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高雄市政府約僱人員徵才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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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雄市政府約僱人員徵才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8-26 09: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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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才機關: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5等280薪點
    職系:無
    名額:3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8/25~110/09/03
    資格條件: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大學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大學以上環境相關科系畢業,包括: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土木與環境工程、土壤環境科學、公共衛生、公害防治、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科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工程衛生、環境保護技術、環境科學、環境科學與工程、環境資源管理、環境與工業安全技術、環境與安全工程、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環境衛生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領有畢業證書者。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有雙重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者不得報名)。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迴避任用之規定者及第28條第1項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處理本市環保陳情案件外勤稽查作業,原則以夜班為排班優先,惟未來視業務需求可能機動調整為日班。(每日標準工作時數為8小時,超過之時數可申請加班費或補休辦理)
    夜班暫定時段如下(視實際狀況可能再調整):
    小夜班:16:00-24:00
    大夜班:00:00-08:00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 本局環境稽查科北股(高雄市岡山區本工五路9號)、 本局環境稽查科南股(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徵才期間:自110年8月25日至110年9月3日止。
    (二)僱用期間:
    1、一年一僱,自高雄市政府函核定發文日通知報到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依其年度考核成績決定是否予以續僱。
    2、高雄市環境保護基金空氣污染防制計畫不補助僱用經費時,即無條件停止僱用。
    3、試用期間為3個月,試用期間考核成績未達70分者,無條件予以解僱。
    (三)待遇:核定薪點為280薪點,薪點折合率計算每月薪資為34,916元(280×124.7元),並自簽約日起支,離職日停支。享有全民健保、勞保,不適用勞動基準法。
    (四)報名方式:
    1、本項甄選資訊建置於本局網頁,請自行上網下載列印,寄送至高雄市政府環保局人事室收(地址: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A棟7樓),並於信封註明「報名約僱人員甄試」字樣,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郵寄請一律以「掛號」寄送,如以平信郵遞,致發生遺失或遲誤,責任自負)
    2、擇優公告參加甄選人員進行面試或筆試,參選人員如不符本局所需,得斟酌情形予以從缺。未符資格人員之相關報名資料不再退還,亦不予通知。
    (五)備註:
    1、備取人員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依序遞補性質相近之約僱人員職缺,逾期限則喪失候用資格。
    2、本徵才資料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六)聯絡資訊:陳小姐07-7351500#1705,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17:00。
    刊登網址:https://ksepb.kcg.gov.tw/ActivitiesDetailC001100.aspx?Cond=ce691384-8fa7-49be-80b2-4a91f13b4caf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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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16 13: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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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才機關:高雄市立仁武特殊教育學校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8/16~110/08/19
    資格條件:
    (一) 須同時具備以下二項資格
    1. 基本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有雙重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者,不得報名),思想純正,身心健康、無傳染病或特殊病症者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任用之規定者。
    (2) 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迴避任用之規定者,及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2. 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持國外學歷證件報考者,需繳驗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查證認定學歷之證明文件及中譯本)。
    (2)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 其他資格:
    1. 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2. 具備特殊教育經歷或曾參加特殊教育相關研習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 在專業人員或教師督導下,協助教學、訓練、評量、學生生活輔導等事宜。
    (二) 協助辦理相關行政工作。
    (三) 協助辦理經費請款領據審查。
    (四) 協助辦理特教知能研習事務工作。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仁武區八卦里澄觀路 1389 號 (高雄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採現場或委託報名收件(委託報名者須繳交委託書,恕不受理E-mail或郵寄通訊報名),報名表暨相關證(表)件請於公告迄日下班前(16:00) 送高雄市立仁武特殊教育學校人事室(高雄市仁武區八卦里澄觀路 1389 號),逾期恕不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約僱教師助理員職務」。

    (2)報名表件皆可自高雄市立仁武特殊教育學校網頁 http://school.kh.edu.tw/view/index.php?WebID=253&MainType=HOME 校園公告-「最新消息區」下載。

    (3)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電洽07-3749788轉60人事室潘主任;如有面試及工作內容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電洽洽07-3737646轉13楊仁菁組長。

    (4)僱用報酬:依據高雄市政府核定僱用名冊之報酬薪點支給,約僱五等 280 薪點(月薪約新臺幣 34,916 元,薪點折合率依行政院規定辦理)。
    (5)餘請詳閱簡章。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 高雄市政府約僱人員徵才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7-15 13:5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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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才機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7/15~110/07/21
    資格條件:
    1、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校院以上學士畢業,並具有1年以上就業服務、勞工行政、活動計畫書撰寫及籌劃辦理或人力資源管理等全職工作經驗者(務必於報名表、自傳及檢附之工作證明文件中敘明所屬相關經驗類別;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
    2、 熟諳MS Office (Word、Excel、Power Point)文書作業。
    3、 工作積極認真擅溝通,勇於接受挑戰者。
    4、 具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證照者尤佳。
    (二)應試者應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具雙重國籍者,錄取後須依國籍法第20條規定放棄外國國籍,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始准予辦理報到進用;如於錄取後查覺未放棄外國國籍,一律取消錄取資格,考生不得有異議。
    (三)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得報考:
    1、因刑事案件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經判決確定者。
    2、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一審判決有罪者。
    3、因案通緝尚未結案或在追訴中者。
    4、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5、禠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6、假釋出獄付保護管束之人,假釋未期滿前。
    7、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8、曾因品德不良或工作不力而解職有案者。
    9、有精神異常,或其他無法治癒嚴重疾患致不堪勝任工作者。
    10、法定傳染病帶原者(未經治癒且須強制隔離治療者)。
    11、因毒品案件受觀察勒戒、強制戒治及刑之宣告者。
    工作項目:
    一、職稱:業務輔導員(職代)。
    二、名額:1名,得備取2名(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為止。
    三、工作地點:本分署鳳山就業中心(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74號)。
    四、僱用期間:自錄取通知報到日起至代理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日止(現缺期間約1年)。
    工作內容及薪資:
    (一)工作內容:
    1、 辦理銀髮勞動相關課程活動規劃、推動銀髮勞動政策相關作法規劃及管理檢討執行績效、銀髮個案及企業服務輔導。
    2、 各項報表製作、執行中心營運相關事宜。
    3、 辦理與就業服務相關業務之推動執行。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薪資標準:261薪點(依行政院核定酬金薪點折合率124.7元計算,每月薪資為新臺幣32,546元起),並享有勞、健保等。
    工作地址:
    工作地點:本分署鳳山就業中心(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74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email@email.email
    聯絡方式: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0年7月21日止。
    八、報名方式:徵才公告及報名書表請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網站(網址:http://kpptr.wda.gov.tw/點選「訊息中心」/「分署徵才」)下載,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一)至(四)為應附資料、(五)至(六)無則免附;請依序用長尾夾夾妥,切勿裝訂】,郵寄至本分署(郵寄地址:80670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聯絡電話:07-8210171分機1403許小姐),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報考鳳山就業中心業務輔導員(職代)」 (報名表word或odt電子檔請同步傳送至wlhsu@wda.gov.tw信箱),凡報名表件不全、證件不足或報名資料填寫不明者,一律視為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補件。郵寄以郵戳為憑(如親自送件至本分署者,以收發室收件章戳為憑),逾時報名不予受理。
    (一)報名表及自傳表(請以A4紙張列印,自傳以500至1000字為限,須電腦打字,請以A4橫式橫寫書打,內文字體為14級字)。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正反面請影印於一張A4紙張內)。
    (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外國學歷證書者,應檢附經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證明文件,否則恕不受理)。
    (四)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原服務機關(構)開具之工作經驗年資證明文件影本】(如無法取得服務證明書時,始得以勞工保險投保明細替代,並請簽名「切結屬全職工作年資」,若未切結者,則由本分署審酌投保金額等因素據以判斷)。
    (五)相關證照或語文能力證照影本。
    (六)符合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之特定對象報名,需檢附證明文件。
    九、甄試方式:採電腦測試及口試,兩者皆須通過方符合錄取資格。
    (一)口試(占總成績100%):
    1、 配合政府防疫政策,視情況採遠距面試或現場面試2種方式擇一進行。
    2、 如採遠距面試方式,參與者須自備具有穩定網路訊號、視訊鏡頭、麥克風及喇叭等可供視訊之裝置。
    (二)電腦測試:按身分别區分如下:
    1、一般身分人員: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且錯誤率10%以下。
    2、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人員:中文輸入每分鐘10字以上且錯誤率10%以下。特定對象報名者,需檢附資料如下:
    (1)獨力負擔家計者:請出具全戶戶籍謄本影本,及受撫養親屬為年滿十五歲至六十五歲者之在學或無工作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2)中高齡者:年齡在45歲(含)以上者(以戶籍登記為準,實足年齡核計至110年7月14日止)。
    (3)身心障礙者:請出具身心障礙者手冊影本。
    (4)原住民身分者:請出具註記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5)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請出具證明文件影本。
    (6)長期失業者:請出具勞保年資證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求職登記文件及失業證明文件影本。
    (7)二度就業婦女:請出具證明文件影本。
    (8)家庭暴力被害人:請出具證明文件影本。
    (9)更生受保護人:請出具地方檢察署(或更生保護會分會)辦理更生受保護人就業服務(職業訓練)之證明文件影本。
    十、備註:
    (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通知擇優參加甄試,惟如均不適合本職缺,本分署得予從缺。
    (二)為免浪費行政資源,本職缺以符合報名資格人數2名以上始辦理甄試為原則,未達2人符合資格條件者,本分署得逕行再延長公告7日。
    (三)報名應考人參加本次甄選如有冒名頂替、偽造或變造應考所繳交各項證件影本或資料等不實情事、以詐術或其他不當方法,使甄選發生不正確之結果者,除應負法律責任外,於甄選期間發現時,除扣留其所繳交各類證明文件及資料外,並拒絕其進場應試;於錄取公告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於錄取公告後發現者,撤銷錄取資格;於報到進用後發現者,立即終止勞動契約。
    (四)報名者應確保提供之電子郵件及行動電話等通訊資料及設備正確且可正常使用,並適時查閱本分署全球資訊網相關資訊。
    (五)如甄試當日因颱風、豪雨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天災、巨變,以本分署全球資訊網公告為準,並請隨時注意並自行查詢本分署全球資訊網發布之相關訊息,以確認是否延期。
    (六)本分署臨時人員自97年1月1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當事人之權利與義務,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勞工工作規則」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七)未獲通知甄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以利退還。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