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rca事件報告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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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rca事件報告產品中有1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0萬的網紅報導者 The Reporter,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一名青年派遣工之死改變了什麼?看韓國職災立法路上的血與淚】 歷經RCA等重大職災案件和法律訴訟,在壓力團體12年堅持努力下,上週五、4月23日,立法院三讀通過職災專法、《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堪稱台灣勞權保障里程碑。 韓國近年職災保障亦有兩項重大進步,除了30年來首次修正《產業安全保健法...

  • rca事件報告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5-01 12: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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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青年派遣工之死改變了什麼?看韓國職災立法路上的血與淚】

    歷經RCA等重大職災案件和法律訴訟,在壓力團體12年堅持努力下,上週五、4月23日,立法院三讀通過職災專法、《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堪稱台灣勞權保障里程碑。

    韓國近年職災保障亦有兩項重大進步,除了30年來首次修正《產業安全保健法》,還通過《重大災害處罰法》——企業若未遵守職安規範,導致勞工重大職災或重大社會災難,負責人與公司都將面對刑罰或最高可達台幣上億的罰金。

    「不正是過去沒有實質的處罰,才會一直有人喪命嗎?」這兩個立法的關鍵推手,是一名青年派遣工之死與一名心痛的母親。

    2018年12月清晨,金美淑接到電話,23歲獨子、發電廠外包公司派遣員金容均工安意外死亡,當她趕到醫院,只見到滿臉煤灰的面孔,遺體毀損嚴重,頭身分離、背部裂開……,公司卻把意外原因推給受害者個人。

    「我想說,國家應該會保護勞工的安全。做父母的應該不用擔心。」如果不是這場意外,金美淑不會知道,韓國一年有2千多人因職災死亡;而在所有職災案件中,像她兒子一樣是非典型工作者的,佔了9成。

    金美淑在民團協助下走進兒子的工作場所勘查,揭露環境惡劣、薪資低廉、受訓僅5天、未提供安全設備等諸多問題,那些現場畫面在韓國社會投下震撼彈,一波波民眾的力量逼使政府不能忽視「企業殺人」問題,國家真相調查單位亦在報告直指:

    「金容均的死是暴露出整體勞安問題的一個象徵性事件。在那之前也有無數的死亡……,我們所有人都必須謝罪,並且一步步地修正。」

    #台灣勞動權益相關報導
    【工作貧窮!年資中斷、欠薪頻傳的派遣大軍們】https://bit.ly/3u8qzWK
    【RCA三審/倒退嚕的勝訴拿不到職災給付,職災保險法何時問世?】https://bit.ly/3vujpwa

    #勞動節 #勞工 #職業災害 #職災 #派遣 #非典型工作 #報導者

  • rca事件報告 在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Green Citizens' Action Alliance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1-24 17: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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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輕訴訟案原告兼訴訟代理人林氏兄弟在收到法院駁回其判決書後,寫了一份聲明,請大家協助轉發。
           
    在聲明稿中,林氏兄弟認為法官未允許原告傳喚專家作為鑑定證人的要求,還在新聞稿宣稱「法院已窮盡調查之力,仍難以認定因果關係存在,依法僅能駁回。」令人難以服氣。林氏兄弟也指出本案攸關公害事件中「環境權、健康權、生命權受到侵害後,如何要求政府正視這些嚴重問題」,因而希望邀請大家一起關注,「共同守護臺灣這片美麗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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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輕空污針對雲林地方法院109年10月30日判決六輕公害第二案(107年公字1號)原告兼訴訟代理人(林氏兄弟)聲明稿全文如下:
       
    一、請蔡英文總統看見、聽見雲林人的血淚,政府能夠做的真的是少之又少,請求司法能夠真正公平公正的審判。依據雲林縣政府自民國98年起委託國立台灣大學公衛學院逐年進行「沿海地區空氣汚染物及環境健康世代研究計劃」、「雲林縣沿海地區環境流行病學研究計劃」,其101年度研究計劃指出:距離六輕10公里內(包括麥寮、台西鄉) 之流病世代居民,其2008至2010年間的全癌症粗發生率是1999~2001 年間的「4.07倍」;在雲林地院被告已承認排放確認有36~38種致癌物質;雲林縣87年~107與全國 87年~107年兩者對比,可算出雲林縣比全國大幅增加197%惡性腫瘤(癌症);六輕一年曾排放6700萬噸的二氧化碳20多年來已排放高達逾數億~10多億噸的二氧化碳,連帶影響全球溫室效應帶來的氣候變遷地球暖化致海平面上升的可怕問題致人類生存的危機貢獻者之一。政府犧牲雲林人健康、生命及國土被汚染嚴重破壞(將來國土復育必須花數倍稅收,更多金錢來處理),換來六輕數佰億元的稅收,破壞國家環境到底值不值得?
         
    二、首先,本案法官非毒理學、環工系或是公衛專家學者並無專業知識及職權如何可認定本件為非公害之受害人,而駁斥被害人無疫學或流行病學之適用對象(例如:依法一般的刑事殺人案件加害者的精神需要鑑定精神狀況,仍須由醫院專業醫師做專業精神鑑定)。同理可證,本件同需要具備毒理學、環工系或是公衛專家學者依專業知識及職權才可認定本件是否為公害之受害人,才有無被害人是否為疫學或流行病學之適用對象,而非審理法官(並無具備相關專業知識)的職權所可認定本件為非公害之受害人,而駁斥被害人無疫學或流行病學之適用對象。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二條第三項「法院依自由心證判斷事實之真偽,不得違背論理及經驗法則」,其中的「專門知識」所得之特別經驗為「經驗法則」所明示。是以,本案件「專門知識」所得之特別經驗為當然是指具備毒理學、環工系或是公衛專家學者依專業知識及職權才可認定本件受害人是否為公害適用之對象。依上所述,顯然,本件判決已違反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二條第三項「法院依自由心證判斷事實之真偽,不得違背論理及經驗法則」,其中所示的「專門知識」所得之特別經驗,首揭述明。
          
    三、本案原告已提出相當足夠重要的相關證據資料證明及律師團請求傳喚「專家」出庭為鑑定證人(法官未准許),而雲林地院新聞稿卻強調「法院已窮盡調查之力,仍難以認定因果關係存在,依法僅能駁回。」,實在令原告感到相當不服氣,難以置信!
         
    (一) 原告審理期間已向雲林地院提出前述台大公衛學院研究團隊研究計畫,該研究計畫已公開經過同儕檢視過,同時已投到專業期刊公開發表,本案屬「公害」案件,受汚染有毒致癌物質之數量、種類,更是全國最多且最嚴重之「公害」案件。
        
    (二) 依據RCA案以及中石化案最高法院民事判決,再依民法第191條之3規定之「一般危險責任」、民事訴訟法第222條依「論理法則」、「經驗法則」規定暨同法第277條「但書」規定,皆應由被告負舉證責任,證明因果關係不存在;但本案法官認為這份研究報告並非針對林女士罹患肺癌之事實所做成之研究計畫報告,不予採納。既然法官不採,更應該接受邀請「專家」蒞庭辯論,或參酌國內外判決結果,而非僅以「推理」作判決,令人難以信服。
        
    (三) 原告所有聲請調查證據及傳訊證人到庭作證,除了第一次行政院環保署建議函詢雲林縣環保局外,其他全部都不同意調查證據,連行政院環保署函覆有資料不實,原告聲請再度函詢環保署、環保局及傳訊環保署相關證人,承審法官全部不同意。律師團接下本案也一再多次為原告請求聲請法院傳喚「專家」出庭為鑑定證人,但法官均未能准予傳喚「專家」為鑑定證人。
        
    本案原告已提出相當足夠重要的相關證據資料證明及律師團請求傳喚「專家」出庭為鑑定證人(法官未准許),而雲林地院新聞稿卻強調「法院已窮盡調查之力,仍難以認定因果關係存在,依法僅能駁回。」令人感到無比難過、失望與無奈,實在令原告感到相當不服氣,難以置信!
        
    四、雲林麥寮六輕工業園區,5被告(燃煤電廠、石化工業)有毒致癌物公害污染雲林、彰化、嘉義全部都是農業大縣,是台灣主要的糧食生產地區,台灣人民都是受害人。
        
    五、最後,本件聲明希望能讓生活在這片土地的主人多關心自己的環境權、健康權、生命權受到侵害後,如何要求政府正視這些嚴重問題,請「政府應該有所作為針對司法、公害作改革」,請大家共同一起來守護台灣這片美麗土地。
        
    愛「母親」台灣這片土地的雲林之子麥寮人 原告兼訴訟代理人(林氏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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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閱讀:
        
    受夠六輕「合法污染」奪命 雲林居民聯合提告
    https://e-info.org.tw/node/109513
        
    台大研究證實,六輕旁台西麥寮居民罹癌率比他處高1.29倍,女人老人比例更高
    https://www.newsmarket.com.tw/blog/112371/
        
    「六輕是不是公害」還沒共識 集體訴訟月底可能一審完結
    https://e-info.org.tw/node/213667
        
    台塑六輕監測有鬼?2萬5千筆「超標排放」全變「無效數字」 全年僅收一張罰單
    https://www.newsmarket.com.tw/blog/91256/
        
    【透明足跡9月報】控告台塑污染的艱難
    https://thaubing.gcaa.org.tw/blog/post/187

  • rca事件報告 在 A Nan MOSTA 阿男醫師の磨思塔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4-20 14: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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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疫大作戰,「沒有人是局外人!」
    這是海軍的事,也是全民的事!!

    原來,軍艦上不只頭痛,還有人有「發燒」症狀?!

    全民我們的子弟,阿兵哥是受害者,民眾商家也都是受害者!!

    377人中,70個人看過醫務室醫官,有5人發燒!!

    目前,24名確診武漢肺炎,社區接觸者疫調中,通知簡訊20萬人!

    這是「國安危機」,「危機處理」事涉帛琉外交與海軍戰備,根本原因分析RCA之調查委員會,衛福部與國防部,層級位階都不夠,蔡總統應僅速召開國安會議,組成行政院等級之跨團隊事件調查危機處理會議!!

    讓國防部調查國防部與粗略究責懲處,很難寫出完整的RCA調查檢討報告。

    才能給役男家屬與全民一個交代!

    台灣國防要更強大,要痛定思痛徹底改革,才是全民之福!!

    「立委趙天麟今在立院質詢指出,磐石艦上共377人,敦睦航行期間有70人曾看診多達71次,還有多人發燒,卻把人放出來,造成高雄人恐慌,「國防部有無隱匿我不敢說,但輕忽一定有!」國防部副部長張哲平也證實,磐石艦到達帛琉前後有5人發燒,但經過診治後約4到6天就無相關症狀,未來會依調查結果追究相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