2) 全文太長分兩篇
@looryfilmnotes 主頁部落格會是你最好的選擇
———————以下可能有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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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上半段請先閱讀上篇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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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人憤怒難過的是,在企業不斷利用法律漏洞規避責任的情況下,《Take...
《#黑水風暴》我們都該多關心這片土地 (8.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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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2) 全文太長分兩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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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人憤怒難過的是,在企業不斷利用法律漏洞規避責任的情況下,《Take Me Home Country Roads》這首原本傳達作者對家鄉懷念的鄉村歌曲,在《黑水風暴》裡居民面對家園被污染、不知道自己身體有沒有被影響的恐懼,則變成她們希望杜邦能對他們有個交代,希望早日獲得一個乾淨家園的渴求與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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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難以想像,儘管《黑水風暴》以環保與環境污染為主題,故事本色是如此強而有力,整體評價也不算差,但不僅前鎮子奧斯卡所公布的入圍名單《黑水風暴》一項未得,甚至是整個獎季更完全不見蹤影。不可否認今年的競爭確實非常激烈,也無法確定它能把哪個獎項的入圍者擠出名單之外,但毫無疑問,《黑水風暴》全片所探討議題的重要性卻遠比這次九部最佳影片的提名者都還高出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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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同片中的主角「#鐵氟龍」(#PTFE) 不只有被排放到環境裡這麼簡單,而被普遍用於平等不沾鍋的表面塗層、防油紙袋等人們日常生活所需的材料之中,並在被發明的 50 年後才被「社會大眾」發覺它在加熱至 260 度之後會變質釋放出對人體有害的「全氟辛酸」(#Perfluorooctanoic acid, #PFOA),而我們平時接觸的物品中有多少的有害物質沒有被發現、被視為「無害」?或者明知有害卻沒有法律能夠去規範?而社會大眾又對這些議題有多少認識和了解?或許可能是《黑水風暴》像是紀錄片的劇情節奏稍嫌沈悶、收尾偏向黑暗絕望導致它不像原本預期得能受到關注,但我認為這才是真正對我們有直接影響,每個人都必須關心的事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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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上映的台灣電影《#盲人律師》以影響數千人的 RCA 污染事件為主題,可惜沒過幾個禮拜就下片。《黑水風暴》片中隱瞞 PFOA 毒性、讓它存在全球每個人類體內的美國杜邦,其實從 1986 年就來台灣設廠,雖然當時由於受到抗議,場址從最初的鹿港移到桃園觀音,但生產的二氧化鈦也從當初供稱的「百分百安全」變成後來的「可能致癌物質」,而這些年來有沒有對環境與當地居民造成危害?至今還沒有人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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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與其讓少部分人努力揭發隱藏在背後,早已殘害人們健康多年的可怕真相,我們何不從自己做起,平時就多多關心生活周遭發生的大小事?以台灣為例,從1980年新竹排放廢氣和廢水李長榮化工廠事件、核三廠造成附近珊瑚礁的破壞,到近年危害食品安全的農地工廠,造成彰化大城與雲林麥寮、台西等地居民健康與沿海生態重大影響的六輕工業區,甚至是如今吵得沸沸揚揚卻不見政府作為,依舊放任亞泥開墾山林的礦業法,不管是生態破壞或環境汙染,我們是否該對保持警戒,並多關心我們身邊這片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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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而言,雖然娛樂性不算太高,但我喜歡《黑水風暴》在講好一個故事的同時,也讓整部片具有相當高程度的意義,或許在現今這個資訊傳遞快速,但卻也十分雜亂的時代,我們才更需要這種直指核心、批判力度強烈的電影,就算電影最後在羅伯比洛特的努力之下居民獲得了杜邦的賠償,但對已經失去健康的他們來說,這遲來的正義也只不過是亡羊補牢,我們該如何盡力避免這類事件重演?我想這才是《黑水風暴》整部電影的核心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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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rkWaters #陶德海恩斯 #ToddHaynes #馬克魯法洛 #MarkRuffalo #安海瑟威 #AnneHathaway #提姆羅賓斯 #TimRobbins #比爾普曼 #BillPullman #維特賈勃 #VictorGarber #露易莎克勞斯 #LouisaKrause #電影 #影評 #美國杜邦 #鐵氟龍 #平底鍋 #如履影評 @garageplay.tw
rca事件影響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意外孤獨者
昨天晚上,一個旅居海外的朋友打電話給我,她說她剛剛大哭了一場。我問為什麼?她說,她看到台鐵太魯閣號事故、看到新聞上斷肢殘骸的報導⋯⋯
我懂,即使遠在太平洋之外的國人,看到自己的同胞受難,都難過到痛哭,更何況受難者家屬和倖存者!
事件過後,除了找出根本原因(RCA)並且進行改革之外,更重要的還有對逝者家屬、倖存者、救難人員的關心,目睹事發過程的他們、心中的傷痕必須被安撫。
這是典型的「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簡稱PTSD),遭逢重大創傷事件後的人們,可能光是聽到火車、甚至太魯閣號,都會心跳加速、害怕,並且持續做惡夢,這些看不到的傷害,事後的影響更為深遠。
還有,整個事件中,我關心罹難者中的「意外孤獨者」,因為東部幹線一票難求,一家人買到票常常都沒辦法坐在一起。所以分坐兩個包廂,這次出現「爸爸妹妹都死光了」,「女兒老婆一起罹難」的未來孤獨者,對於這些人的照料,我實在憂心忡忡….
身為立法委員,我願意傾聽,凡是我能做的,請告訴我,我們一起度過這黎明前的黑暗。
加油!康復的路上,你(妳)並不孤獨!
rca事件影響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從RCA事件重新思考身體健康權/#陳忠五(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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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體 #健康權 概念本身,或其侵害與否的認定,向來並無爭議。實務上有關侵害身體健康權的案例,大多涉及對人身嚴重且明顯的傷害。被害人或是飽受肉體折磨,或是確定罹患疾病,而且具體發生治療需要或精神痛苦。問題是,人體內外組織的完整性雖然未遭受破壞,身心功能的健全性並無明顯異常,科學或醫學上亦無證據顯示確定罹患疾病或出現病徵,惟因有害成分或毒性物質的影響,體內已潛藏影響人體健康的異常因素,而將來是否出現外顯傷害或罹患疾病,處於不確定狀態,於此情形,是否仍可認定係身體健康權被侵害?
◎本文出處:重新思考身體健康權──RCA毒物污染事件引發的疑慮,陳忠五(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月旦法學雜誌第3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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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a事件影響 在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Green Citizens' Action Alliance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六輕訴訟案原告兼訴訟代理人林氏兄弟在收到法院駁回其判決書後,寫了一份聲明,請大家協助轉發。
在聲明稿中,林氏兄弟認為法官未允許原告傳喚專家作為鑑定證人的要求,還在新聞稿宣稱「法院已窮盡調查之力,仍難以認定因果關係存在,依法僅能駁回。」令人難以服氣。林氏兄弟也指出本案攸關公害事件中「環境權、健康權、生命權受到侵害後,如何要求政府正視這些嚴重問題」,因而希望邀請大家一起關注,「共同守護臺灣這片美麗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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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輕空污針對雲林地方法院109年10月30日判決六輕公害第二案(107年公字1號)原告兼訴訟代理人(林氏兄弟)聲明稿全文如下:
一、請蔡英文總統看見、聽見雲林人的血淚,政府能夠做的真的是少之又少,請求司法能夠真正公平公正的審判。依據雲林縣政府自民國98年起委託國立台灣大學公衛學院逐年進行「沿海地區空氣汚染物及環境健康世代研究計劃」、「雲林縣沿海地區環境流行病學研究計劃」,其101年度研究計劃指出:距離六輕10公里內(包括麥寮、台西鄉) 之流病世代居民,其2008至2010年間的全癌症粗發生率是1999~2001 年間的「4.07倍」;在雲林地院被告已承認排放確認有36~38種致癌物質;雲林縣87年~107與全國 87年~107年兩者對比,可算出雲林縣比全國大幅增加197%惡性腫瘤(癌症);六輕一年曾排放6700萬噸的二氧化碳20多年來已排放高達逾數億~10多億噸的二氧化碳,連帶影響全球溫室效應帶來的氣候變遷地球暖化致海平面上升的可怕問題致人類生存的危機貢獻者之一。政府犧牲雲林人健康、生命及國土被汚染嚴重破壞(將來國土復育必須花數倍稅收,更多金錢來處理),換來六輕數佰億元的稅收,破壞國家環境到底值不值得?
二、首先,本案法官非毒理學、環工系或是公衛專家學者並無專業知識及職權如何可認定本件為非公害之受害人,而駁斥被害人無疫學或流行病學之適用對象(例如:依法一般的刑事殺人案件加害者的精神需要鑑定精神狀況,仍須由醫院專業醫師做專業精神鑑定)。同理可證,本件同需要具備毒理學、環工系或是公衛專家學者依專業知識及職權才可認定本件是否為公害之受害人,才有無被害人是否為疫學或流行病學之適用對象,而非審理法官(並無具備相關專業知識)的職權所可認定本件為非公害之受害人,而駁斥被害人無疫學或流行病學之適用對象。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二條第三項「法院依自由心證判斷事實之真偽,不得違背論理及經驗法則」,其中的「專門知識」所得之特別經驗為「經驗法則」所明示。是以,本案件「專門知識」所得之特別經驗為當然是指具備毒理學、環工系或是公衛專家學者依專業知識及職權才可認定本件受害人是否為公害適用之對象。依上所述,顯然,本件判決已違反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二條第三項「法院依自由心證判斷事實之真偽,不得違背論理及經驗法則」,其中所示的「專門知識」所得之特別經驗,首揭述明。
三、本案原告已提出相當足夠重要的相關證據資料證明及律師團請求傳喚「專家」出庭為鑑定證人(法官未准許),而雲林地院新聞稿卻強調「法院已窮盡調查之力,仍難以認定因果關係存在,依法僅能駁回。」,實在令原告感到相當不服氣,難以置信!
(一) 原告審理期間已向雲林地院提出前述台大公衛學院研究團隊研究計畫,該研究計畫已公開經過同儕檢視過,同時已投到專業期刊公開發表,本案屬「公害」案件,受汚染有毒致癌物質之數量、種類,更是全國最多且最嚴重之「公害」案件。
(二) 依據RCA案以及中石化案最高法院民事判決,再依民法第191條之3規定之「一般危險責任」、民事訴訟法第222條依「論理法則」、「經驗法則」規定暨同法第277條「但書」規定,皆應由被告負舉證責任,證明因果關係不存在;但本案法官認為這份研究報告並非針對林女士罹患肺癌之事實所做成之研究計畫報告,不予採納。既然法官不採,更應該接受邀請「專家」蒞庭辯論,或參酌國內外判決結果,而非僅以「推理」作判決,令人難以信服。
(三) 原告所有聲請調查證據及傳訊證人到庭作證,除了第一次行政院環保署建議函詢雲林縣環保局外,其他全部都不同意調查證據,連行政院環保署函覆有資料不實,原告聲請再度函詢環保署、環保局及傳訊環保署相關證人,承審法官全部不同意。律師團接下本案也一再多次為原告請求聲請法院傳喚「專家」出庭為鑑定證人,但法官均未能准予傳喚「專家」為鑑定證人。
本案原告已提出相當足夠重要的相關證據資料證明及律師團請求傳喚「專家」出庭為鑑定證人(法官未准許),而雲林地院新聞稿卻強調「法院已窮盡調查之力,仍難以認定因果關係存在,依法僅能駁回。」令人感到無比難過、失望與無奈,實在令原告感到相當不服氣,難以置信!
四、雲林麥寮六輕工業園區,5被告(燃煤電廠、石化工業)有毒致癌物公害污染雲林、彰化、嘉義全部都是農業大縣,是台灣主要的糧食生產地區,台灣人民都是受害人。
五、最後,本件聲明希望能讓生活在這片土地的主人多關心自己的環境權、健康權、生命權受到侵害後,如何要求政府正視這些嚴重問題,請「政府應該有所作為針對司法、公害作改革」,請大家共同一起來守護台灣這片美麗土地。
愛「母親」台灣這片土地的雲林之子麥寮人 原告兼訴訟代理人(林氏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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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受夠六輕「合法污染」奪命 雲林居民聯合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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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研究證實,六輕旁台西麥寮居民罹癌率比他處高1.29倍,女人老人比例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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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輕是不是公害」還沒共識 集體訴訟月底可能一審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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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塑六輕監測有鬼?2萬5千筆「超標排放」全變「無效數字」 全年僅收一張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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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足跡9月報】控告台塑污染的艱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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