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591租屋網台中社會住宅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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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591租屋網台中社會住宅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黃守達,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有錢也租不到房子?獨居老人、身心障礙者⋯⋯租屋弱勢能住哪? 針對弱勢族群租屋,政府目前有「政府興辦社會住宅」與「包租代管社會住宅」兩套政策。 然而,儘管《住宅法》第四條明訂了十二種弱勢租戶的狀況,但根據實務經驗,身心障礙者、遊民、獨居老人更是租屋市場弱勢中的弱勢。 目前「包...

  • 591租屋網台中社會住宅 在 黃守達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11-26 21:36:05
    有 270 人按讚


    有錢也租不到房子?獨居老人、身心障礙者⋯⋯租屋弱勢能住哪?
     
    針對弱勢族群租屋,政府目前有「政府興辦社會住宅」與「包租代管社會住宅」兩套政策。
     
    然而,儘管《住宅法》第四條明訂了十二種弱勢租戶的狀況,但根據實務經驗,身心障礙者、遊民、獨居老人更是租屋市場弱勢中的弱勢。
     
    目前「包租代管社會住宅」主要與民間業者配合,將房源統一上傳到591租屋網。昨天我實際線上操作,發現目前台中市包租代管社會住宅的空屋僅有14間,其中8間是不適合獨居者的公寓房型;其中4間沒有電梯設備。
     
    但令人不解的是,雖然網頁列有各種弱勢租戶的租屋補貼資訊,這14間社會住宅的身份要求,卻通通都是「學生、上班族、家庭」。
     
    那獨居老人怎麼辦?打工族算上班族嗎?這樣的「包租代管社會住宅」,因欠缺無障礙設施,不僅經常很難適用於身心障礙者,對於獨居老人、遊民也非常不友善。
     
    一般房東對遊民有好吃懶做不務正業的刻板印象,也擔心獨居老人孤自終老影響未來房價,經常不願意出租給這種類型的租戶,造成租客即便有錢也租不到,最後只能流落街頭。
     
    這樣的案例層出不窮,也對社工造成沈重負擔。
     
    目前「政府興辦社會住宅」,基本上都會採取綠建築、智慧建築、耐震標章、無障礙設施, 及結合托幼、長照等社會福利設施,對於獨居老人乃至行動不便者都是相對友善的選擇。
     
    雖然目前《住宅法》已有30%的保留規定,都發局仍應在《台中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針對弱勢租戶有更細緻、更彈性與周全的處理,讓因特殊身份與狀況,在一般租屋市場找不到房子的族群,有更多機會在「政府興辦社會住宅」安居。
     
    另外,目前「包租代管社會住宅」配合的代管業者與社工沒有一個協作平台,即便媒合案件多,卻未留下相關數據與紀錄,我認為十分可惜。
     
    我建議,都發局應會同社會局,建置一個弱勢租屋媒合的協作平台,讓代管業者與社工能在平台紀錄下案主的資料、需求、遭遇的困難等等,幫助未來媒合作業可以更順利,如此,也能有效防止業者詐領補助款的事件再度發生。
     
    對於媒合租屋的空窗期,我也要求都發局盤點公有閒置空間,提供給社會局作為暫時收容空間使用。目前台中市的收容空間僅有四處,不僅數量不足,更因為地理條件造成暫時收容的不便,也增加了社工後續媒合租屋的困難。
     
    總的來說,不管「政府興辦社會住宅」抑或「包租代管社會住宅」,重點都是照顧弱勢租戶。都發局應該加強與社會局的聯繫,將實務操作上的困境納入考量,確保弱勢租戶的權益能夠真正得到照顧。

  • 591租屋網台中社會住宅 在 黃守達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11-26 21:36:05
    有 270 人按讚

    有錢也租不到房子?獨居老人、身心障礙者⋯⋯租屋弱勢能住哪?
     
    針對弱勢族群租屋,政府目前有「政府興辦社會住宅」與「包租代管社會住宅」兩套政策。
     
    然而,儘管《住宅法》第四條明訂了十二種弱勢租戶的狀況,但根據實務經驗,身心障礙者、遊民、獨居老人更是租屋市場弱勢中的弱勢。
     
    目前「包租代管社會住宅」主要與民間業者配合,將房源統一上傳到591租屋網。昨天我實際線上操作,發現目前台中市包租代管社會住宅的空屋僅有14間,其中8間是不適合獨居者的公寓房型;其中4間沒有電梯設備。
     
    但令人不解的是,雖然網頁列有各種弱勢租戶的租屋補貼資訊,這14間社會住宅的身份要求,卻通通都是「學生、上班族、家庭」。
     
    那獨居老人怎麼辦?打工族算上班族嗎?這樣的「包租代管社會住宅」,因欠缺無障礙設施,不僅經常很難適用於身心障礙者,對於獨居老人、遊民也非常不友善。
     
    一般房東對遊民有好吃懶做不務正業的刻板印象,也擔心獨居老人孤自終老影響未來房價,經常不願意出租給這種類型的租戶,造成租客即便有錢也租不到,最後只能流落街頭。
     
    這樣的案例層出不窮,也對社工造成沈重負擔。
     
    目前「政府興辦社會住宅」,基本上都會採取綠建築、智慧建築、耐震標章、無障礙設施, 及結合托幼、長照等社會福利設施,對於獨居老人乃至行動不便者都是相對友善的選擇。
     
    雖然目前《住宅法》已有30%的保留規定,都發局仍應在《台中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針對弱勢租戶有更細緻、更彈性與周全的處理,讓因特殊身份與狀況,在一般租屋市場找不到房子的族群,有更多機會在「政府興辦社會住宅」安居。
     
    另外,目前「包租代管社會住宅」配合的代管業者與社工沒有一個協作平台,即便媒合案件多,卻未留下相關數據與紀錄,我認為十分可惜。
     
    我建議,都發局應會同社會局,建置一個弱勢租屋媒合的協作平台,讓代管業者與社工能在平台紀錄下案主的資料、需求、遭遇的困難等等,幫助未來媒合作業可以更順利,如此,也能有效防止業者詐領補助款的事件再度發生。
     
    對於媒合租屋的空窗期,我也要求都發局盤點公有閒置空間,提供給社會局作為暫時收容空間使用。目前台中市的收容空間僅有四處,不僅數量不足,更因為地理條件造成暫時收容的不便,也增加了社工後續媒合租屋的困難。
     
    總的來說,不管「政府興辦社會住宅」抑或「包租代管社會住宅」,重點都是照顧弱勢租戶。都發局應該加強與社會局的聯繫,將實務操作上的困境納入考量,確保弱勢租戶的權益能夠真正得到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